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行貸款清收工作需要,我行開展興業銀行鄭州分行聘用律師事務所代理許**等零售不良訴訟清收項目,現公開對興業銀行鄭州分行聘用律師事務所代理許**等零售不良訴訟清收項目進行供應商征集。 (略) 場調研不代表采購邀請或意向, (略) 場情況發起,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購需求及資格要求
1.1 采購需求:
為維護分行的債權安全,提高風 (略) 置主動性和有效性,分行開展聘用律師事務所代理清收項目,借助律師的專業水平和團隊力量,對逾期貸款項目所涉借款人及保證人發起訴訟流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代為起訴立案、辦理訴訟保全、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代為申請執行等訴訟和非訴法律服務等。
代理費用以清收回款金額為基數按費率結算。
1.2 供應商資質要求
1.2.1 律所成立1年以上,近三年財務穩健,可穩定提供服務。
1.2.2 包括但不限于2022年至今與六大國有銀行及十二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的與本項目相似的成功案例。
二、報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為存續、在營、開業、在冊、登記成立等正常企業狀態。
2.2 在興業銀行開立對公賬戶,若中標本項目,則通過興業銀行對公賬戶結算該項目相關費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務需求并能夠根據需求提供相應的服務。
2.4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財務情況。
2.5 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
2.6 未被“信用中國”網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中國執行 (略)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中國 (略) ”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名單”、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略) 站“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不在興業銀行供應商禁用/退出期內。
2.7 經營范圍經國家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同時獲得從事行業有效執業證明、行政許可、專業資質等證照。
2.8 兩年內目標服務領域未出現嚴重安全事件。
三、征集時間
本次供應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2月22日23:59止。
四、報名方式
采購部門聯系人:劉老師,聯系電話:0371-*,聯系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ttp://**郵箱。
報名注意事項:
1.提交的供應商資料內容包括如下四項:
材料1:《興業銀行鄭州分行聘用律師事務所代理許**等零售不良訴訟清收項目》供應商征集反饋材料-公司名稱(全稱)
材料2:興業銀行鄭州分行聘用律師事務所代理許**等零售不良訴訟清收項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應商準入信息導入模板
材料4:承諾函
以上四項材料填報模板詳見附件,提交材料1- (略) (單位)公章。 (略) (單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2.提交資料所發送的郵件名稱如下:《興業銀行鄭州分行聘用律師事務所代理許**等零售不良訴訟清收項目》供應商征集反饋材料-公司名稱(全稱)。請僅發送一封郵件,拆分發送多封郵件視為無效應答。
3.提交供應商資料大小不超過10M。(提交的郵件附件總大小超過10M自動攔截視為無效應答,附件請勿通過第三方郵箱轉存附件)
五、注意事項
1.能夠完全滿足我行采購需求、有合作意向、符合資格要求、報名要求的供應商均可報名。
2. (略) 場調研不代表采購邀請或意向, (略) 場情況發起。若需后續對接,我行將會主動聯系報名者;未予聯系的報名者,我行將對材料予以保密。
3. (略) 場調研不收取供應商的任何費用。
4.供應商須對報名信息和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材料,將取消報名資格并列入我行供應商黑名單。
5.對于上述事項存在疑問的,請及時與我行聯系。
材料1:《興業銀行鄭州分行聘用律師事務所代理許等零售不良訴訟清收項目》供應商征集反饋材料-公司名稱(全稱).docx
材料2:興業銀行鄭州分行聘用律師事務所代理許等零售不良訴訟清收項目信息收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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