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安遠縣重石鄉重石村村民委員會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 9月21日下午14:30時,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安遠縣分中心, (略) (略) 安遠縣重石鄉重石村村民委員會一宗土地進行公開拍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標的概況:
標的名稱:原重石中心小學舊大門外土地;位置:位于重石鄉重石圩亭子下旁;權屬性質:現屬重石鄉重石村村集體資產,屬農村宅基地土地類型;占地面積:41.86平方米;起拍價:2600元/平方米,競買保證金:3萬元整。
特別說明:
1、根據委托方提供的會議文件及說明等資料信息顯示,本次拍賣標的土地原屬于重石村村集體給予重石鄉中心小學附屬臺階,不屬于主體建筑,所以未辦理土地使用證等相關手續,但安遠鄉國土部門經過核查,此地塊確屬重石村村集體資產。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農村土地屬于村民集體所有,因此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間轉讓。該標的競得后,只能由重石村戶籍村民進行辦理集體不動產登記證。
3、買受人在拍得該宗集體土地使用權后必須依法依規利用土地,如需建造住宅(建筑)必須依法辦理用地及建設審批手續。
4、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轉讓、出租。如遇村鎮規劃進行舊村、舊城改造需要調整宅基地的,買受人應當服從。
5、拍賣成交后,涉及土地使用權變更過戶登記所產生的稅費根據國家稅收政策由委托方和買受人各自承擔繳納。
6、以上對標的物的說明內容僅供參考,本次競拍標的依現狀拍賣,拍賣人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7、該宗土地尚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針對競買后辦理土地使用證的情況競買人必須親自咨相關部門,競買后競得人對是否能辦理產證的后果自行負責,委托方負責交付標的物并協助競得人辦理相關手續。
二、拍賣方式:本次拍賣如有兩人或兩人以上報名競拍則采取增價拍賣方式進行,價高者得;如一人報名競拍,則采取掛牌方式按起拍價報價成交,如競租人報價低于起拍價即視為無效報價,按流拍處理。
三、競買人條件:
1、標的物所在地(重石村)村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方能參加競買,競買人必須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及責任能力。
2、需要委托他人代為競買的, (略) 公共資源交易網勾選相應選項,并填寫受托人相關身份信息。受托人在該標的競買活動中所做出的承諾、簽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需予以承認,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
3、不接受聯合體競拍。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標的展示時間及地點:
1、標的展示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17:00 止;
2、標的展示地點:標的所在地。
3、聯系人:* 葉主任
五、競買的相關時間:
1、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9月20日17:00 止;
2、競拍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2023年9月20日17:00 止;
3、拍賣時間:2023年9月21日14:30 開始。
六、報名事項:
競買人應在2023年 9月20日17:00前辦理網上報名且在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前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方可獲得競買資格。競買人可參加多個標的的競買,但必須每個標的都要進行網上報名并交納競買保證金。
優先權人如要參加競買,必須在規定的時間辦理報名手續并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方可取得競買資格,否則視為棄權。
七、特別說明:
1、本次拍賣所涉及標的的有關概況和標的的有關資料僅供參考,競買人應自行審驗標的,充分了解標的現狀。拍賣人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競買人一經應價、報價,即表明競買人完全接受標的現狀,拍賣成交后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相關款項的繳納、文件的簽署以及承擔的義務。
2、競買人務必詳細查閱幫助文檔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規則和系統對交易的要求。并充分了解報名、競價具體事項以及網上交易系統的使用。競買人在競價前必須熟悉本次競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競買過程中因自身報價失誤產生的后果由競買人自行負責。
競買人如需要指導辦理報名的, (略) 聯系。如在辦理中遇到技術故障請聯系國泰新點。
八、咨詢電話:
(略) 安遠縣重石鄉重石村村民委員會: * 葉主任
(略) : 林女士 *
國泰新點技術支持:400-998-0000(服務熱線)
0797-* * 賴先生
九、詳情請登*下列網站并參見《競租資料》:
(略) 安遠縣重石鄉重石村村民委員會
(略)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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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