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限期認領違法構筑物、補辦規劃許可手續的公告
〔2025〕002號
經查, (略) 匯 (略) 幸福一村128棟樓下小賣部旁 (略) 構筑物,上述構筑物系道閘,南北長3.13米,東西寬0.4米,高1.25米,投影面積1.252平方米。
2025年2月8日, (略) 自然資 (略) 函詢該構筑物相關情況, (略) 自然資 (略) 答復稱,該構筑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和《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六十二條的規定,應當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經查詢,其未辦理過上述構筑物的相關許可,屬于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 (略) (略) 申請補辦相關手續。
同日, (略) (略) 函詢該構筑物相關情況, (略) (略) 答復稱,自2015年11月至今,其未查詢到辦件系統內來函所指構筑物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由于上述構筑物未辦理相關規劃許可手續,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和《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系違法建設(詳見附圖)。
截至目前,本機關經過多方調查,仍無法確定上述構筑物的建設人、所有人及管理人。 (略) 規劃和管理秩序, (略) 民的合法權益,本機關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請上述構筑物的相關權利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持身份證件或單位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及相關材料,到本機關辦理認領手續,并接受進一步 (略) 理。
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并參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規范城鄉規 (略) 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五條和第六條的規定,現責令上述構筑物的相關權利人自本公告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按規劃要求進行改正, (略) (略) 申請規劃許可。
三、若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該構筑物無人認領,也未補辦規劃許可手續,本機關將依法視為無主構筑物,并按照相關法 (略) 置。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屆滿,本公告在違法構筑物所在地、違法構筑物所在地居委會公告 (略)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公告欄張貼,同時在中國 (略) 站進行發布,網址:http://**。
特此公告。
聯系地址: (略) 匯龍 (略) 84 (略) 南中隊
聯系電話:(略)
(略) 綜合 (略)
2025年3月25日
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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