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區礦泉街瑤臺村第 (略)
村前大街54號#2-5層招租公告
(略) 公 (略) 受越秀區礦泉街瑤臺村第 (略) 的委托,定于2022-04-07上午 10:15在 (略) (略) 對越秀區礦泉街瑤臺村第 (略) 的村 (略) #2-5層項目( (略) :瑤臺村交﹝2022﹞ (略) )進行公開競價活動,本項目采用現場舉牌競價方式進行,歡迎有意參加單位前來競價。
一、項目基本情況
1、資產類型及面積:商住樓,面積約540平方米;
2、 (略) 在位置:村前大街54號;
3、資產使用范圍:商鋪(不得經營廢品收購行業、電動車經營及維修店);
4、租賃/承包期限:8年,自2022-04-14至2030-04-13止,免租期/基建期:自2022-04-14至2022-04-28止(共15天);
5、交易底價:9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10日前交付當月的租金、物業管理費;
7、租金遞增方式:租金遞增從第 25 個月開始, 每 24 個月遞增 8.0%;
8、交易保證金為¥ *** 元,以存款或轉賬形式于2022-03-28至2022-04-06繳納至開戶銀行:廣州農商銀行白云支行;賬戶名:廣州市越秀區礦泉街瑤臺村第 (略) ;賬號: *** 472。保證金須在指定時間內實名達賬才能有效,填寫進賬單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交易保證金。一份保證金只能參與一宗交易競價。未能成 (略) 繳納的保證金在交易活動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予以原額退回;若成交人在成交結果公示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未與村、社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合同的,視為放棄本次交易,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將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證金為¥ *** 元,在意向方成交后交易保證金將自動轉化為合同履行保證金(注:報名時繳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合同履行保證金, (略) 分補足, (略) 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據,重新開具保證金收據)。
10、合同簽訂后3天內繳納合同履行保證金,拖欠租金3天后沒收合同履行保證金,合同違約后按每天3‰計算違約金,如需續租則必須在合同期滿前10天提出申請,合同期滿后3天完成場地清理。
11、 (略) 需的稅費由 (承租方/承包方)承擔。
二、意向人(單位)準入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越秀區礦泉街瑤臺村第 (略) 對意向人的其他要求條件:
1.若承租意向人在競價會前放棄競價資格,出租方在本次競價活動結束后,收回保證金收據原件的5個工作日內按原途不計利息辦理退回事宜。如所有競價人在競價過程中都放棄競價導致交易不成功,出租方則 (略) 交保證金的20%勞務費;
2.資產交付時間:以 *** 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
3.若承租意向人有弄虛作假、威脅恐嚇、欺詐、串通壓價、商業賄賂等違法行為的,一經發現,即由出租方、 (略) 公 (略) 取消其競價資格以及競得的物業資格,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作返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本項目的《物業租賃合同》(文本)為本次招租 (略) 分,雙方均須嚴格執行;
5.本項目租賃的具體條款以《物業租賃合同》文本為準;
6.在租賃期內如出租方“城中村”改造,出租方須提前兩個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應無條件服從搬遷并交回房屋給出租方,本合同自然作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7.每次舉牌遞增100元/月。
三、本次項目采用現場舉牌競價方式競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報名及咨詢
意向人可于2022-03-28至2022-04-06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節假日除外),攜帶相關資料到沙 (略) 之一2樓進行報名或咨詢。
五、報名資料
意向人報名時必須提交以下資料:
(1)身份證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的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委托書等);
(2)交易保證金憑證(銀行存款回單)。
六、實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組織實地查看資產具體位置,標的以實物為準,意向方可自行查看資產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況。
七、經確認承租資格的意向人請于2022-04-07上午 10:15前,攜帶相關資料到交易活動現場,逾期恕不接受,攜帶資料明細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2)承租人資格確認書(以出租方出具的收款單據為準)。
八、無產權證說明
1、該“出租物業”屬出租方歷史遺留物業,沒有消防設施, (略) 門頒發的產權證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證件,“出租物業”之用途也未取 (略) 門的證件、未辦理相關手續,承租方表示清楚并接受。
2、承租方自行辦理本“出租物業”的租賃合同備案、工商證照、營業手續等,辦理相關營業手續的責任或任何房屋鑒定因此產生的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無法取得本“出租物業”之用途的相關營業證照,承租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租賃合同、拖欠租金等,否則視為承租方嚴重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沒收保證金并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3、如租賃合同因無證產權等原因被認定無效,出租方仍有權要求承租方支付“出租物業”使用費、管理費(如有)等,“出租物業”使用費的金額及期限按原租賃合同中有關租金及期限的約定為標準計算,且所有違約條款均有效。
九、聯系方式
(略) 屬單位:越秀區礦泉街瑤臺村第 (略)
聯系人:陳國垣 聯系電話: ***
交易機構名稱: (略) 公 (略)
交易地址:瑤臺大街7號2 (略)
(略) 公 (略)
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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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