平原縣自然資源局
國有建設用 (略) 上掛牌出讓公告
平 自然資告字 〔 2022 〕 013 號
經平原縣人民政府批準 ,平原縣自然資源 (略) 上掛牌方式出讓1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編 號 | 位 置 | 面 積 (㎡) | 用 途 | 出讓 年限 | 規劃指標要求 | 起始價 (萬元) | 競買保證金 (萬元) | ||
容積率 | 綠地率 | 建筑密度 | |||||||
202 2 GY- 017 | (略) 以北, (略) 以西 | * | 工業用地 | 50 | ≥ 1.0 | ≤ 15% | ≥ 40 % | 620.94 | 620.94 |
其他要求按規劃條件及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 競買人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 申請人 僅 可單獨申請, 不 可聯合申請。
三、競買方式
(略) (略) (略) (網址 http://**), (略) 公共 (略) ——政策法規——土地出讓——《 (略) 國有建設用 (略) 上掛牌出讓規則(試行)》 (略) 公共 (略) ——下載中心——用戶手冊——《土地、產權競買人操作手冊》規定的操作程序參加相關地塊的競買。
四、網上交易辦理程序
1.競買人辦理誠信入庫、 CA 數字認證證書手續; 2 .競買人通過 CA 數字認證 (略) 上交易系統查詢或下載相關文件; 3 .競 (略) 上競買申請; 4 .經競買人實名賬戶按要求繳納競買保證金; 5 . (略) (略) 上限時競價; 6 .競得人下載并持《成交確認書》等資料到平原縣自然資源局辦理競買人資格后審等手續。
五、競買資料的取得
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3日, (略) 上交易系統,查詢或下載相關地塊的出讓文件。出讓文件若有變更以出讓前最后更改為準。
六、競買申請、競買保證金繳納及競買資格的確認
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3日16 時(以網上交易系統服務器時間為準,下同) (略) 上交易系統,按網上交易系統提示提交競買申請并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到賬時間)為 2022年8月23日16時 。經競買人實名賬戶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后,在保證金截止時間內進入業務系統進行保證金查詢,保證金足額到賬后打印資格確認書。
七、網上報價及限時競價
網上掛牌報價開始時間為 2022年8月16日9 時 00分,截止時間為:
2022GY-017號地塊: 2022年8月25日15時00分
掛牌期限屆滿,經交易系統詢問,有競 (略) 上限時競價的, (略) 上限時競價, (略) 上限時競價確定競得人。
八、其他事項
1.凡有意參與平原縣國有建設用 (略) 上掛牌交易的競買人,均需按《交易主體信息入庫服務指南》、《CA數字認證證書辦理指南》要求,先行辦理誠信入庫和CA數字證書手續。辦理地點: (略) (略) 16 (略) (略) 信息驗證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三樓西廳)。
辦理誠信入庫咨詢電話: 0534-*
辦理 CA證書咨詢電話: *
技術支持電話: 0534-* *
保證金窗口電話: *
土地及產權交易科電話: *
2. (略) 上掛牌出讓活動結束后 2個工作日內, (略) 上掛牌交易系統下載的《成交確認書》、《競買申請書》、《競買資格確認書》及《競買須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平原縣自然資源局進行資格后審。
3. 申請人對出讓文件和交易地塊有疑問的,可向平原縣自然資源局土地利用科進行咨詢。
4. 以上 1宗地采取“標準地”供地方式進行公開掛牌出讓,其中:2022GY-017擬用于 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項目 。 具體控制指標如下:
規劃指標要求:以規劃設計條件為準。
固定資產投資強度: ≥ *元 / 畝。
單位能耗控制指標: 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項目單位產值能耗限額為 0.886 噸標準煤 /萬元 。
空間準入標準: 符合 (略) 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總則)、 平原 經濟開發區(單元)、平原化工產業園區(單元) 環境準入要求 。
污染物排放標準: 廢水執行相關行業標準 ;廢氣執行 相關 國家 標準 和《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DB37 / 2376 — 2019) 等山東省相關行業標準 ;噪聲《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 — 2008)標準;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 * — 2001);危廢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 — 2001)及其修改單 。
環境質量管控標準: 環境空氣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GB3095 — 2012)二級標準;地表水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 — 2002)Ⅴ類標準;地下水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 2017)Ⅲ類標準 ; 聲環境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 GB3096 — 2008)Ⅱ類標準;土壤執行《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 — 2018)相關標準 。
行業準入標準: 需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和地方準入要求 。
畝均稅收標準: ≥ 20 萬元 / 畝 。
土地出讓完成后,平原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與土地競得人簽訂工業項目 “標準地”投資建設合同,并做好監管工作。
聯 系 人:紀先生
聯系電話: 0534-*
地 址:平原縣平安西大街 708號
平原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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