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WL2023ZC075
項目名稱 | (略) 2023年廢舊物資提純服務商招標項目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2-12-29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1-11 |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托方 | 信息發布終結。 | |||||||||||||||||||
標的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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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西固區。 | |||||||||||||||||||
標的現狀 | 以實物現狀為準。 | |||||||||||||||||||
評估情況 | 評估價(元) | - | ||||||||||||||||||
評估基準日 | - | |||||||||||||||||||
評估機構 | - | |||||||||||||||||||
委托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委托方名稱:中國石 (略) (略) | ||||||||||||||||||
委托方承諾 | 我方作為委托方, (略) 產權交 (略) (以下統稱“甘交所集團”)提出申請,由甘交所集團公開發布提純加工信息。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1.本次公開招標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標的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2.我方公開招標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標的相關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4.我方在公開招標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甘交所集團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我方義務。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委托方決策文件 | -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中國石 (略) (略) | |||||||||||||||||||
特別告知 | 1.本項目按回收率不低于80%不高于100%且經蘭州石化評審后,回收率最高的投標者中標。 2.最終交付貴金屬數量(純度99.95%)=廢劑數量(以實際過磅為準)*金屬含量( (略) 負責取樣并委托第三方分析確認)*金屬回收率。 3.提純費用5858元/KG,委托方最終向受托方支付提純費用,受托方交付相應重量的貴金屬。 4.受托方 (略) 對報廢貴金屬催化劑的含量分析結果( (略) 委托第三方檢驗)。 5.受托方交付貴金屬時需提供中國航發北京航 (略) 出具的分析證明。 6.以上說明解釋權為委托方。 | |||||||||||||||||||
交易條件 | 資金繳納方式 | 一次性支付。支付至甘交所集團指定賬戶。 | ||||||||||||||||||
交易價款支付 方式 | 1.受托方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交納200萬元的履約保證金。中標通知書發出30日內,受托方須向委托方開立履約日期與合同有效期相同的,金額為200萬元的履約保函。 2.提純費用付款方式:合同簽訂生效后,委托方在收到貨物、驗收合格后,受托方須在20日內提供發票(發票備注欄注明合同號),并且受托方發票經委托方財務部門驗收合格后90天后付款 | |||||||||||||||||||
受托方資格條件 | 1.受托方須具有良好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及支付能力。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及相關規定,現對此次轉讓標的所需資質要求如下:(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備政府環保部門核發的危險廢物經營有效正式資質文件,資質文件必須包含廢金屬催化劑危險廢物代碼(251-016-50 251-017-50 251-018-50 251-019-50 261-151-50 261-152-50 261-153-50 261-154-50 261-155-50 261-156-50 261-157-50 261-158-50 261-159-50 261-160-50 261-161-50 261-162-50 261-163-50 261-164-50 261-165-50 261-166-50 261-167-50 261-168-50 261-169-50 261-170-50 261-171-50 261-172-50 261-173-50 261-174-50 261-175-50 261-176-50 261-177-50 261-178-50 261-179-50 261-180-50 261-181-58 261-182-50 261-183-58 263-013-50 271-006-50 772-007-50 900-049-50 276-006-50 275-009-50)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2)受托方自己運輸的需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非營業運輸證》或《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且運輸證件中包含危險貨物運輸類別;若委托運輸單位,委托運輸單位必須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且運輸證件中包含危險貨物運輸類別,另需提供與委托運輸單位簽訂的相關協議或合同及委托運輸單位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拉運過程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運輸過程出現任何問題由受托方負責。3.業績要求:提供受托方近兩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石油化工等行業的報廢貴金屬(含鈀、含鉑)催化劑處置業績、處置合同2份;對應轉移手續予以證明。4.受托方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財務狀況良好,無股權出質、破產或資不抵債現象;在最近一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http://**.cn)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或“信用中國http://**” 無違法、違規記錄,受托方在投標文件中附開標前十五日內的網頁查詢截圖。5.受托方須真實具備與所提供資質相符的生產加工能力,所提供上述要求的資質資料,不得偽造、虛造,否則后果自負。受托方中標后,委托方組織實地考察,考察發現受托方所提供的資質資料有偽造、虛造等不實情況,以及實際生產加工能力不及資質描述能力甚或沒有加工能力,則扣留受托方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并廢除其中標資格。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7.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標的交割 | 1.受托方須在《提純加工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將委托方不定期產生的報廢貴金屬催化劑,以現場實物現狀及委托方的要求完成標的拉運等相關工作。因受托方原因逾期未能交割完畢的,按《提純加工合同》約定向委托方支付違約金。2.受托方須按委托方的相關要求自行提取報廢物資,所需裝備、裝車及運輸車輛均由受托方負責。3.受托方須提供“即時服務承諾書”,承諾書中須說明提供服務的具體措施、方案。廢催化劑一經卸出,需受托方盡快轉移拉運,須隨時隨地配合取樣、辦理轉移手續。受托方在接到卸劑的通知時,須自通知之日起24小時內到達卸劑作業現場,并提供廢催化劑的包裝物(包裝袋、包裝桶、內襯等包裝所用所有物資)以及保溫用物資(如干冰)等其他輔助包裝物資。受托方在約定的24小時內未到達卸劑作業現場和未提供包裝所需物資,每超過一天,扣除受托方0.5%的履約保證金,并承擔因廢催化劑未及時清理造成的環保方面、安全生產等不良后果的一切責任和損失。不提供“即時服務承諾書”的拒絕進行投標。4.交貨期:合同簽訂辦理完成危廢轉移手續后1個月內。5.交貨地點: (略) 指定存放地點。6.受托方 (略) 對廢舊貴金屬催化劑的計量結果(地磅) (略) 對提純交付的貴金屬計量結果(電子秤或物理天平)。7.廢舊貴金屬催化劑一經卸出,需受托方立即轉移拉運,須隨時隨地配合取樣、辦理轉移手續。受托方在接到卸劑的通知時,須自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達卸劑作業現場, (略) 要求無償提供廢舊貴金屬催化劑的包裝物(包裝袋、包裝桶、內襯等包裝所用所有物資)以及保溫用物資(如干冰)等其他輔助包裝物資。受托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到達卸劑作業現場和未提供包裝所需物資,每超過一天,扣除受托方0.5%的履約保證金。8.受托方在簽訂合同之日起8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轉移手續。9.受托方需充分了解委托方對相關標的的裝運要求,自行判斷是否具備交割能力。 | |||||||||||||||||||
