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涂縣發改委:
你單位《關于轉報安徽 (略) 產能減量置換技改項目140噸電爐煉鋼220kV輸變電工程項目核準的請示》(當發改〔2020〕 (略) )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滿足安徽 (略) 電力供應需求,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新建安徽 (略) 產能減量置換技改項目140噸電爐煉鋼220kV輸變電工程(項目編碼:2020- *** -44-02- *** )。
項目單位為安徽 (略) 。
二、項目建設地點: (略) 址位于安徽 (略) 內,站址西側為棒線車間,東側為職工浴室,南側為煉鋼大道。
三、建設內容及規模:在安徽 (略) 內新建1座22 (略) 滿足新上電爐供電需要,新上電爐負荷約125MW,新上EAF爐變和LF爐變屬于三級負荷。220kV電爐變主變本、終期均為1×150MVA,本期從電爐變新建1回2 (略) 接入220kV荷潭變,滿足125MW三級負荷供電要求。
四、項目總投資為 *** 萬元(靜態投資),全部由企業自籌。
五、項目建設過程中要落實各項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的各項措施,及時 (略) 等臨時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及時做好場地平整和植被恢復,嚴格落實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工程建設及運行過程中要滿足國家環保標準。
六、工程設備采購及建設施工要按《招標法》規定,采用規范的公開招標方式進行,并按照工程建設相關規定,辦理開工前的有關手續。
七、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準項目應附前置條件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當國用(2009) (略) ),馬鞍山市自然 (略) 《關于電爐變-荷潭變2 (略) 路徑的復函》、安徽 (略) 《招標基本情況表》。
八、如需對本項 (略) 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九、請安徽 (略) 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評等相關報建手續。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安徽 (略) 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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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