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擬出 (略) 置/受托管理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 (略) 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并在標的資產出租后積極協助承租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若發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存在優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并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 (略) (略) 和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狀態 | 閑置 |
其他權利情況 | 無 |
其他披露事項 | 1、權證相關信息:資產 (略) (略) 2、出租標的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簡裝,現裝修情況。 3、是否辦理抵押登記:□是;■否。 4、是否設立居住權:是;■否。 5、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項。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略) (略) |
聯系人 | 黃雪曼 | |
聯系方式 | 固定電話:0578-* | |
聯系地址 | (略) (略) 45號 |
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首年租金*元,租金無遞增,租期三年 | 是否優先承租權情況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出租用途 | 商鋪經營。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履約保證金:按照實際成交價的三個月租金收取。 2、該項目交易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交易服務費率詳見報名附件中特別約定事項。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一年度一付,租金和履約保證金直接支付至房產權屬人指定賬戶,具體以實際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為準,簽約主體為出租方和承租戶。 4、承租方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自行辦妥經營證照、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及手續,并自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關資料辦理的,出租方協助提供。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營業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買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開設審批(包括房屋規劃用途和房屋既有結構、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出租標的使用過程中的水、電、管理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5、出租標的物概述、用途、租期、起始租金、保證金、加價幅度,注:租賃物以現狀為準,出租方不承擔后續的改造、修繕、清理,日常維護由承租人自行負責,請意向承租人實地查看清楚。 6、承租方承租標的后需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需書面報出租方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 7、承租方與出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如自項目成交后第10個自然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 8、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租、分租、調換使用或抵押。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否則 (略) 理。 9、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10、本次出租涉及的資產為國有資產,標的物按現狀出租。實際面積以最終的測算面積為準,如有誤差不影響成交價。 11、租賃期間的經營活動不得 (略) 的正常管理秩序,不得超出租賃范圍開展任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任何違法行為的經營活動,否則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12、本次拍租無原承租人享受優先承租權。 13、標的物以現狀為準,標的物可能還存在尚未被發現及未說明的瑕疵,競拍人應當親自了解和查驗,并自行承擔標的物存在尚未被發現及未說明瑕疵的風險,出租方不承擔本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請慎重決定競租行為,競拍人一旦作出競租決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物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4、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租的,由競拍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 15、承租方需在簽訂租賃合同且交齊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后,經出租方同意方可入駐標的現場,不得私自進入,若違反規定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6、買受人在租賃期間的經營活動,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經營活動。確定買受人為租用單位安全負責人,并服從當地管理所、轄區派出所等相關部門的領導、監督。如發生事故,所造成的一起后果均由買受人承擔法律責任,概不涉及出租方。 17、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亂拉水管、電線和消防設備,用電設備必須在用電部門認為安全的容量內。 18、未盡事宜根據國資委《 (略) 屬國有企業資產出租管理辦法》和《租賃合同》執行,所有合同項均以最終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 19、租賃期間,買受人應管好房屋。房屋的日常維修、維護、保養( (略) 部漏水,門窗、水電等設施的損壞等)責任及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如遇政府部門要求對租賃資產及設施進行改造的,所需費用由出租人承擔,買受人應無條件協助配合。租賃資產在租賃期內由于買受人原因造成損壞、滅失的,買受人承擔造價賠償責任。 20、競拍人在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交易條件。 | ||||
租期 | 3年 | ||||
有無免租期 | 無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0.10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十個工作日 (略) 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將立約保證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賬戶(不計息),并按出租方書面通知函辦理。 (略) (略) 在項目成交,收到出租方書面通知函后5個工作日內將立約保證 (略) 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50個周期。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遴選方式 | 動態報價 |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1、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承租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承租方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審核通過以后,獲得競租資格,進入競價大廳報價。 3、掛牌期滿后,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方,則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約定的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按照設定的延期周期數延期。 4、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租人, (略) 絡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
項目附件 | 1.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 2.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doc 4.實地勘察證明.docx 5.特別事項約定.docx 租賃合同樣稿.doc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蔣女士 | 電話 | 0578-*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略) (略) 綠谷信息產業園2號樓 (南面) 1-2樓 | 網址 | 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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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