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發改投審〔2024〕10號
(略) 軌道交通局:
《關于報送珠海中心站(鶴洲)樞紐站城一體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珠海經濟特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可合并報批。 (略) 政府同意,現將項目可性研究報告(項目編號:2108-*-04-01-*)批復如下:
一、建設必要性
本項目的建設是貫徹落實新時代“交通強國”發展戰略,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新理念的需要;是發揮澳門-珠海在粵港澳大灣區中極點引領帶動作用、支持珠海打造重要門戶樞紐的需要; (略) (略) 之力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需要;是建設樞 (略) ,支撐國土空間格局形成、 (略) 升級轉型的需要;是落實建軌 (略) 的理念, (略) 空間結構拓展的需要;是落實高鐵站周邊合理開發建設的意見,奠定高鐵樞紐健康持續發展的牢固基礎;是滿足高標準建設新時代一體化綜合交通樞紐的需要。
二、建設內容和工程界面劃分
(一)建設內容
項目總建筑面積*平方米,項目共計分兩期建設。
項目一期:建筑面積*平方米,主要包括樞紐建筑與場地工程(建筑面積*平方米)、市政道路與橋梁工程(建筑面積*平方米)以及珠肇場下方軌道交通區間穿越條件等建設內容。
項目二期:建筑面積*平方米,主要包括樞紐建筑與場地工程(建筑面積*平方米)、軌道交通預留預埋工程(建筑面積41788平方米)、市政道路與橋梁工程(建筑面積47492平方米)等建設內容。
(二)工程界面劃分
本項目分為公共基礎設施部分和可經營部分,其中,公共基礎設施部分包括樞紐建筑配套工程、市政道路配套 (略) 軌道預留預埋工程;可經營部分包括夾 (略) 通廊內的綜合商業配套,總建筑面積1.23萬平方米。
三、投資估算和資金來源
項目總投資估算為*萬元(含珠海至肇慶高鐵珠海至江門段可研批復的地方配套同步實施工程 72299 萬元,本次事前績效評估意見計列57272萬元),全部為靜態投資。具體包括:工程費*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42855萬元、基本預備費31076萬元、與土地使用權有關費用23561萬元。其中,項目一期投資*萬元、項目二期投資*萬元。
資金來源:項目公共基礎設施投資56. (略) 財政統籌,可經營部分投資1.15億元由建設主體通過企業投資模式自籌解決。
四、工期安排
項目一期建設工期共計31個月。
五、其它
(一)項目建設和運營過程中,要加強節能管理工作,優化節能工藝,落實各項節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二)項目建設中要強化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危大工程措施,做好應急預案,壓實安全責任,加強安全監管,確保工程安全有序推進。
(三)下一階段,請繼續做好以下工作:
1.鑒于項目有部分位于鐵路紅線范圍內,需與鐵路部門加強溝通,做好協調、銜接工作,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2.本項目分為兩期實施,其中一期工程與珠肇高鐵同期建成運營,二期工程視廣珠(澳)高鐵廣州北至鶴洲段推進情況擇機啟動。一期工程實施完成并投入運營后,二期工程實施對一期站房基礎、橋梁、柱等結構工程造成影響,需采取專項措施,避免二期廣珠澳場建設對一期珠肇場的安全使用造成影響。
3.本項目的地下站廳、軌道交通地下段兼顧人民防空需要,加強與該部分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的溝通協調,做好設計預留。對符合異地建設的人防部分,在詳細方案設計階段應進一 (略) 人民防空辦公室意見。
4.需加強與金灣區、斗門區溝通,加快開展征拆工作,做好社會穩定風險防范工作。
請按《珠海經濟特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條例》規定開展工作,完善各項前期審批手續,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項目勘察設計,進一步加深研究、優化設計、降低工程造價,并編制項目概算報我局審批,務必控制投資,不得擅自突破。
附件:建設標準和批復依據文件
(略) 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7日
附件:建設標準和批復依據文件
一、建設標準
(一)市政道路工程
1.南、北側進站高架橋:橋梁設計基準期:100年;橋梁設計使用年限:100年;橋梁設計安全等級:一級,結構重要性系數1.1;跨新界河橋梁通航等級:VII級航道;橋梁設計荷載:汽車:城-A級;地震:基本烈度為7度,峰值加速度為0.1g,反應譜特征周期為0.45s。設計速度:進站主線橋-40km/h 、60km/h,進站匝道/銜接匝道-30km/h、40km/h;橫斷面設計指標:進站主線橋-高架橋寬25.6m(3.5m/每車道),進站匝道/銜接匝道-單車道8m、雙車道9.5m、三車道13m。
2. (略) 政道路:道路等級:主干路、次干路、支路;設計速度:主干路50km/h、次干路40km/h、支路30km/h;橫斷面設計指標:機動車道寬度3.5m,非機動車道最小寬度2.5m,人行道最小寬度2.5m;設計年限:瀝青路面主干路及次干路15年、支路10年。
(二)軌道工程地下結構設計使用年限:100年;地下結構安全等級:一級;地下結構抗震等級:三級,當軌道交通結構與其它結構合建時,應進行整體抗震檢算;地下結構抗浮安全系數:施工期抗浮穩定安全系數不小于1.05,使用期在不考慮側壁摩阻力時,其抗浮穩定安全系數不得小于1.10,當計及側壁摩阻力時,其抗浮穩定安全系數不得小于1.15;地下車站防水等級:一級;地下結構防火等級:一級。
(三)樞紐建筑工程樞紐建筑及雨棚蓋板設計使用年限:100年;樞紐地基處理標準:工后沉降不大于0.5m。
二、批復依據的文件
(略) 政府關于《 (略) 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審批珠海中心站(鶴洲)樞紐站城一體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有關事項的請示(珠發改基礎〔2024〕5號)》的批示意見(市府辦呈批表辦文編號PX*)、 (略) 政府性資金事前績效評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珠海中心站(鶴洲)樞紐站城一體工程的事前績效評估意見》(2024年1月15日)、《 (略) 自然資源局關于申請出具珠海中心站(鶴洲)樞紐站城一體工程項目(含動車所)用地審查意見的復函》(2024年1月16日)、 (略) 委政法委員會《關于對珠海中心站(鶴洲)樞紐站城一體工程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備案的復函》(2024年1月15日)、 (略) 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征求珠海中心站人防工程易地建設意見的復函》(2024年1月24日)、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通知(〔2023〕3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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