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縣湖林鄉湖林溪山洪溝治理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華安縣湖林鄉湖林溪山洪溝治理項目已由華安縣水利局以華水審(2024)10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華安縣湖林鄉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業主多方面籌措,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華安縣湖林鄉人民政府,招標代理單位為廣東 (略)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華安縣湖林鄉湖林溪山洪溝治理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位于華安縣湖林鄉湖林村、前坑村。
2.2 工程規模:湖林溪進行護岸清雜清障共長約4.2km,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建設內容為1、湖林溪湖林段AK0+000-AK1+618新建生態護岸:左岸1187m,右岸1183m,并在AK0+067-AK0+187兩岸加固護岸240m。2、前坑支流前坑段BK0+200-BK0+950新建生態護岸:左岸747m,右735m。3、對4.2km河道進行清雜清障,其中湖林段1.618km,前坑段1.582km,百里坑溪1.0km。預算審核價為*元(含暫列金*元);
2.3 產業類型:第二產業;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華安縣湖林鄉湖林溪山洪溝治理項目,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招標文件、施工圖、有關設計變更通知、工程預算審核書、答疑紀要及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補充說明為準;
2.5 最高控制價:*元,其中不可競爭金額*元(含暫列金*元,暫估價/元及其他項/元);
2.6 標段劃分(如有):/;
2.7 質量要求:工程質量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及其它相關規范合格標準;
2.8 工期要求:總工期210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不要求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級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證)和中級及以上職稱,不要求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并在其他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K值取5.00%(含)~10.00%(不含)】。
3.5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5月22日08:3000至2024年6月13日9:00:00(北京時間,下同),登錄 (略) 工程項目交易中心(http://**)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6月13日 09:00,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 (略) 工程項目交易中心(http://**)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 (略) 將予以拒收。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省公共資源 (略) (http://**)、 (略) 工程項目交易中心(http://**)上發布。
7.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7.1.投標保證金提交截止時間: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
7.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元。
7.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無要求 □現金 ?電子保函 ?其他年度投標保證金形式。
8. 聯系方式
招標人: | 華安縣湖林鄉人民政府 | ||
地 址: | 華安縣湖林鄉, | 郵 編: | |
聯系人: | 李先生, | 電子郵箱: | |
電 話: | *, | 傳 真: | |
招標代理機構: | 廣東 (略) | ||
地 址: | (略) 龍文 (略) 融信瀾園6棟3501室 | 郵 編: | 363000 |
聯系人: | 小郭, | 電子郵箱: | gdhmzz@163.com |
電 話: | 0596-*, | 傳 真: | |
(略) 名稱: | |||
網 址: | |||
聯系電話: | |||
(略) 名稱: | |||
地 址: | |||
聯系電話: | |||
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名稱: | |||
地 址: | 華安 (略) 64號、華安縣華 (略) 39號 | ||
聯系電話: | 0596-*、0596-* | ||
2024年0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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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