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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時間 : ***
* 、項目編號: *** -1
* 、項目名稱: * 標段不動產涉稅評估服務
* 、中標信息
供應商名稱: (略) 同方房地產資產 (略)
供應商地址: (略) 市清揚路 * 號 * 室
中標金額:
1、不動產(住房、< * ㎡商業用房、車庫、車位、儲藏室)轉讓價格評估(適用于個案 (略) 理情形),每份評估報告費用為人民幣 * 佰元整(¥ * );
2、舊房轉讓重置成本評估,每份評估報告費用為人民幣 * 佰元整(¥ * );
3、不動產(含房屋、土地)出租價格評估,每份評估報告費用為人民幣 * 佰元整(¥ * );
4、稅務機關存量房交易價格評估系統的標準房基準價格評估,每份評估報告費用為人民幣 * 佰元整(¥ * );
5、不動產( (略) (略) 占土地、≥ * ㎡商業用房)轉讓價格評估(適用于個案 (略) 理情形),評估費用按照《 (略) 省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蘇價服[ * 號)標準的 * %計取,每份評估報告費用上限為人民幣 * 仟元整(¥ * );
6、不動產(土地)轉讓價格評估(適用于個案評估情形),評估費用按照《國家計委、國 (略) 關于土地價格評估收費的通知》(計價格[ * 號)標準的 * %計取,每份評估報告費用上限為人民幣 * 仟元整(¥ * )。
* 、主要標的信息
名稱:不動產涉稅評估服務
服務范圍:
(1)不動產(含房屋、土地)轉讓價格評估(適用于個案 (略) 理情形);
(2)舊房轉讓重置成本評估;
(3)不動產(含房屋、土地)出租價格評估;
(4)稅務機關存量房交易價格評估系統的標準房基準價格評估。
服務要求:
(1)受托評估機構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房地產估價規范》(GB/T *** 5)、《 (略) (略) 存量房評估工作管理辦法》、《 (略) 省存量房交易納稅評估系統業務規程》( * 年 * 月修訂版)等要求依法執業,客觀公正地出具專項評估報告等材料、 (略) 保密義務,不得對外透露評估價格。開展評估作 (略) 現場勘驗,并留存影像資料,編寫的評估報告應符合《房地產估價規范》及 (略) 連 (略) 的要求。受托評估機構應參照委托方提供的評估報告樣本編制評估報告, (略) 有評估報告均應包含結果報告和技術報告,未經允許不得刪減或簡化評估報告內容。
(2)受托評估機構評估的價格 (略) 門核定計稅價格的 * 個參照,故在主管稅務機關確定計稅價格之前,不得泄露評估相關信息。受托評估機構在評估過程中不得單獨與被評估資產各方當事人商談有關價格評估問題,更不得與被評估資產各方當事人發生經濟關系。
(3)受托評估機構完成評估后,應按委托方要求的格式和內容及附件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出具書面專項評估報告,并移交評估資料。受托評估機構編寫的評估報告需有兩名以上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簽字并蓋章,并對估價結果承擔法律責任。因質量原因未被稅務機關采用的評估報告不計入受托評估機構的工作量,委托方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未經委托方同意,受托評估 (略) 將評估報告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受托評估機構須對工作中涉及到的資料、修正系數、估價結果等 (略) 保密義務。
(4)受托評估機構必須于簽訂合同前在 (略) 市區(不含贛榆區)設 (略) 所,委托方可在合同簽訂 (略) 所自有房產證或租房合同, (略) 所實地調查。受托評估機 (略) 期內不得撤 (略) 所,否則委托方有權立即終止與受托方的 (略) ,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5)受托評估機構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委托方交辦任務的,扣發受托評估機構服務費用 * 元/次,連續 * 次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委托方有權立即終止與受托方的 (略) ,拒絕支付相關費用,并永久取消其 (略) 資格。
(6)對泄露評估信息或收受對方經濟利益的, * 經發現,委托方有權立即終止與受托方的 (略) ,拒絕支付相關費用,并永久取消其 (略) 資格,情節嚴重的,依 (略) 門追究其單位及相 (略) 政及法律責任。
(7)對提供不實或內容虛假的評估 (略) 對外提供評估報告的,除由 (略) 承擔責任外, (略) 連 (略) 可采取必要措施終止委托,情節嚴重的,依 (略) 門追究評估單位和相 (略) 政及法律責任。
(8)凡與被評估項目有利害關系的,受托評估機構應當提出回避;沒有提出回避的, * 經發現,委托方有權要求其回避,并給與警告,情節嚴重的,委托方可依法終止合同。
(9)如遇稅制或征管改革等重大事件影響,委托方有權對本項目作相應調整或者提前停止,由委托方決定后書面通知受托評估機構。
服務時間: * 年(合同約定的日期起算)
服務標準:
(1)對存量房交易價格評估系統中暫無 (略) 理情形下的不動產轉讓價格評估( (略) 分),受托評估機構必須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住房轉讓價格的評估,出具評估報告,并在5個工作日 (略) 屬小區的基準價格維護;受托評估機構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非住房、土地轉讓價格的評估,出具評估報告。評估作業過程中,受托評估機構必須委派至少2名工作人員(其中至少1名必須為房地產估價師,且為本項目組人員)進行實地勘察和評估,同時留存能夠證明已經過實地勘察的工作底稿、影像記錄等資料。不動產涉稅評估報告的編制和簽署必須由具有兩年以上從業經驗的房地產估價師實施。
(2)受托評估機構按季度對本 (略) (略) 分析,提交存量房交易價格評估系統基準價格維護方案,經委托方同意后對存量房交易價格評估系統基準 (略) 更新維護。委托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適時對存量房交易價格評估系統基準 (略) 維護,受托評估機構應在 * 個工作日內完成實地勘察并出具完整評估報告(PDF格式)、維護報告及相關附表提交 (略) 連 (略) 審核,按照有關要求完成維護工作。
(3)除以上已明確完成期限的評估事項,其他評估事項完成期限由受托評估機構和委托方根據具體評估事項協商確定,因特殊情形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評估需延期的,須經委托方同意。
* 、評審專家名單:朱春江、馬絲絲、李道新、徐西梅、榮杰。
* 、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無。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 、其他補充事宜
無。
* 、 (略) 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名 稱: (略) 連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區海昌北路 * 號聯系方式:榮杰 *** .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名 稱: (略) (略)
地 址: (略) 市凌洲東路9 (略) 2號樓 * 室
聯系方式:李琦 ***
3.項目聯系方式聯 系 人:榮杰
聯系電話: ***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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