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民政辦:
根據持續深化“點題整治”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深化“整治公建民營等養老機構服務不規范問題 推動養老服務質量提升”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和問題線索及時報送縣民政局(聯系人:趙盈盈,聯系電話:0598-*)。
建寧縣民政局
2024年5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深化“整治公建民營等養老機構服務不規范問題
推動養老服務質量提升”工作方案
為加強公建民營等養老機構綜合監管,進一步鞏固拓展2023年養老服務領域“點題整治”成果,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根據省紀委監委關于持續深化“點題整治” (略) 紀委監委、縣紀委監委“五個常態化” (略) 民政局《深化“整治公建民營等養老機構服務不規范問題 推動養老服務質量提升”工作方案》,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對象范圍
全縣已登記備案在運營的養老機構,包括公建民營、公建公營、民辦養老機構。
二、目標任務
根據省民政廳“點題整治”工作部署確定以下共性整治重點及方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不達標、隱患整治不徹底、設施陳舊維修養護不及時、護理人員持證人數少、服務照料不規范等問題;部門綜合監管不到位、協調配合機制不完善,公建民營合同期過長、評價退出機制不健全等問題;民政基層經辦人員業務水平不高、政策落實不精準、不擔當不作為等問題。 (略) 個性整治重點及方向:部分長者食堂運營質量不高,養老服務補助補貼資金落實不到位。結合我縣養老工作實際,確定我縣個性整治重點及方向:樂齡學堂設施設備、制度等不完善。
通過實施持續深化工作方案,實現以下整治目標:至2024年10月底,全縣在運營養老機構100%符合《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100%消除;全縣統一的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制度100%執行;對有集中照護意愿的低保完全失能老年人,100%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收盡收;建立分級分類培訓體系,全縣培訓養老護理員不少于100人次,持證人數明顯增長;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做好所有基層養老服務業務經辦人員全員培訓,提升其履職能力和工作水平;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養老服務業,優化營商環境,落實養老服務補助資金,探索長者食堂可持 (略) ,提升樂齡學堂硬件水平,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打造民生治理品牌;養老服務監管持續加強,群眾對養老服務滿意度持續提升,老年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續增強。
三、具體措施
(一)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聚焦主責主業,強化服務意識,優化營商環境,落實民辦養老機構床位運營補貼、一次性開辦補助等政策,鼓勵和吸引更多優質的民營資本進入養老服務領域,要建立“一對一”“多對一”的對接聯系機制,“局領導分片掛包,工作人員分點掛包”的掛包共建機制,拓寬聯系服務渠道,在養老機構遇到困難時,主動作為,靠前服務,幫助機構紓困解難。在與養老機構交往中,要清正廉潔,不心存私念,不以權謀私,不搞權錢交易,構建陽光、健康的政企關系,切實做到“親”而有度與“清”而有為的有機統一。
(二)開展安全攻堅行動,筑牢安全生產底線。開展養老機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2024-2026年),加強與住建、消防、衛健、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協同合作,利用“雙隨機、一公開”、節前安全生產檢查、食品安全宣傳周等契機,開展聯合檢查,發現風險隱患即知即改,對難以整改的,要作為攻堅整治對象登記上賬,明確整改責任及方案,細化整改措施和時限,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對于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責令停產停業,甚至取締,要用硬起手腕,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決不允許“帶病”運營,筑牢安全生產底線。
(三)落實養老服務標準,守好機構安全底線。督促指導養老機構全面落實《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加強《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宣傳,配合省廳開展第三方評估工作,實現在運營養老機構100%達標。對既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強制性國家標準,同時又不符合《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的養老機構,要依法依規限期整改到位;拒不整治或無法完成整治的,要報建寧縣人民政府組織聯合執法,依法予以取締,守好養老機構安全紅線和底線。
(四)推行等級評定制度,提升機構服務水平。按照《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GB/T *-2018)和《<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實施指南(2023版)》開展等級評定工作,實現全縣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全覆蓋。到2025年前,鄉鎮公辦養老機構一級、二級應達到80%以上,縣級公辦養老機構二級、三級應達到80%以上。
(五)聚焦失能服務對象,落實養老保障機制。做好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利用“點題整治”宣傳專欄、發放宣傳手冊、入戶宣傳等方式開展政策解讀。各鄉鎮民政辦要做好申請流程、集中照護機構名錄、收費標準的公開,提高群眾政策知曉率,對有集中照護意愿的低保完全失能老年人,100%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收盡收。鄉(鎮)民政辦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本轄區集中照護機構的服務質量監督和資金使用監管,確保補助資金100%用于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照護。
(六)培訓養老服務人才,促進養老行業發展。開展養老服務工作人員業務培訓,采取視頻學均900元的標準,采取送教上門、線上學習、集中授課等方式,在10月底前全縣培訓養老護理員100人次。
