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整體轉讓廣州市南沙區花語陽光、麒麟新村二期及嘉安花園19處商鋪物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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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GR2025GD(略) |
標的名稱 | 整體轉讓廣州市南沙區花語陽光、麒麟新村二期及嘉安花園19處商鋪物業 |
標的編號 | GR2025GD(略) |
公告性質 | 正常公告 |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資產,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 (略) 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 (略) 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標的名稱 | 整體轉讓廣州市南沙區花語陽光、麒麟新村二期及嘉安花園19處商鋪物業 |
轉讓底價(萬元) | 2967.(略) |
掛牌日期 | 2025-04-11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5-12 |
資產概述 | - |
交易條件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4-11 |
掛牌公告期 | 20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價款支付要求:受讓方應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否(不放棄)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意向受讓方如被確認為受讓方,須按照轉讓方提供的《資產交易合同》版本簽署合同等文件。 2、意向受讓方辦理意向受讓登記前,須自行對受讓交易標的行為是否符合限購政策及過戶的條件進行了解和查詢。 3、意向受讓方需自行對交易標的進行必要和適當的獨立調查和分析,需自行對受讓交易標的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充分評估,并自行承擔受讓交易標的產生的所有風險。 4、交易標的面積以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時國土房管部門確認的面積數額為準,若出現國土房管部門確認的面積數額與現房地產權屬證明上列示的面積數額不同的,成交價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調整。 5、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交易標的產權、用途、結構、質量、面積、供水、供電、消防系統、使用現狀(包括房屋內部間隔現狀、裝修裝飾現狀;建筑物和構筑物附屬設施及物業管理)等。 6、除特殊約定外,本次交易標的轉讓過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稅、費、金由交易雙方各自依法承擔。 7、看樣時間安排在項目公告期內(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樣),請意向受讓方自行安排聯系看樣,聯系電話: 張小姐(略) 。 8、具體房產信息以相關權屬證明文件為準。 9、 (略) 黃閣鎮麒安二巷2號、4號、6號、8號、10號101房,城市規劃房屋用途為糧油站; (略) 黃閣鎮麒安二巷2號、4號、6號、8號、10 (略) 規劃房屋 (略) 場。 10、因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和非交易雙方原因導致交易標的成交后交易標的房產權屬不能過戶至受讓方名下,使受讓方不能實現受讓交易標的權益和權利的,則交易雙方有權解除合同、免責終止合同,受讓方應自行承擔所有相關的風險和損失,轉讓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或擔保責任。交易雙方已支付的產權交易機構服務費用不予退還。 11、其他詳見資產評估報告(中聯國際評字【2024】第FIGPA0852號)、資產評估報告(廣德頤評報字[2025]第GZ-ZY0008號)及《資產交易合同》(文本)等文件。 特別提示:轉讓方根據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資產現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產權交易機構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受讓須知: 1.意向受讓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含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誠意金或保證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讓申請材料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讓方在信息公告期內向中心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報價方式:多次報價】 |
報價方式 | 多次報價 |
處置方案 | 每個標的單獨征集意向受讓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允許 |
(略) 上報名 | 不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略).(略)元 |
交納時間 | 交易機構受讓登記后交納保證金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收款賬號 | 收款單位:廣東聯合 (略) 賬號:(略)1804 開戶行:中信銀行 (略) 支行 轉賬備注:GR2025GD(略)+保證金 |
保證內容 | (1)報價最高的意向受讓方按交易規則的約定與轉讓方和本所簽署《成交確認書》,并按照約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務費。 (2)受讓方應按交易規則的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 |
處置方法 | 1.本項目保 (略) 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行。 2.若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的,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按規定將保證金無息返還相關主體;若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轉為交易價款。 3.項目設置誠意金的, (略) 置方式: (1)誠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滿之日起,未經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同意,不得無故申請退還。 (2)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誠意金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相關主體。 (3)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誠意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資產交易價款。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
轉讓方名稱 | (略) (略)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略) (略) 黃閣鎮金茂中二街1號703房-710房 | ||
法定代表人 | 趙云輝 | 注冊資本(萬元) | (略).(略)人民幣 | |
經濟類型 | 國 (略) (企業) | 企業類型 | (略) | |
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略)999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區縣級國資委監管 | ||
監管機構屬地 | (略)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廣州南沙 (略) | |||
批準單位名稱 | 廣州南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廣州南沙 (略) | 批準文件類型 | 其他類型:2025年第一次廣州南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聯席會議紀要、廣州南沙 (略) 董事會2024年度第21次會議決議 | |
批準日期 | 2025-03-07 | 批準文件名稱/決議名稱 | 2025年第一次廣州南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聯席會議紀要、廣州南沙 (略) 董事會2024年度第21次會議決議 |
經辦人聯系方式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范先生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020-(略) |
交易機構聯系傳真 | |
交易機構聯系郵箱 |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國 (略) )-- (略) (略) 28號時代廣場中座7樓 |
(略) 址 | http://**;http://** |
補充披露信息 | ||||
暫無補充披露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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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