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務條款:
(一)報價要求:1、所報價格應含稅含其它運雜費,即包到價;2、報價時要在“制造商”一欄中注明生產廠家,若報價單位為生產廠家也需填寫此欄。(二)資質要求:報價時需在“制造商”一欄注明制造商全稱,報價單位為生產廠家也需填寫。 如為代理商的請提供(上傳)有效的授權代理證書。(三)結算及付款方式:貨到驗收合格后開具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掛賬后根據資金情況分期付款,付款周期最長不超過36個月。留合同總價的10%作為質保金,質保期限為滿足正式生產運行合格后十二個月,在質保期滿經最終驗收無質量問題后,由出賣人提出申請,雙方無異議后,由出賣人按照買受人規定親自辦理相關手續,手續完備后買受人根據財務狀況進行支付(不計利息)。出賣人未先行提供發票或未按買受人要求辦理掛賬手續的,買受人有權拒絕付款。(四)交貨要求:1、交貨時間及地點:按照詢單到場時間要求送達,按時將貨物送到山西金 (略) 廠區。 2、包裝要求:符合國家包裝標準或產品出廠標準。(五)運輸方式:汽運到貨,不接受物流提貨,運輸費用由賣方承擔。(六)中選原則:整包中選。(七)供應商需簽訂《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書》(附件),對產品質量、貨源保障、守信履約、售后服務等作出承諾。供應商未上傳《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書》(見附件),經核實仍未提供的,可作為否決項。(八)鼓勵生產制造廠商參與競爭。凡涉及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購主體授權兩家及以上代理商、授權期限不足一年、由授權代理商承擔質量及售后服務等全部責任的,該供應商報價無效。(九)本包產品無需試用。(十)供應商違約規定:1、供應商合伙串通進行報價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3-6個月;2、供應商中選后未簽訂合同,主動放棄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3-6個月;3、供應商中選后已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6-12個月;4、供應商參與同一采購主體的采購項目,主動放棄中選資格一年內累計兩次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6-12個月;5、存在同一制造商與其授權代理商參與同一采購項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購主體授權兩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權代理商完全承擔質量及售后服務等全部責任、授權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3-6個月;6、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12個月;7、供應商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12-36個月;8、處罰期內發現在其它項目有其它失信行為的,視具體違規情形,延長處罰期限,最長3年。(十一)合同要求:供應商中選后,簽訂合同時參照我方模板執行。(十二)其他:金象公司監督電話:0356-*。晉 (略) 電子監督郵箱:*@*63.com
四、技術條款:
(一)產品性能及使用范圍:所供材料為全新、未曾使用過的產品。(二)執行標準:按強制性國家標準執行,若國家標準沒有規定按行業標準執行。(三)技術參數要符合每一項規格型號里的材質、等級、標準及使用要求。(四)驗收標準: 1、交貨之日起 5日內按要求在交貨地點進行檢驗,出賣人須提供出廠產品檢驗合格證及買受人要求的其他相關等資料。出賣人未提交上述資料的,買受人有權拒收貨物。驗收如發生爭議,由買受人指定的檢測機構對產品進行檢驗,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2、對產品質量問題負全責,自產品驗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使用期限大于一年,在正常使用期內存在質量問題的,自出賣人重新更換新品后計算質保期。質保期屆滿后對仍在合理使用壽命內的產品,因設計、制造、材料等內在質量缺陷造成買受人損失的,買受人仍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