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查縣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各鄉(鎮),縣(中、市)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全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 (略) 《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西 (略) 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有關要求,經政府同意,現將《加查縣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應當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策等法律程序,承辦單位在提請縣政府決策時,應報告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情況,決策草案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不得提請縣政府決策。
二、各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進一步壓實責任,把握時間節點,認真做好決策草案擬定等工作,確保按規定程序按時完成。
三、根據縣政府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的實際情況,確需對目錄進行調整的,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認真研究討論,提出調整意見建議并按程序上報批準后公布。
加查縣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序號 | 決策事項內容 | 承辦單位 | 計劃決策時間 | 備注 |
1 | 《西 (略) 加查縣森林和草原防火規劃(2024-2033年)》 | 加查縣林 (略) | 2024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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