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鎮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
(2024—2026年)
為貫 (略) (略) 關于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有關工作部署要求,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工作基礎,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結合北海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黨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深刻理解“治本”含義,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十大行動”,落實落細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切實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堅決防范遏制群死群傷的各類事故發生,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
(二)主要原則
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著力消減重大風險,著力消除由于重大風險管控措施缺失或執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隱患,著力整治群眾身邊突出安全隱患,著力“神經末梢”“最后一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針對制約安全生產的深層次矛盾、瓶頸性堵點和根源性問題,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加強源頭管控,夯實安全基礎,強化事故風險評估、隱患排查、監測預警,做到關口前移、重心下移,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
——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圍繞“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社會防”,實施一批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在安全理念、安全責任、安全規劃、安全法治、安全標準、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質等方面補短板、強弱項,大幅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堅持依法治理、源頭治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安全生產基礎薄弱、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達標 (略) 場;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后仍無法達到安全條件的企業,依法堅決予以淘汰退出。
——堅持社會共治、群防群治。把群眾觀 (略) 線貫穿工作始終,把治理措施落實到最小單元,強化聯防聯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識,培育安全文化,不斷增強全社會安全意識,筑牢安全生產人民防線。
(三)行動目標
通過三年努力,到2026年,全市安全生產水平實現明顯提升,經濟社會發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各類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眾安全感顯著增強,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成熟有效運行。
——安全生產治理能力顯著提升。黨委政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理念進一步強化,堅守安全紅線的意識更加強烈,消減重大安全風險、消除重大事故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顯著增強。
——安全風險防控能力顯著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體制機制不斷健全,重大風險“4張清單”實現動態更新,重大事故隱患實現動態清零。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隱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的常態化機制。
——安全生產監管能力顯著提升。安全生產監管服務向小微企業和農村地區延伸,安全生產監管力量配置實現優化。重點行業領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牽頭部門組織推動、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全鏈條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隱患的責任體系。
——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嚴密防范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全鎮生產安全事故總量持續下降,部分重點行業領域事故多發易發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反轉。
二、組織領導
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由政府統一領導,安監站總牽頭,加強“線上+線下”動態調度、統計分析研判、定期通報晾曬、常態化督導檢查。鎮級成立由書記、鎮長擔任雙組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領導擔任常務副組長,其余黨政班子成員擔任副組長,安委會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及時研究部署三年行動重點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監站,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安監站站長兼任。除有另行規定,原則上不再單獨成立工作專班,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安監站開展三年行動日常工作的統籌、調配,聯合開展必要的督導檢查、迎檢迎考等工作。
三、重點任務
(一)開展黨政領導干部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動
1.堅持以總書記關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重要指示精神統一思想、推動工作。繼續加強學關于防范風險挑戰、應對突發事件論述摘編》《總體國家安全觀學總書記對安全生產方面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分別負責)
3.完善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范建立鎮、村兩級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按程序報上級安委辦備案;完善考核巡查、表彰獎勵、責任追究等相關配套措施。加強安委辦力量建設,完善配套支撐保障和內部監督措施,確保發揮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督辦落實作用。(安委辦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開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行動
4.完成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全覆蓋培訓。將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和重點檢查事項作為重要內容,充分運用視頻遠程直播、 (略) 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線上線下結合,分級分批分期開展中央黨校企業主要負責人培訓班未覆蓋到的危化品、煙花爆竹、冶金、交通運輸、 (略) 政、水利、電力、特種設備、農業農村、民爆物品、文化旅游等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專題安全教育培訓。(安監站、項目辦、派出所、交管站、聯審聯批辦、水務站、市場監管所、農科站、文化站、中心學校、林業站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執行能力提升行動
