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略) (略) 承德分公司2025年隧道照明系統改造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更正公告
由于內容修改,原公告相關內容聲明無效,以新公告為準。
更正內容為:
1、原公告日期:2025年3月13日
2、原公告內容: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3月13日9時00分至2025年3月19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河北省 (略) (http://**)下載電子招標文件及其相關文件。
更正為: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3月18日9時00分至2025年3月23日9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河北省 (略) (http://**)下載電子招標文件及其相關文件。
3、原公告內容: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4月2日10時00分。
更正為: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4月8日9時00分。
4、原公告附件內容變更如下:
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
資質要求 | |
營業執照 | 投標人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 |
資質條件 | 設計資質: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級 (略) 行業*級 (略) 行業(交通工程)專業*級資質。 施工資質: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略) 交通工程(公路機電工程分項)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牽頭人應具備“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機電工程分項)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聯合體應滿足本項規定的資格條件。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財務要求 |
投標人承諾為本合同所提供的營運資金(以經會計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最新財務報表(2023年度)中:營運資金=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以年末數計算)以及為本項目而專門開具的銀行信貸證明總和不得少于*元。 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應滿足本項規定的資格條件。 |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業績要求 |
設計業績:近5年(2020年3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施工圖批復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1 (略) (新建或改擴建或養護)機電工程的設計業績(須包含照明系統)。 施工業績:近5年(2020年3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工程交工日期為準),至少完成過1 (略) (新建或改擴建或養護)機電工程施工業績(須包含照明系統)。 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應滿足本項規定的資格條件。同一業績包含設計業績和施工業績的可視為具有設計業績及施工業績。 |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信譽要求 |
投標人在近一年(2024年3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曾 (略) 機電項目設計或施工中違約被逐或因投標人自身的原因而 (略) 機電項目設計或施工合同被解除。 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應滿足本項規定的資格條件。 |
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
崗位 | 數量 | 資格標準 | 在崗要求 |
項目經理 (兼施工負責人) | 1 | 工程師; 具有“公路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建造師注冊證書的注冊單位須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 具有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登記單位須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 近5年(2020年3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工程交工日期為準)擔任過1 (略) (新建或改擴建或養護)機電工程施工項目(須包含照明系統)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項目總工)。 | 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
項目總工 | 1 | 高級工程師; 近5年(2020年3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工程交工日期為準)擔任過1 (略) (新建或改擴建或養護)機電工程施工項目(須包含照明系統)的項目總工(或項目副總工)。 | |
設計負責人 | 1 | 高級工程師; 近5年(2020年3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施工圖批復日期為準)擔任過1 (略) (新建或改擴建或養護)機電工程的設計項目(須包含照明系統)的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 | 無 |
附件2: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規則與程序
一、隨機抽取規則
參與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各方當事人(以下簡稱“各方”)應當嚴格遵守以下規則:
(一)各方必須嚴格遵守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二)確定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活動在招標人的主持下進行,招標人做好影像記錄,并存檔備查;
(三)用于隨機抽取的器具由招標人提供;
(四)各方必須嚴格遵守現場紀律,確保隨機抽取活動有序進行;
(五)投標人對隨機抽取結果有異議的,應當于產生隨機抽取結果后的10分鐘內在線提出異議,在規定時間之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默認隨機抽取結果。對于投標人提出的異議,招標人當場作出答復,并作好記錄。
二、隨機抽取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程序
(一)確定隨機抽取代碼球
用抽取器具隨機確定抽取代碼球一套,作為本次隨機抽取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代碼球。
(二)本次招標共設置三種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詳見評標辦法和)。
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編號及代碼球,1號球代表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1;2號球代表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2;3號球代表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3。
(三)在投標文件第一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開標現場,將編號1、2、3代碼球全部放入隨機抽取器具中,由抽取器具隨機抽取產生本次招標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四)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需要的系數(如有)
用抽取器具隨機抽取評標基準價計算所需的參數K1、K2。
1、如果抽取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為方法1,則需要抽取評標基準價系數K1。
K1取值范圍為0.980、0.985、0.990、0.995、1.000。將編號為1~5的代碼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隨機抽取1個代碼球,1號球代表K1值為0.980;2號球代表K1值為0.985;3號球代表K1值為0.990;4號球代表K1值為0.995;5號球代表K1值為1.000。
2、如果抽取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為方法2,則需要抽取評標基準價系數K2。
