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需求描述 | 單價限價 | 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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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需求描述 詳見附件。 | 100.00 % | 1(項) |
詳見競采文件。
采購人自行驗收,交預算書三份,電子版一份。
1.各供應商在自主報價時,應參照《 (略) (略) 關于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渝價〔2013〕428 號)對應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45%×固定費率計算后確定,計費基數為財評預算金額。
2.供應商結合自身經營實際情況自主填報固定費率,因報價 (略) 場價格波動造成漏報少報,一律由成交供應商自行負責,采購人均不承擔價差補償。
3.供應商的投標報價包括本招標范圍內的工作人員的工資、勞保、醫療、福利、津貼、保險、差旅費、資料費,咨詢機構的管理費、稅金、利潤,以及交通工具費、檢測設備、試驗配合、安全措施費、采購代理服務費等所有費用。
4.本項目采用固定費率方式報價, (略) 上報價必須與響應文件中報價函的報價一致,否則視為無效響應。
1.成交供應商提交本工程的預算編制報告后,采購人在 30 工作日內支付對應項目暫定咨詢服務費的 70%;
2.本工程完成財政( (略) 預算評審職能移交后的)評審(核查)后,采購人在 30 工作日內支付至該項目結算價款的 100%。
3.如成交供應商出現《造價咨詢負面清單》中的違約情況,采購人在成交供應商全額交納違約金后支付咨詢費用,如成交供應商不交納的,采購人有權在咨詢服務費中扣除,咨詢服務費不足抵扣的,成交供應商仍應支付;
4.支付方式:采購人付款前成交供應商應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由采購人采用銀行轉帳支付或電匯至成交供應商銀行賬戶,否則采購人有權拒絕支付并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一)結算原則
1.該項目施工圖預算編制服務費用最高限價為 19.#元,服務費按成交固定費率進行計算。
①當計算后的總價低于最高限價時,以成交固定費率據實結算。
結算價款=以最高限價核查單位審定金額為計算基數,按渝價〔2013〕428 號《 (略) (略) 關于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工程量清單及組價編制(審核)收費標準×45%×成交固定費率-按合同約定累計違約金額。
咨詢服務費按照項 (略) 政專業收費標準計取。
②當實際計算總價高于最高限價時,以最高限價進行結算。
(二)履約保證金
成交供應商應自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 10 日內并在合同簽訂之前,按合同暫定金額的 10%向重慶 (略) 繳納履約保證金(以轉賬、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銀行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在成交供應商向采購人提交預算編制報告后退還。成交供應商不按約定繳納履約保證金的,視為放棄成交。以現金方式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不計利息。
(一)質疑
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收到傷害的,可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
提出質疑的應當是參與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1.質疑時限、內容
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1.2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2.1供應商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1.2.2質疑項目的名稱、采購編號;
1.2.3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
1.2.4事實依據;
1.2.5必要的法律依據;
1.2.6提出質疑的日期;
1.2.7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其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
1.3供應商為自然人的,質疑函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質疑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2.質疑答復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質疑后2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
3.其他
(如有)
(二)投訴
1.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2個工作日內向璧山國資中心提起投訴。
2.在確定受理投訴后,璧山國資中心7個工作日內(需要檢驗、檢測、鑒定、專家評審以及需要投訴人補正材料的,所需時間不計算 (略) 理期限內)對投訴事 (略) 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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