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電工電子實驗臺采購意向公示 我單位擬對《集成電工電子實驗臺》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為確保采購活動公平公正和充分競爭,現將需求參數和商務資質條件等進行網上公示。廣大供應商及相關單位可以對需求參數和商務資質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體意見建議,防止出現指向性、排他性等問題。 一、項目名稱:集成電工電子實驗臺 二、經費預算:138.0萬元 三、公示時限: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6日 四、項目概況 《集成電工電子實驗臺》采購內容包括集成電工電子實驗臺30臺、電動機30臺,用于構建強電和弱電實訓環境,用于支撐大專路類課程理實一體化教學,開展電工電子類強電和弱電實驗。 項目具體功能性能指標見附件。 五、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軍隊單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資獨資企業或控股企業。 (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生產場經營地址或注冊登記地址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產型企業,股東和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監事)之間存在近親屬或相互占股等關聯關系的不同非國有銷售型企業,也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近親屬指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 (四)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cn)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未在軍隊采購網(www.http://**)軍隊采購暫停名單處罰范圍內或軍隊采購失信名單禁入處罰期和處罰范圍內,以及未被“信用中國”(http://**.cn)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處罰期內)。 六、商務要求 (一)交貨時間、地點與方式: 1.合同生效后,成交方在2個月內完成系統研制、安裝、調試。 2.中標供應商提供系統的各項技術性能指標必須達到合同、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規定的要求。 3.交貨地點: (略) 。 (二)售后服務 1.質量保證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 2.成交供應商對提供的貨物在質保期內,因產品質量而導致的缺陷,必須免費提供包修、包換、包退服務。 3. 成交供應商在完成交貨,并經采購單位驗收合格后,需按照采購單位要求,開展技術培訓。 (三)保密要求 1.成交供應商應保證使用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侵權指控。同時,投標供應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購機構提供的相關信息。 2.成交供應商在系統安裝調試和維護過程中嚴格遵守采購單位保密相關規定。 (四)付款及結算方式 本項目沒有預付款,系統交付驗收合格后,采購單位在20個工作日內向成交供應商支付95%合同款,5%剩余貨款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且無質量問題,采購單位在接到成交供應商的質量保證金返還申請后30日內無息全額支付。 (五)報價方式 1.集成電工電子實驗臺30臺,最高限價135.0萬元(人民幣,含稅)。 2.電動機30臺,最高限價3.0萬元(人民幣,含稅)。 (六)驗收方式 合同*方組織成立驗收小組,依據合同、談判文件和投標文件等,采取匯報演示、現場測試開展驗收。 七、意見反饋方式和有關說明 1.對本次公示內容存在合理化建議的,請在公示期內將建議反饋表填寫完畢后,采取電子郵件、專人送達、傳真等方式反饋至我單位。提出的意見建議應當詳細具體、理由充分、實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潛在供應商。反饋材料應當寫明供應商名稱并加蓋單位印章,必要時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本次公開的采購意向僅作為供應商了解初步采購安排的參考,采購項目具體情況以最終發布的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 3.供應商可以通過軍隊采購平臺反饋參與意向和意見建議。 4.供應商及相關單位提出的意見建議,將作為我單位初步論證完善需求參數要求的必要參考,是否采納均不影響供應商參與本項目后續采購活動,我單位也不作書面回復。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 南老師,0551-*,* 李助理,0551-*,* 采購監督:趙助理,0551-* 意見建議反饋郵箱:*@*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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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