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發展改革委關于批準重點通江河道及支流應急防汛清淤整治項目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略) (略) :
你單位關于申請批準重點通江河道及支流應急防汛清淤整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單位實施重點通江河道及支流應急防汛清淤整治項目。
二、建設規模及內容:
對七圩港、十圩港、天生港、蟛蜞港、羅家橋港、橫港等重點河道及相關支流進行河道清淤、岸坡整治、水系勾連、微小泵站及水閘維修改造等,具體內容如下:
1、實施河道疏浚河道:木金北5北6埭后溝、濱江學校南側河(城東大道- (略) )、城東大道西側河( (略) - (略) )、江陽河(西天生港- (略) )、沙泥河、工農河、七一河、中心港、孤山南橫港、老十圩港、東城河—小兔子橋河、東郊北2組后溝、 (略) 西側河、真武河(城北橋南岸河堤修復)、十圩港(套閘-長江)、廟宇港(西陳家埭—靖泰界河),共計約23.74公里。
2、實施河道疏浚及岸坡整治河道:濱 (略) 后溝、越江村一組前溝、蟛蜞港北段、新雅橋港(新雅橋港閘- (略) )、金盛圩河( (略) - (略) )、(略)三港(城西大道—馬橋界)、大(略)地河、龍王前溝、東郊南456組溝、前進港北段(北橫港— (略) )、二號橋港北段、西天生港(橫港-天生港閘)、建新與正南交界河、七圩港(江澄橋—義太莊橋),共計約22.12公里。
3、水系勾連項目:二號橋港與北橫港連通工程、改建二號橋白家埭涵洞、阜公河與羅家橋港連通工程、東小圩與老十圩港連通工程、新建蟛蜞港與橫 (略) 泵站、新建馬家溝泵站及涵管疏通、東郊南六組后溝與北橫港連通工程、拆建中心港北箱涵、拆建廟宇港北箱涵,共計新(拆)建泵(閘)站3座,新(拆)建箱(管)涵7座。
4、水閘、泵站維修改造項目:東天生港北閘維修、城區微小泵站維修改造(玉帶河泵站及擋墻、展蘇港泵站、七圩港泵站、漁婆港泵站及水閘、廟宇港泵站、西橫港閘),共計維修改造泵(閘)站及水閘7座。
三、建設地點: (略) 。
四、投資與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略)元,其中(略)元 (略) 級財政,(略)元由屬地(城 (略) 、江陰—靖江 (略) )配套。
五、建設工期:10個月。
六、根據《 (略) 政府投資水利建設項目集中建設方案(試行)》(靖政辦發〔2024〕23號)要求,本項目實行集中建設。項目維護 (略) (略) ,項目集中建設實施 (略) (略) ,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各自職責。
七、項目建設期間,如建設地點或者建設規模、建設內容發生較大變更的,你單位應于上述變化或者調整之前,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并申請重新審批;如項目用能內容發生變化并達到一定幅度,你單位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重新編制節能評估文件后另行申報審查。
八、本項目為依法必須招標項目。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招標,依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建設項目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進行招標。
九、依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如發生提供虛假材料等行為,致使本項目批復賴以成立的前提消失,本項目批復將自動失效并存在被依法撤銷的可能。
希據此抓緊編報初步設計及概算,如初步設計提出的投資概算超過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投資估算10%的,你單位應當向我委重新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
此復。(項目代碼:2406-(略)-04-05-(略))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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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