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浙江省體育局主辦系列賽事
市場化征集承辦方活動掛牌公告
體育賽事是體育產業的核心,根據國家當前的政府體制改革政策,體育賽事社會化、市場化運作已成必然。為了更好地提升賽事活動辦賽服務水平,優化賽事承辦選擇,提高賽事綜合效應,浙 (略) (以下簡稱“浙交所”)受浙江省體育局(以下簡稱項目方)的委托,對2023年度浙江省體育局主辦 (略) 場化綜合評議方式征集承辦方,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項目概況
1. 此次2023年度浙江省體育局主辦系列賽事共計150項次,包含2023年度浙江省青少年競技體育系列賽計劃舉辦54類競賽項目,共計賽事139項次;2023年第四屆生態運動會4站;2023 (略) 聯合打造系列品牌賽事7項次?,F以每一場賽事作為一宗項目分別掛牌,本場賽事經綜合評議方式確定一家賽事承辦方,至賽事順利舉辦為止。
2.賽事名稱:2023年浙江省青少年五子棋錦標賽。
3.掛牌價格:*元,按財政轉移支付經費列明。
二、賽事申辦主體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略) 及縣(市、區)體育部門、各級體育協會、事業單位,以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各級體育部門及相關社會組織、企業(含運營單位)、學校和媒體等有關單位。
三、賽事申辦條件
1. 提交經蓋章確認的賽事申辦申請表。
2. 申辦主體如為企業、學校和媒體單獨申辦,則 (略) 以上體育部門為主辦單位的賽事承辦經驗(以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或類似證明文件的掃描件為依據)。
3. 制定具體的賽事實施方案,擁有與賽事規模相當的組織機構和管理人員(一般應設立有辦公室、選材組(本省設項的青少年比賽)、競賽組、場地組、后勤組、財務組、安保組、醫療組、宣傳組、商務組等與賽事活動舉辦有關的工作小組,上述各組可由申辦單位根據賽事實際情況進行增減調配,規模較小的賽事可合并一些工作內容和工作機構,但各項工作內容仍須體現,以提供賽事實施方案為依據)。
4. 擁有確定的與賽事規模相當的符合賽事要求的場地、設施和器材等(以提供場館及器材保障情況承諾書為依據)。
5. 合理預算賽事經費并擁有與賽事規模相適應的保障經費(政府撥款及自籌)(以提供賽事經費預決算表為依據,承諾配有相應的配套資金)。
6. 制定具體的賽事后勤保障材料(以提供后勤保障資料表為依據)。
7. 申辦、意向保證金的交納
(1)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略) 及縣(市、區)體育部門、各級體育協會、事業單位獨立報名申辦或與其他意向方以聯合承辦形式報名申辦須在信息披露截止日前向浙交所交納申辦保證金人民幣2000元;
(2)除上述(1)情形外,其余意向方須在信息披露截止日前向浙交所交納申辦保證金人民幣2000元外還需按掛牌價格(財政轉移支付經費)的20%標準交納意向保證金人民幣*元,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辦資格。
(3)經綜合評議后未被確定為賽事承辦方的申辦、意向保證金由浙交所在承辦結果公示后5個工 (略) 退回;經綜合評議確定為賽事承辦方的申辦保證金全額轉為浙交所交易服務費,意向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存放在浙交所賬戶,根據項目方指令處置履約保證金。
8. 其他根據賽事舉辦應當符合的條件。
四、項目申辦報名:
1. 意向申辦方報名時所需提供材料:
(1)申辦申請表(參考附件3)
(2)賽事申辦承諾(參考附件4);
(3)賽事實施方案(參考附件5);
(4)賽事經費預決算表(參考附件6);
(5)后勤保障材料:根據后勤保障標準提供酒店、餐飲、交通等參考材料;(參考附件7);
(6)場館及器材保障標準承諾書(參考附件8):賽事場館及器材保障標準詳見附件9,對于在附件9未列明的賽事種類,意向申辦方可按照附件8-1提供承諾書;
(7)意向申辦方證明材料:組織機構代碼證,單位簡介,如以聯合體形式申辦的須在申辦申請表中注明。如為企業,還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以及具備相關經營業態和經營范圍, (略) 以上體育部門為主辦單位的賽事承辦經驗證明材料;
(8)如采用委托授權代理的,則還須提交有效授權委托書、授權代表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證明;
(9)意向申辦方可參照綜合評議《評分表》(參考附件2)提供符合評分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賽事承辦經驗以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或類似證明文件的掃描件為依據);
(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特別注明:以上附件如為復印件或掃描件應加蓋公章。
2. 以上申辦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別用信封密封(副本密封在一起),封口處加蓋騎縫章,密封袋正面應標明申辦項目名稱、意向申辦方名稱及正本或副本字樣。申辦材料的正本和副本,均需申辦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申辦方公章。