(七)建立綜合監管機制,督促機構安全運營。落實“十一號檢察建議”,進一步加強養老機構安全監管,依法嚴厲打擊欺老虐老等行為,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建立完善的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必要時協同公安、消防、衛生教育、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專項檢查,將打擊 (略) 絡詐騙、掃黑除惡、“保健”市場亂象整治和非法集資風險排查納入養老機構日常監管內容。常態化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配合做好養老服務質量評估,對設施陳舊、存在安全隱患的機構,責令其限期整改。嚴禁養老機構利用房屋、場地、設施開展與養老服務無關活動牟利。完善養老機構退出機制,督促公建民營養老機構運營方落實國有資產日常維護和管理。
(八)發動群眾參與力量,推動機構共治共享。結合2024年養老服務領域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答復工作,認真研究代表和委員意見建議,通過郵箱、電話、微信、視頻、實地拜訪等方式,主動邀請代表和委員參與“點題整治”督導調研,為建寧養老服務“點題整治”建言獻策。線下開展養老服務“點題整治”專題現場宣傳會,對群眾疑問進行現場“答卷”。邀請服務對象家屬化身“督導員”共同開展服務監督,提升群眾參與感。線上依托縣 (略) ,開設“點題整治”專欄,收集群眾意見建議,每月匯總研究。每半年對全縣養老服務對象及其家屬進行服務質量電話或調查問卷回訪,并對回訪情況進行分析,指導下步工作。
(九)推動資金落實到位,實現資本產業共贏。采取“財政補一點、慈善捐一點、企業讓一點、個人出一點”的“四個一點”方式,落實長者食堂用水、用電、用氣、場所等優惠政策,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同時 (略) 場社會力量參與運營。將養老服務補助補貼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民政、財政部門加強溝通,民政部門要及時申請項目資金,跟蹤落實資金到位情況,盡快提升樂齡學堂硬件設施設備,保證樂齡學堂高質量運營。
四、進度安排
(一)謀劃部署階段(5月底前)。5月,按照省、市、縣紀委監委統一部署,縣民政局正式印發《深化“整治公建民營等養老機構服務不規范問題 推動養老服務質量提升”工作方案》并召開動員部署會,結合養老工作實際細化任務清單,明確完成時限,倒排進度,責任到人,按時推進。5月底前將所屬轄區的養老機構信息臺賬、“點題整治”主要負責同志和業務聯系員名單報送至縣民政局。
(二)持續深化階段(6-9月)。6月,對現行的政策規定進行梳理歸集,加大普及宣傳,重點對《養老機構行政檢查法》“十一號檢察建議”等政策和標準進行解讀。縣級對轄區養老機構實現督導檢查100%覆蓋,每月18號前報送問題清單、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縣民政局會同縣紀委監委駐司法局紀檢監察組開展督導調研,下發問題整改通知單督促養老機構限時整改。7月,召開“雙點評”會議,通報各地整治情況。完成全縣養老機構一至三級的等級評定工作。8月,實現全縣在運營養老機構100%備案,對問題機構登記上賬、閉環管理,分類施策、逐一銷賬。對部分服務受眾少、基礎設施差、安全隱患大且無法整改 (略) ,依法依規進行“關停并轉”。
(三)總結評價階段(10月底前)。各鄉(鎮)民政辦要認真梳理“點題整治”好經驗、好做法和新情況、新問題,收集小切口解決群眾煩心事的典型案例,總結整治做法、成效、亮點,形成養老服務領域可復制可推廣的民生治理品牌,并于10月前總結成書面報告報送縣民政局,縣民政局對優秀典型案例 (略) 民政局。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民政辦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開展公建民營等養老機構服務不規范問題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將“點題整治”工作納入年度工作重點,作為堅持人民立場、維護老年人利益的實際行動,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根據本方案,倒排工作進度,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明確 (略) 線圖,確保點題整治取得實效。 通過整治,進一步提升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和基層養老服務經辦人員履職能力。
(二)加強宣傳引導。要堅持開門搞整治,結合《福建省養老服務條例》宣傳活動,多形式、多渠道宣傳養老服務政策。縣民政局將在微信公眾號及時公布工作進展、工作成效。并通過電視媒體、 (略) 站、 (略) 廣泛宣傳養老機構“點題整治”持續深化工作。要對現行的政策規定進行梳理歸集,編印政策匯編、典型經驗、民政簡報等宣傳材料,加強《養老機構行政檢查法》《關于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建設的意見》《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十一號檢察建議”等政策和標準的解讀,提高群眾政策知曉度。要認真總結梳理“點題整治”做法、成效、亮點,宣傳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要廣泛發動群眾,特別是機構入住老人及家屬參與省紀委“整治評價榜”的“投票”。
(三)開展聯動監督。每三個月牽頭組織召開一次“雙點評”會議,由紀委監委機關點評參與部門、各鄉(鎮)對應部門工作情況。縣紀委監委要建立“雙點評”機制,每季度由縣紀委監委第三紀檢監察室召集 (略) 紀檢監察組、職能部門召開點評會,由牽頭單位點評配合單位和各鄉鎮工作情況,第三紀檢監察室、 (略) 紀檢監察組點評項目推進情況,共同梳理存在問題,謀劃推進措施。要邀請群眾開展“沉浸式”“體驗式”監督,探索開展“你點我督”“點題整治”進現場、用好 (略) 開展在線直播,讓群眾深度參與“點題整治”。
(四)強化督導調研。各鄉(鎮)民政辦要結合為民辦實事項目督查、養老服務設施星級評定、主題教育、安全生產、“雙隨機、一公開”等督導調研工作,對“點題整治”問題及整改清單開展“回頭看”,對“卷土重來”的問題,督促養老機構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五)注重成果轉化。各鄉(鎮)民政辦針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機制不健全、標準不規范、政策執行不順暢問題,補充完善相應標準與政策,堅持用標準、制度來加強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建設,推進服務質量管理模式由突擊性的集中排查整治,向依靠制度常態化監管的長效機制轉變,通過常態化、規范化、標準化的方法來促進養老機構服務質量不斷提升,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六)加強跟蹤問效。各鄉(鎮)民政辦在開展“點題整治”過程中遇到的情況或問題,請及時與縣民政局溝通聯系。對點題整治工作不力的養老機構,縣民政局將約談養老機構主要負責人;對整治工作推進不力、整改不徹底或不擔當、不作為的,將及時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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