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務條款:
一、報價要求:報價(需注明單價、稅率以及價稅合計金額)為包含一切費用的包到價。二、資質要求:供應商需提供證明其報價產品為所報制造商的產品的相關資料,并在報價時提供符合商務和技術條款的相關資質(包括但不限于防爆合格證、煤安證、授權書、合格證、檢驗報告等),滿足報名及技術要求,否則將視其為無相關資質,報價無效。三、售后服務: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供但不限于以下的技術及售后服務:1.提供有關完整的技術資料。技術資料清單:2.現場安裝、調試服務。出賣人負責在買受人現場對設備進行安裝、調試,最終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由于出賣人原因在施工現場造成施工人員傷亡的,由出賣人負責賠償,買受人不承擔賠償責任。由于出賣人原因在施工場地內及其毗鄰地帶造成的第三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出賣人負責賠償。四、供貨時間規定: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交貨。五、付款方式:銀行匯款或商業匯票,不提供預付款。(貨物驗收合格并完成掛賬手續后,買受人于24個月內分期支付出賣人90%的合同價款,其余10%作為質保金在保質期滿最終驗收無質量問題后支付。( (略) 場疲軟等諸多客觀因素,買受人按實際經營情況原則上前12個月不支付款項)六、運輸方式:出賣人負責將貨物以汽運方式運至買受人指定的地點并卸貨,出賣人負擔所有費用。七、交貨地點: (略) (略) 內八、交貨時間:中選單位按交貨期供貨九、包裝要求:根據貨物的外形特點,選擇適宜的包裝材料,包裝尺寸要便于貨物的裝卸和搬運,嚴禁性能抵觸、互相影響的貨物混合包裝,包裝的容器應與被包裝貨物體積相適應十、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出賣人按本合同及技術協議要求,對產品質量問題負全責,自產品驗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質保一年,質保期內存在質量問題的,質保期自出賣人更換、修復質量缺陷后重新計算。質保期屆滿后對仍在合理使用壽命內的產品,因設計、制造、材料等內在質量缺陷造成買受人損失的,買受人仍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供應商需簽定《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書》(附件),對產品質量、貨源保障、守信履約、售后服務等做出承諾。十一、中選方案:分項中選。十二、其他要求:(1)如詢所報配件與詢單配件規格型號不符(原產品停產或升級換代),則在報價物料描述中注明替代或升級后的規格型號,并上傳制造商出具的停產或升級說明,保證配件互換。(2)報價廠商須按要求填寫報價產品制造商全稱。(3)對安全生產有重大影響的關鍵設備、材料、配件,首次中選的供應商需試用(原則上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試用合格后由使用單位出具情況說明(加蓋公章)后簽定合同。十三、供應商違約規定:1)供應商合伙串通進行報價的, (略) 業務 3-6 個月;2)供應商中選后未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 (略) 業務3-6個月;3)供應商中選后已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 (略) 業務6-12個月;4)供應商參與同一采購主體的采購項目,主動放棄中選資格一年內累計兩次的, (略) 業務 6-12 個月;5)存在同一制造商與其授權代理商參于同一采購項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購主體授權兩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權代理商完全承擔質量及售后服務等全部責任、授權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略) 業務 3-6 個月;6)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 (略) 業務 12 個月;7)供應商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 (略) 業務 12-36 個月;8)處罰期內發現在其它項目有其它失信行為的,視具體違規情 (略) 罰期限,最長 3 年;9)首次中選的供應商,試用不合格由使用單位出具情況說明(加蓋公章), (略) 業務 6-12 個月;10)供應商送貨后,使用方將進行不定期抽檢,抽檢達不到技術要求的, (略) 業務 3-6 個月。十四、 (略) 監督電話及電子監督郵箱: 二級公司監督電話: 0352-#晉 (略) 電子監督郵箱:*@*63.com十五、合同簽訂主體: (略) 姜家灣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