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ZC25JX# | ||
項目名稱: | 吉安縣贛江 (略) 永陽隴陂灣堆放砂石公開轉讓項目 | ||
標的名稱: | 吉安縣贛江 (略) 永陽隴陂灣堆放砂石公開轉讓項目,掛牌價#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4月03日 信息披露期滿日: 2025年04月17日 | ||
(略) 理方式: | 網絡競價 | ||
項目簡介: | 吉安縣贛江 (略) 永陽隴陂灣堆放砂石,混合砂石 共#.05 方,采取總價方式競價,起拍價(評估價): # 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1、競價標的具體情況以實際現狀為準,產權方(即轉讓方)不承擔本次競價標的任何瑕疵擔保責任。有意競買人務必親自實地查看標的物,未看標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予以確認及認可,競價成交后不得反悔,否則沒收競買保證金。 2、本次競價標的轉運、清場等工作及費用均由受讓人自行承擔。 3、轉讓方安排鏟車負責現場砂石裝車工作。 4、受讓人應按有關法律規定繳交履約保證金。 5、受讓人在《砂石轉讓合同》生效第二天開始進行轉運、清場等工作,并在30日內完成全部轉運及清場工作。逾期未轉運完成,轉讓方有權收回剩余砂石,同時成交價款以及履約保證金不予退回。 6、受讓人進行轉運、清場等工作應接受產權方(即轉讓方)的監督和管理,不得損害和破壞轉讓方其他財產。 7.受讓人安排的砂石運輸車輛應為二軸及以下,且車貨總限重18噸。受讓人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不損害國家、集體、個人的財產利益,所產生的矛盾糾紛 (略) 損壞,由受讓人自行解決,所造成的財產損失由受讓人全部承擔。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報名。 | ||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詳見交易公告 | ||
聯系方式: | 1、國泰新點技術服務熱線:400-998-0000 2、產權方:吉安縣贛江 (略) 聯系人: 劉先生,聯系電話: #。 3、交易中心(保證金退款)聯系電話:0796-#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