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背景:
慈宗漢IV*#(宗漢街道聯興村個人建房地塊) (略) 宗漢街道聯興村,占地面積為180㎡。截至現場踏勘期間慈宗漢IV*#(宗漢街道聯興村個人建房地塊)地塊北、南側主要為農用地;地塊東、西側為居民住宅。地塊歷史長期作為農用地,主要種植季節性農作物,地塊后期擬變更為居住用地(0702),為保障地塊的環境質量、人民群眾的環境安全和避免后期因規劃調整帶來風險, (略) 宗漢街道聯興股份經濟合作社委托, (略) (略)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等相關技術導則于2024年9月對地塊進行現場踏勘和周邊人員訪談編制了調查報告。
地塊土壤污染情況:
根據地塊內及周邊土地歷史及現狀用途分析,結合周邊人員訪談可知,地塊現狀為農用地,周邊現狀主要 (略) ,地 (略) 域存在部分生產企業,生產過程中無廢水、廢氣等排放,且位于地下水下游,上述情形對地塊基本不造成影響。地塊內使用用途未涉及“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浙環發〔2024〕47號)第十五條中提及的“工礦企業用途、規?;笄蒺B殖、有毒有害物質貯存或輸送生態環境污染事故、廢水排放、固體廢物堆放、固體廢物傾倒或填埋”等條件。
結論與建議
調查結果表明,本場地內的土壤滿足居住用地的開發要求,不需要開展下一步的詳細調查等工作。建議業主單位及相關部門在地塊開發利用前須做好監管工作,嚴禁外來污染物傾倒、堆放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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