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管理人
關于選聘律師事務所的公告
(略) 第五 (略) 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2024)渝05破申607號民事裁定書,裁 (略) (略) (以下簡稱“鴻音公司”或“債務人”)破產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1月12日作出(2024)渝05破318號決定書,指定重慶公兆 (略) 擔任管理人。
為確保破產程序順利推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略) (略) 關于破產程 (略) 絡拍賣的實施辦法( 試行)》(渝高法〔2019〕206號)《重慶破產法庭、 (略) 破產管理人協會關于管理人選聘其他社會中介機構的工作指引(試行)》的相關規定,管理人采用公開競爭方式選聘輔助拍賣機構,邀請符合條件的機構報名參與選聘。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企業基本情況
(略) (略) 成立于2014年12月5日,法定代表人為劉偉,注冊資本為#元人民幣,統 一 社會信用代碼為#5XX,企業注冊地址: (略) (略) (略) 4號1幢4-1,經營范圍包含:計算機軟硬件、電子自動化設備、電子元器件、電子產品及周邊配件、通訊產品、數碼產品等等。鴻音公司目前在國家企業信用 (略) 上的狀態為存續。
二 、法律服務內容
鴻音公司已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擬對股東提起訴訟追收其認繳的注冊資金。
(一)接受管理人的委托,代理 (略) (略) 注冊資金有關的所有訴訟仲裁、執行案件;
(二)為招標人審查或起草與案件相關的重要法律文件。
三、律師事務所基本要求
1.具有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2.主辦律師執業五年以上,具有破產衍生訴訟相關經驗;
3.具有良好的資金能力、財務狀況和履行合同能力;
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譽;
5.有意向的中介機構按照本公告要求準備材料,應保證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參與本次競選工作的機構需按照如下清單提供材料:
1.有效的律所執業許可證正本及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承辦律師執業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報價函(原件);
4.具有破產法律服務工作經驗的證明材料;
五、費用的收取方式
采用風險代理方式,按合同約定比例及最終追回注冊資金的金額支付代理費。
六、報名時間方式
1.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1月27日17:00;
2.報名方式:請有意向的律師事務所,在報名截止時間前 (略) 網上 (略) 進行報名,同時,按前述要求及時向管理人提交紙質版參選文件一份。若未提供紙質版文件,視為未參選。
紙質版材料遞交地址及聯系方式:
(略) (略) 金開大道99號晶石公元16棟12-2
收件人:楊老師#
七、其他事項
1.擬參加本次選聘的律師事務所在報價前可聯系管理人了解訴 訟案件相關狀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服務機構請回避:
(1) (略) (略) 有未了結的債權債務
關系;
(2) (略) 受理破產申請前三年內,曾為債務人提供相
對固定的中介服務;
(3)現在是或 (略) 受理破產申請前三年內曾經是債務人、債權人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
(4)現在擔任或 (略) 受理破產申請前三年內曾經擔任債務人、債權人的財務顧問、法律顧問;
(5)管理人認為可能影響其忠實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
3.管理人對本次公開選聘各項事宜保留最終解釋權。
(略)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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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