K2取值范圍為0.10、0.15、0.20、0.25、0.30。將編號為1~5的代碼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隨機抽取1個代碼球,1號球代表K2值為0.10;2號球代表K2值為0.15;3號球代表K2值為0.20;4號球代表K2值為0.25;5號球代表K2值為0.30。
3、如果抽取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為方法3,則不需要抽取系數。
(五)如果遇到抽取器具發生故障,導致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過程中斷時,招標人應及時宣布發生故障之前的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結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 (略) 理抽取器具,并請招標人、監督人員對故障發生情況進行書面確認。故障排除或更換抽取器具后,招標人應宣布繼續后續的抽取程序。
三、隨機抽取結果的確認
隨機抽取結束后,招標人當場宣布隨機抽取結果,抽取結果由招標人代表簽字確認。投標人代表在開標記錄表上用CA數字證書進行確認,若投標人未及時在開標記錄表上確認,視為該投標人默認抽取結果。
附件3: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 條款名稱 |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
1 | 評標辦法 |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綜合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綜合評分相等時,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 (1)評標價低的投標人優先; (2)承包人建議書和承包人實施方案合計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先; (3)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要求的施工業績累計合同金額高的優先。 |
2.1.1 2.1.3 |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第一個信封(商務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工程質量、安全目標、計劃工期、項目經理(兼施工負責人)、項目總工和設計負責人信息; b.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據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名章、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前附表第3.4.1條的規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6)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時,聯合體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 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簽訂了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了聯合體牽頭人。 (7)投標人未對本項目提出分包計劃。 (8)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 (9)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文件)中未出現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10)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11)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2)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 (略) 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信封投標文件暗標部分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9.2款的規定。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價(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 b.價格清單說明與招標文件規定一致,未進行實質性修改和刪減;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名章、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函中的投標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各分項報價均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 (4)投標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值。 (5)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 (6)投標人未提交調價函。 (7)投標人填寫完畢的工程量清單未對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中的數據、格式和運算定義進行修改;工程量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和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一致。 |
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2)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的財務狀況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4)投標人的業績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5)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6)投標人的主要人員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7)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第 1.4.4項、第 1.4.5 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8)投標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6項規定。 (9)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家,且聯合體牽頭人應具備“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機電工程分項)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滿足招標公告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對聯合體的要求,同時滿足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1.4.2條規定,且聯合體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的投標。 |
2.2.1 | 分值構成(總分值100分) | 本款修改為: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分分值構成: (1)承包人建議書:20分 (2)承包人實施方案:20分 (3)資信業績部分:10分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分分值構成: (4)評標價:50 分 |
2.2.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在第二個信封開標現場,招標人將當場計算并宣布評標基準價。 (1)評標價的確定:評標價=投標函文字報價 (2)評標價平均值的計算 除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4項規定開標現場被宣布為不進入評標基準價計算的投標報價之外,所有投標人的評標價去掉n1個最高評標價和n2個最低評標價后的算術平均值即為評標價平均值: 注:N為評標價的個數;n1、n2 的取值:當 N﹤6 時,n1、n2 均取0;當6≤N<10時,n1、n2均取1;當10≤N<20時,n1、n2均取2;當20≤N<30,n1、n2均取3;當30≤N≤40,n1、n2均取4;當40≤N≤50,n1、n2均取5;當N≥50, n1、n2均取6。 (3)評標基準價的確定: 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從下列方法中確定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 方法一:評標價平均值乘以評標基準價系數K1,作為評標基準價P。評標基準價系數K1取值范圍為0.980、0.985、0.990、0.995、1.000,在開標現場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二:評標基準價P=評標價平均值×(1-K2)+最高投標限價×K2。系數K2取值范圍為0.10、0.15、0.20、0.25、0.30,在開標現場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三:評標價平均值與投標人報價的中位數的平均值作為評標基準價P。 中位數:把所有評標價按高低排序后找出正中間的一個作為中位數。如果評標價為偶數個,取最中間的兩個數值的平均值作為中位數。 評標基準價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對招標人計算的評標基準價進行復核,存在計算錯誤的應予以修正并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除此之外,評標基準價在整個評標期間保持不變,不隨任何因素發生變化。 評標基準價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3 | 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 偏差率=100%×(評標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
