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狀態(tài) | 空置 |
其他權利情況 | 無 |
其他披露事項 | 1、權證相關信息:尚未辦理不動產證。 2、出租標的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無。 3、是否辦理抵押登記:無。 4、是否設立居住權:無。 5、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略) (略) (略) |
聯系人 | 牟女士 | |
聯系方式 | 固定電話:* | |
聯系地址 | (略) (略) 螺洋街道財富大道299號10樓 |
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1,* 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首年租金,租期五年,免租期6個月(物業(yè)費不免),免租期自一年租期屆滿后開始計算。第1-2年租金不遞增,自第3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礎上逐年遞增2%。 | 是否優(yōu)先承租權情況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一年支付一次,第一期租金在成交后10天內付清,具體以出租協議約定為準。 | 出租用途 | 生產性用房及職工倒班宿舍。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履約保證金:成交年租金的10%。 2、承租方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自行辦妥經營證照、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及手續(xù),并自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關資料辦理的,出租方協助提供。 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營業(yè)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guī)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租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yè)開設審批(包括土地規(guī)劃用途和既有結構、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xù)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xù)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3、出租標的使用過程中的水、電、物業(yè)管理費由承租方承擔,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4、出租標的按現狀交付使用,交付時出租方不保證原裝修、裝飾物的完好,不負責原裝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標的后需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需書面報出租方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 6、承租方與出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10天內簽訂《房屋出租協議》,如自項目成交后第15個自然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 7、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租、分租、調換使用或抵押。 8、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9、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對出租房屋的用途限定,擅自改變用途視為根本性違約。 10、承租方使用、改造房屋,應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須嚴格遵守消防法規(guī)以及當地政府有關規(guī)定,積極做好消防工作,全面負責租賃物內的消防安全,,并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確保不發(fā)生安全事故。出租方有權在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消防安全,承租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租賃期內,該點位及所屬設施的日常清理、維護修理等均由承租方負責,自行做好“門前三包責任制”。 11、合同期滿或出租方因承租方違約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應按時將房屋交還給出租方并辦理書面交接手續(xù),承租方延期交房的按延期天數支付雙倍租金,且出租方有權不退還履約保證金;承租方裝修的不能移動的設施設備無償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一律不得拆除和損毀,擅自拆除或損毀的,應向出租方賠償或修復,并無權要求退還履約保證金。如出租方要求承租方拆除裝修物恢復租賃物原狀的,承租方應予恢復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12、租賃期間,承租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合法經營,依法納稅,服從消防、公安、環(huán)保、稅務等部門的監(jiān)督和管理,自行對租賃物等進行保險,做好防盜、防火、防水淹等相關安全措施。若承租方使用管理不當或其他原因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事故,產生的包含經濟賠償在內的一切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13、本交易條件未涉事宜或與《房屋出租協議》有出入的,以日后簽訂的《房屋出租協議》約定條款為準。 | ||||
租期 | 五年 | ||||
有無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時間 | 六個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內 | 否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承租人條件:①、該產業(yè)園準入定位為一類二類產業(yè)。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業(yè);橡膠和塑料制品業(yè);金屬制造業(yè);通用設備制造業(yè);專用設備制造業(yè);汽車制造業(yè);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yè)。園區(qū)外企業(yè)在 (略) 前需將工商關系遷 (略) 或重 (略) 內注冊設立獨立法人。 ②、入駐企業(yè)必須為企業(yè)獨立法人,符合消防、環(huán)保等相關要求,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企業(yè)入園要求嚴格按照產業(yè)定位進行執(zhí)行; ③、承租企業(yè)須按照產業(yè)定 (略) (略) (略) ,經審定同意后辦理競價和入駐相關手續(xù)。 資格審核:1、向委托人提交預審資料; 2、預審通過,憑委托人通過證明及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身份證、公章等辦理報名手續(xù); |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20.00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fā)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guī)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 (略) 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浙交所在項目成交后將立約保證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賬戶(不計息),并按出租方書面通知函辦理。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10個周期。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遴選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1、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xù)。符合承租方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競買方,則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10個周期。 3、信息披露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合格競買方,則按動態(tài)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潘女士 | 電話 | 0576-*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略) 市府大道777號浙江民泰商業(yè)銀行五樓510、511室 | 網址 | http://** | |
合作機構 | 名稱 | (略) | 聯系地址 | (略) (略) 白云 (略) 18號新臺州大廈22-E |
聯系人 | 謝巧丹 | 固定電話 | * | |
手機 | * |
項目鏈接:http://**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