與轉讓相關的 其他條件 | 1.本項目一經公告即可進入調查期,意向受托方通過資格確認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及的財務、法律文件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內容。 2.標的均以實物現狀為準,甘交所集團及委托方對標的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甘交所集團及委托方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對標的所做的介紹和評價(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資料、圖片展示及口頭介紹等),僅供意向受托方參考,不構成任何擔保。 3.受托方對轉讓標的裝運及處置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環保等特種行業,還需提供相應資質。在拆卸、裝運以及處置等過程中,如發生安全環保事故的,由受托方自行承擔責任。 4.一旦報名則視為意向受托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托須知、受托申請與承諾書等附件材料全部內容,已實地勘察標的并完全了解及認可標的的現狀,已認真考慮了關于標的經營、行業、市場、政策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風險。 5.意向受托方在咨詢展示期間內,有權及有義務了解及查驗標的,并對標的可能存在的和潛在的瑕疵進行全面審查和勘驗,或聘請相關專業人員進行鑒定。意向受托方報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認可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自愿接受轉讓標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認可并接受《提純加工合同(待簽)》的全部條款,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和風險。中標后,受托方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或標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還標的或拒交付貴金屬。否則,視為違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應向甘交所集團交納的交易服務費(轉受讓雙方)后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6.標的成交后,因突發情況導致標的無法約定交割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并且不得以此為理由向委托方或組織方提出賠償、補償等要求。 7.成交后,甘交所集團向受托方僅開具交易服務費發票。 8.公告期內,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托方的,經蘭州石化評審后,回收率最高的投標者中標;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托方的,按掛牌基礎金屬回收率與買方報收率孰高原則直接簽約。 9.其他詳見《受托申請與承諾書》《受托須知》《提純加工合同(待簽)》。 | |||||||||||||||||||
交易指南 | 競價規則 | 意向受托方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E交易平臺(http://**)的《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E交易平臺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買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交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意向受托方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情節嚴重者并將受到政府相關機構的失信聯合懲戒,請審慎參與競買。 | ||||||||||||||||||
競價報名 | 報名時間 | 2023-12-29 (09:00:00) 至 2024-1-11 (17:00:00) | ||||||||||||||||||
報名手續 | 意向受托方應在公告規定時間內向甘交所集團提交報名資料,具體如下:1.主體資料。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資質文件;非法人組織需提供可證明其主體資格的相關材料。2.委托代理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3.甘交所集團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證金及處置 | 1.交易保證金為200萬元,交納截止時間2024-1-11(17:00:00),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2.若意向受托方未成為受托方,甘交所集團將按原渠道無息退還保證金。3.《提純加工合同》簽訂且受托方預付全額價款后,交易保證金轉為合同履約金,合同履約金待標的全部交割完畢,甘交所集團收到轉、受讓雙方簽署確認的《資產交割單》并結算完畢后無息原渠道退還。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權益,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托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應履行如下承諾:如意向受托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或其他違約情況,委托方和甘交所集團可扣除該意向受托方的交易保證金,交易保證金在扣除應向甘交所集團交納的交易服務費(轉受讓雙方)后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托方,意向受托方在被確定為受托方后,因受托方原因未在3個工作日內簽訂《報價書》《成交結果確認書》的;未在10個工作日與委托方簽訂《提純加工合同》。(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托方:①在蘭州石化評審中各意向受托方均未有效報回收率的。②意向受托方通過蘭州石化評審等方式被確定為受托方后,因受托方原因未在3個工作日內簽訂《報價結果通知單》;未在10個工作日與委托方簽訂《提純加工合同》的。(3)意向受托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委托方及甘交所集團損失的。(4)意向受托方拒絕參與交易程序的。(5)意向受托方故意泄露委托方及其關聯企業的商業秘密并造成相關損失的。(6)受托方未履行所簽署的承諾文件之義務的。(7)受托方對轉讓標的的裝運、處置等過程中發生安全、環保事故的。 | |||||||||||||||||||
服務費 | 按報名資料約定收取。 | |||||||||||||||||||
聯系方式 | 咨詢聯系人 | 王經理,聯系方式:* | ||||||||||||||||||
咨詢電話 | 0931-* | |||||||||||||||||||
咨詢時間 | 公告期內,9:00-12:00,14:30-17:00(節假日除外) | |||||||||||||||||||
咨詢地址 | (略) 城關區張掖路87號中廣大廈9樓 | |||||||||||||||||||
技術支持 | 鄒經理,聯系方式:* | |||||||||||||||||||
其 他 | 1.甘交所集團網站http://**.cn 2.微信公眾號: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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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