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擬對海草床密度提升工程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 現將擬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在公示期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書面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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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海南陵水黎族自治縣行政 (略) 項目建設和環境資源審批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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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草床密度提升工程 | |
陵水黎族自治縣生態 (略) " | |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黎安鎮黎明村委會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黎安潟湖海域 | |
海南 (略) | |
在黎安港開展海草床密度提升工程,建設內容包括:(1)#m2海草床修復, (略) 域海草床莖枝密度提升16株/m2~32株/m2,覆蓋度提升5%~10%;(2)在黎安潟湖建設海草苗圃1個,面積#m2。其中海上海草苗圃#m2,臨時工程室內海草苗圃400m2。 | |
該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和海南省產業政策,符合“三區三線”管理要求。工程實施有利于改善海洋水體、沉積物環境質量,能夠促進海洋的潟湖生態環境恢復,工程效益顯著。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對海水水質、海洋生態環境、環境空氣與噪聲等方面帶來的一定的影響,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環保法規及環境標準,認真采取本項目環評報告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對策及保護措施,使工程的實施能夠滿 (略) 域環境質量的管理要求,以及對環境的影響符合相關標準或規范的要求。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工程建設環境影響可行。 | |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屬于鼓勵類“四十二、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第2條“海洋生態修復”。因此,項目符合《產業結構調整導目錄(2024年本)》的要求。2025年2月26日,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海南省產業準入禁止限制目錄(2025年版)》(瓊發改產業〔2025〕203號)的通知,本項目行業類別屬于其他海洋工程,不屬于《海南省產業準入禁止限制目錄(2025年版)》中的禁止類行業和限制類行業,屬于允許類行業。因此,本項目與《海南省產業準入禁止限制目錄(2025年版》相符。 | |
本項目屬于海草床修復項目,項目建設符合《海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陵水黎族自治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海南省海岸帶及海洋空間規劃(2021-2035年)》及《海南省生態 (略) 管控方案(2023年版)》的管控要求,符合《海南省新村港和黎安港海草特 (略) 總體規劃(2023-2035年)》 (略) 域的規劃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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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項目涉及生態保護紅線,開展了生態專項評價,通過評價,項目施工建設期各項目環境保護措施落實后,不會給周邊海域造成較大影響,其環境影響程度是可接受的。項目施工期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小。根據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和影響預測結論,在該項目提出的環保對策建議得以全面實施的情況下,可以滿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因此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該建設項目是可行的。 | |
根據《海南省近岸海域環 (略) 劃(2010年修編)》, (略) 近岸海域劃定為新村—黎安海洋特 (略) (HN008AⅠ),執行一類海水水質保護目標。項目所在海域為黎安港海草特 (略) 及生態保護紅線。根據《陵水黎族自治縣環 (略) 劃(2017-2030年)》, (略) 域大氣環境功能屬于一類大氣環 (略) 。項 (略) 域目前沒有劃分聲環 (略) ,慮到項目位于黎安潟湖,屬于 (略) ,根據《聲環境質量標準》(#)對環境噪 (略) 的要求和土地用途規劃,結 (略) 發展建設情況和環境噪聲質量現狀,項 (略) 域聲環境參照2 (略) 執行。根據海南省生 (略) 劃《海南省生 (略) 劃》,項目位于I-3-1陵水沿海農業發展生 (略) 。 | |
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嚴格按照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中的要求進行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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