2.2.4 | 評分標準 | (1)承包人建議書標準:見本表后具體評分標準; (2)承包人實施方案標準:見本表后具體評分標準; (3)資信業績部分標準:見本表后具體評分標準; (4)評標價評分標準:見本表后具體評分標準。 |
3 | 評標程序 | 本款修改為: 3. 評標程序 3.1 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 3.1.1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5.1 項至第3.5.6項規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款規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2 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 3.2.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各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 商務部分詳細評審:按本章第2.2.4(3)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資信業績部分計算出得分A; 技術部分(暗標)詳細評審:按本章第2.2.4(1)目和2.2.4(2)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承包人建議書和承包人實施方案(暗標)計算出得分B;承包人建議書和承包人實施方案(暗標)不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9.2款的規定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2.2 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 A+B。 3.3 第二個信封開標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結束后,招標人將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5.1 款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對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開標。 3.4 第二個信封初步評審 3.4.1 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 2.1.1 項、第 2.1.3 項規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4.2 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以單價計算為準,如果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位置差錯,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予以修正; (4)當各子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應以各子目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總價。 3.4.3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若超過最高投標限價,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4.4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僅作為簽訂合同的一個依據,不參與評標價得分的計算。 3.5 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 3.5.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 2.2.4(4)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評標價計算出得分C。評標價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標人綜合得分=A+B+C。 3.5.3 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評標委員會應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6 投標文件相關信息的核查 3.6.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對投標人以下信息進行查詢: (1)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 (略) (略) 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http://**)”的復核結果一致(工程設計綜合*級資質不適用); (2)投標人所附“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業績 (略) 頁截圖復印件與“ (略) (略) 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http://**)”的復核結果一致;投標人所附設計負責人、項目經理(兼施工負責人)、項目總 (略) 頁截圖復印件 (略) (略) 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http://**)的復核結果一致; (3)投標人所附項目經理(兼施工負責人)一級注冊建造 (略) 頁截圖復印件與“ (略) (略) (http://**)”核查的結果一致。所附項目經理(兼施工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考核 (略) 頁截圖復印件與“交通 (略) 水運工程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略) (略) 站(http://**:8080/khglui/”核查的結果一致。 (4)投標人 (略) 頁截圖內容與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略) )的復核結果一致。 前述(1)、(2)、(3)、(4)項如投標人未 (略) 頁截圖或所附截圖與復核結果不一致導致不能滿足資格評審要求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投標人應當及時核查并 (略) 站公開的相關信息,并承擔由于信息填報不完整或者不準確等原因導致投標可能被否決的后果。相關信息由投標人填報的,其真實性由投標人負責,經查證與事實不符的,視為投標過程中的弄虛作假行為,按相 (略) 理。 (5)評標委員會在評標時按照投標人提供的驗證方式對電子保函或電子保證保險進行驗證。如投標人未提供電子保函或電子保證保險的驗證方式,或根據提供的驗證方式無法核實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6.2評標委員會應對在評標過程中發現的投標人與投標人之間、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存在的串通投標的情形進行評審和認定。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b.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c.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中標; d.屬 (略) 、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 e.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 b.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c.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d.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e.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f.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個人的賬戶轉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a.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b.