3. 意向申辦方應于信息披露 (略) 完成注明報名并將申辦申請表進行線上上傳,并將申辦材料原則上于2022年8月29日遞交至浙交所( (略) 上城 (略) 332號望江國際4幢1803室)報名,逾期送達不予接受,視為自動放棄申辦資格(線上上傳資料應與正式遞交材料保持一致)。
4. 申辦、意向保證金須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前由意向申辦方在“浙交匯”平臺完成表明其資信狀況及履約能力意向保證金的支付(以“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完成支付為準),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辦資格。
5. 信息披露截止時間:即日起至2022年8月29日17時。
6. 信息披露期內浙交所對意向申辦方提交的線上申辦材料進行登記后將報名人數反映在項目公告中。
五、賽事申辦流程
1. 浙交所在“浙交匯”平臺(指浙 (略) 【以下簡稱浙交所】 (略) (略) (略) ,包 (略) 站【域名為http://**】腦PC端與浙交匯手 (略) 或系統。)發布項目申辦公告,信息披露期間,項目頁面公示賽事報名情況(公示完成報名的意向方數量);
2. 意向申辦方根據公告要求提交申辦材料;
3. 浙交所在信息披露期內接受意向申辦方報名并辦理登記手續;
4. 信息披露期滿后,浙交所將報名情況反饋至項目方,并協助評審小組對項目開展綜合評議活動(詳見下述第六點);
5. 項目方根據綜合評議結果確定最終項目承辦方,并以書面形式向項目承辦方發出《項目承辦抄告單》;
6. (略) 公示最終項目承辦方。
六、關于綜合評議
(一)綜合評議安排
綜合評議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以浙交所發送的《綜合評議安排的通知》為準,暫定2022年8月31日9時于浙 (略) 18樓競價大廳( (略) 上城 (略) 332號望江國際4號樓18樓)。
(二)組成專家評審組
信息披露期滿后,浙交所將報名情況反饋至項目方,并協助專家評審組對項目開展綜合評議活動。
1. 專家評審組由項目方負責組建,組建10個每組為3人的評審小組,共計30人,專家評審組成員主要由競賽中心項目負責人、裁判組成員及項目管理中心負責人組成。競賽中心項目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評議工作的組織和協調,評審小組成名單在綜合評議前予以保密。
2. 每一專家評審組成員對申辦材料進行評議、打分,對所打出的分數承擔個人責任。
(三)綜合評議流程
綜合評議開始前,由浙交所派出工作人員在項目方監督下,對申辦材料進行現場拆封并交由評審小組進行評議。
1. 資格審核
評審小組將依據意向申辦方提供的申辦材料及資格證明文件審查申辦方的資質、專業水平和能力。
2. 評議、打分
(1)綜合評議采取累計總分制,即總分由申辦主體資質條件分、申辦主體的報價分、申辦場館硬性條件分、后勤保障情況分及賽事實施方案詳細程度分構成(詳見附件2評分表)。評審小組嚴格按照賽事申辦要求和條件,根據申辦材料,圍繞評分標準對各合格申辦方逐一進行評議打分。
(2)對于只有一家申辦方的競賽項目,經資格審核符合基本條件的,則該申辦方獲得賽事承辦資格;經資格審核不符合基本條件的,則該競賽項目作未征集到承辦方,撤牌處理。
(3)對于擁有多家合格申辦方的競賽項目,評審小組采用綜合評議方式對其所在類別競賽項目開展各賽事承辦方遴選工作,圍繞評議要點內容對各合格意向方逐一進行評議打分并就分數從高到低排序。
(4)在評議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評分表中申辦場館硬性條件分、后勤保障情況分及賽事實施方案詳細程度分三點評分要素分值總和高低優先選出名次;若分數相同,按評分表中申辦主體資質條件分值高低選出名次;若分值相同,按申辦主體的報價分值高低選出名次;若分值依然相同,則抽簽決定名次。
3. 確定評議結果
浙交所工作人員現場統計各意向申辦方得分,并按高低順序排出名次,并將評議結果反饋至項目方。
(四)綜合評議結果通知
1. 項目方根據評議結果確定最終賽事承辦方。并委托浙交所向各賽事承辦方發出《賽事承辦抄告單》, (略) 進行公告。《賽事承辦抄告單》一經發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2. 對未取得承辦資格的意向申辦方,項目方不發相關通知書,不退還申辦材料及資料。
(五)綜合評議的監管
1. 意向申辦方不得惡意串通、向評審小組成員行賄、擾亂評議現場秩序等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賽事承辦資格,經查實有上述不當行為的,浙交所將其交納的意向保證金直接支付給項目方所有;如為無需交納意向保證金的申辦主體,由項目方對其采取相應措施,并取消其申辦資格;
2. 已經取得承辦資格的,經查實存在上述不當行為或履約不到位的,項目方將取消其承辦資格,并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有履約保證金存放在浙交所賬戶的,則浙交所根據項目方指令處置該筆履約保證金。
3. 評審小組成員應當按照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進行評議,不得泄露應當保密的與評議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意向申辦方進行私下接觸。否則,項目方將予以撤換,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 意向申辦方或承辦方違反本部分規定的,項目方將有權解除約定,更換賽事承辦對象,并取消其以后參與賽事申辦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