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 (略) (略) 經濟技 (略) 分局擬對以下1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及審批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20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聯系電話:0517-(略); Email:*@*q.com
通訊地址: (略) (略) 19號淮安智慧谷B2樓304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建設項目概況 |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的措施 |
1 | (略) 標識標牌印刷生產及研發項目項目 | 淮安經濟技 (略) 迎賓大道39號聯東U谷10-2廠房 | (略) | 項目租賃建筑面積約1603.49平方米,設備有CTP制版機、切紙機、印刷機、標簽機、裱紙機、模切機、糊盒機、打包機等,主要用于標識標牌印刷生產及研發項目,建成后達到年產50噸宣傳單頁,50噸書本、畫冊,125噸高端包裝盒的生產規模。 | 江蘇 (略) | 1、本項目依托聯東U谷淮安智能制造產業園現有雨、污排口。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經化 (略) 理達接管標準后接管至淮安經 (略) (略) 理廠。 2、本項目潤版、印刷、擦拭、膠裝、裱紙、糊盒廢氣(非(略)烷總烴)分別經集氣罩收集合并至兩級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非(略)烷總烴執行《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38-2022)表1排放限值。 上述未被收集的廢氣(非(略)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廠區內非(略)烷總烴執行《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38-2022)表3排放限值,廠界非(略)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 3、本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2008)3類標準。 4、各類固體廢物 (略) 置,一般固體廢物暫存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略)-2020)中的相關要求,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建設須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略) -2023)《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等相關要求。排污口設置須符合《江蘇省排污口設置和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蘇環控〔1997〕122號)要求。 5、本項目以廠界為邊界設置50m衛生防護距離。目前該衛生防護距離內無居民、學校、醫院等敏感目標,以后也不得新建。 6、按《江蘇省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蘇環控[1997]122號)的要求設置各類排污口和標識。 7、企業應建立健全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嚴格落實環境治理措施,制定并落實各類事故風險防范措施。落實環境監測計劃,加強運營環境管理,提高員工環保意識,確保環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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