招標人直接或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c.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壓低或抬高投標報價; d.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e.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f.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4)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弄虛作假的行為: a.使用通過受讓或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投標; b.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c.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業績; d.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e.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f.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3.7 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 3.7.1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明顯文字或計算錯誤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投標人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或說明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7.2 澄清和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7.3 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或說明,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標文件規定的或給發包人帶來未曾要求的利益的變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評標時不予考慮。 3.8不得否決投標的情形 投標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12.3 項所列情形的,均視為細微偏差,評標委員會不得否決投標人的投標,應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12.4 項規定 (略) 理。 3.9 評標結果 3.9.1 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綜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3.9.2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 |
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 | 評分標準 | ||||
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因素 權重分值 | 各評分因素細分項 | 分值 | |
2.2.4(1) | 承包人建議書(暗標) | 20分 | 對項目的理解和總 (略) | 4分 | 對招標項目的總體設計理解準確,思路與前一階段的設計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得3.2(不含)-4分; 對招標項目的總體設計理解較準確,思路與前一階段的設計理念、思路吻合,得2.4(不含)-3.2(含)分; 對招標項目的總體設計理解一般,思路與前一階段的設計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2.4分。 |
施工圖設計方案 | 7分 | 總體設計方案優,設計圖紙適合現場條件、滿足施工要求、 (略) 科學合理,得5.6(不含)-7.0分; 總體設計方案較好,設計圖紙滿足施工要求、 (略) 合理,得4.2(不含)-5.6(含)分; 總體設計方案一般,設計圖紙基本滿足施工要求、 (略) 基本合理,得4.2分。 | |||
設計質量保證措施 | 3分 | 保證措施具體、全面合理,得2.4(不含)-3.0分; 保證措施較具體、較合理,得1.8(不含)-2.4(含)分; 保證措施一般,得1.8分。 | |||
設計進度計劃保證措施 | 3分 | 保證措施具體、全面合理,得2.4(不含)-3.0分; 保證措施較具體、較合理,得1.8(不含)-2.4(含)分; 保證措施一般,得1.8分。 | |||
設計工作的重點、難點分析 | 3分 | 分析透徹,把握準確,指導性強,得2.4(不含)-3.0分; 分析較透徹,把握較準確,指導性較強,得1.8(不含)-2.4(含)分; 分析一般,指導性一般,得1.8分。 | |||
2.2.4(2) | 承包人實施方案(暗標) | 20分 | 總承包管理 方案 | 3分 | 內容完整,編制科學合理,指導性強,得2.4(不含)-3.0分; 內容較完整,編制較合理,指導性較強,得1.8(不含)-2.4(含)分; 內容基本完整,編制基本合理,指導性一般,得1.8分。 |
總體施工組織布置及規劃 | 2分 | 組織布置完備,規劃詳細具體、全面合理,得1.6(不含)-2.0分; 組織布置較完備,規劃較具體、較合理,得1.2(不含)-1.6(含)分; 組織布置一般,規劃基本合理,得1.2分。 | |||
主要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方法與技術措施 | 2分 | 方案詳盡,措施合理,可行性較強,得1.6(不含)-2分; 方案較詳盡,措施較合理,可行性較強,得1.2(不含)-1.6(含)分; 方案一般,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1.2分。 | |||
交通組織方案及保證措施 | 4分 | 體系完備,保證措施具體、全面合理,得3.2(不含)-4.0分; 體系較完備,措施較具體,得2.4(不含)-3.2(含)分; 方案一般,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2.4分。 | |||
工期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 2分 | 體系完備,保證措施具體、全面合理,得1.6(不含)-2.0分; 體系較完備,措施較具體,得1.2(不含)-1.6(含)分; 體系基本完備,保證措施一般,得1.2分。 | |||
工程質量管理體系及保證措施 | 2分 | 體系完備,保證措施具體、全面合理,得1.6(不含)-2.0分; 體系較完備,措施較具體,得1.2(不含)-1.6(含)分; 體系基本完備,保證措施一般,得1.2分。 | |||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保證措施 | 2分 | 體系完備,保證措施具體、全面合理,得1.6(不含)-2.0分; 體系較完備,措施較具體,得1.2(不含)-1.6(含)分; 體系基本完備,保證措施一般,得1.2分。 | |||
環境保護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 1分 | 體系完備,保證措施具體、全面合理,得0.8(不含)-1.0分; 體系較完備,措施較具體,得0.6(不含)-0.8(含)分; 體系基本完備,保證措施一般,得0.6分。 | |||
文明施工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 1分 | 內容完整,編制科學合理,指導性強,得0.8(不含)-1.0分; 體系較完備,措施較具體,得0.6(不含)-0.8(含)分; 體系基本完備,保證措施一般,得0.6分。 | |||
項目風險預測與防范,事故應急預案 | 1分 | 分析透徹,把握準確,指導性強,得0.8(不含)-1.0分; 分析較透徹,把握較準確,指導性較強,得0.6(不含)-0.8(含)分; 分析一般,指導性一般,得0.6分。 | |||
2.2.4(3) | 資信 業績 | 10分 | 投標人業績 | 10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得6分; 投標人每增加一項(“一項”指一項設計業績和一項施工業績)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的業績加2分,最多加4分。 |
2.2.4(4) | 評標價 | 50分 | 評標價得分計算公式: (1)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5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5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評標價每高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E1=0.6;E2是評標價每低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E2=0.3。 評標價最低得分為0分,評標價得分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
注:(1)承包人建議書和承包人實施方案以評標委員會各成員的打分平均值確定;評委打分保留1位小數,匯總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承包人建議書和承包人實施方案各評分因素缺項,則該項得0分。
公告提交單位(蓋章)
2025年3月14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