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元江縣新型共享儲能項目110千 (略) 工程
核準的批復
元江縣發 (略) :
《元江縣發 (略) 關于上報元江縣新型共享儲能項目110千 (略) 工程核準的請示》(元發改請〔2025〕14號)及有關材料已收悉。經審查,該項目屬云政發〔2017〕17號《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云南省2016年本)》第二部分第七款“電網工程:……不涉及跨州、市的220千伏及以下交流項目由州、市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現根據《云南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項目符合核準條件的,項目核準機關應當對項目予以核準并向項目單位出具項目核準文件。”的規定,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元江縣新型共享儲能項目110千 (略) 工程為元江縣新型共享儲能項目配 (略) ,為確保元江縣新型共享儲能項目順利投產。經研究,同意建設元江縣新型共享儲能項目110千 (略) 工程。建設單位為中廣核玉溪 (略) ,項目代碼:2503-(略)-04-01-(略)。
二、項目建設地點: (略) 元江縣。
三、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
線路起于擬建110千伏儲能站出線,以2回11 (略) π接110千伏 (略) ,1回至110千伏 (略) 羊岔街風電場側π接點,1回至110千伏 (略) 元江變側π接點。本工程采用單雙回混合架空線架設,線路長約2.4千米, (略) 段長1.1千米, (略) 段長1.3千米。至羊岔街風電場側架空線導線截面240平方毫米的鋁包鋼芯鋁絞線。至元江變側架空線導線截面400平方毫米的鋁包鋼芯耐熱鋁合金絞線。
四、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約(略)元,工程資本金比例為30%,由項目業主自行籌措解決,其余資金向銀行貸款解決。
五、項目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規定,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全部進行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六、已取得所需支持性文件:1.《元江縣人民政府關于元江縣新型共享儲能項目110k (略) (略) 徑征求意見的復函》(元政函〔2025〕7號);2.《 (略) (略) 元江縣新型共享儲能項目接入系統方案的意見》(云電規劃〔2025〕127號)。
七、項目開工建設前,請依據相關部門出具的意見,依法依規辦理環保、消防、水保等相關手續,未辦理完相關手續項目不得開工建設。同時按相關要求到勞動保障部門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項目建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三同時”。
八、請項目單位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略) 令第279號)、《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8號)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NB/T(略)-2018)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質量管控等各項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產和質量事故的發生。請元江縣 (略) 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質量管控等方面的監督管理,杜絕違規開工等行為。
九、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云南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們提出變更申請,我們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項目單位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在2年期限內未開工建設也未按照規定向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請延期的,項目核準文件或同意項目變更決定自動失效。
附件:1.招標方案核準意見
2.電力項目安全管理和質量管控事項告知書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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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