5.實行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管理。摸清已明確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和重點檢查事項的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底數,將服企惠企助企融入監督檢查,建立分級分類動態管理清單。(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
6.加大判定標準和檢查事項宣貫力度。結合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實際情況,針對性補充本轄區、本行業領域額外認定的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內容,制修訂重點檢查事項解讀、檢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或播放有關視頻,開展多形式宣講。推動保險機構參與高危行業領域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宣貫等工作。(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
(四)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行動
7.健全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按照分級分類管理要求,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依據《云南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完善并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每季度帶隊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至少開展1次檢查,其中高危行業領域每月至少1次。2024年底前,規模以上的工礦商貿企業要全面建立健全并有效實施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
8.暢通重大事故隱患舉報渠道。將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和重點檢查事項作為重要內容,建立健全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舉報制度機制,公布舉報電話、完善保密制度等;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機制,完善物質和精神雙重獎勵措施,對報告重大事故隱患等突出問題的予以重獎激勵(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進一步強化企業工會組織在安全生產監督中的作用(鎮工會負責),鼓勵社會各界、群眾團體等對重大隱患實施監督。
9.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用好重大安全風險基礎信息、責任分工、防控措施、應急處置“4張清單”。多渠道匯集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借助云計算、大數據技術,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分析和全過程記錄管理,實現數據共享和閉環管理。2024年底前,分行業領域建立重大事故隱患統計分析機制;2026年底前,積極運 (略) 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成果,實現“一庫集成、一鍵追溯、一站服務、一網統管”。(安監站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嚴格落實政府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制度。嚴格落實重大事故隱患三級政府掛牌督辦制度,建立完善審核把關銷號機制,加大專業指導力度,確保重大隱患閉環整改到位;2025年,制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管理。(安監站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建立重大事故隱患責任追究機制。嚴格落實重大事故隱患“雙報告”制度,對于未開展排查、明明有問題卻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導致重大事故隱患長期存在的,參照事故開展調查處理,查清問題并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整改和督辦不力的納入政府核查問責范圍,實行約談告誡、公開曝光,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安監站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源頭管控機制。嚴格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禁止和限制類產業目錄,建立完善各類發展規劃的安全風險評估會商機制,實現國土空間規劃和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等有效銜接。(各類發展規劃起草部門牽頭,經濟發展辦、安監站、自然資源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開展安全科技支撐和工程治理行動
13.推進建成一批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持續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險源、非煤礦山、建筑施工、交通運輸、水利、能源、消防、粉塵涉爆、煙花爆竹、油氣儲存等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應用和升級改造力度(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底前,建設完善危化品、非煤礦山等高危企業安全生產電力監測分析系統,推進企業用電異常數據共享應用;2025年底前,實現危化品重大危險源、重點粉塵涉爆等企業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全覆蓋;2026年底前,安全生產風險智能化管控能力顯著增強(安監站、經濟發展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快淘汰退出一批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單位。依法加快推進“小散亂”企業有序關閉,加大危化品、非煤礦山、工貿、煙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燃氣等行業領域淘汰更新力度,加快淘汰非煤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等生產企業落后產能,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生產強制性標準的工藝技術和裝備設施,扎實開展老舊直流內燃機車報廢、老舊化工生產裝置改造提升、“大噸小標”貨車、“非標電動車”違規生產銷售治理。2024年底前,建立“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組一批、關閉退出一批”清單;2025年底前,持續推進“三個一批”,變型拖拉機全部淘汰退出;2026年底前,基本解決“小散亂”問題。(企業辦、安監站、經濟發展辦、交警中隊、農科站、自然資源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5.支持推廣應用一批先進技術。推進小型生產經營場所、經營性自建房安裝早期火災報警和滅火裝置。 (略) 運輸車輛主動安全裝置安裝應用。大力推進非煤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民爆等行業領域“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智能化無人”,力爭每年培育一批示范標桿和應用場景。遴選具有技術先進性、應用實效性、模式創新性、示范帶動性的技術成果轉化項目,開展試點示范。(消防中隊、安監站、交警中隊、經濟發展辦、水務站、企業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6.集中實施一批治理工程。實施危化品企業安全改造工程,推動安全管理數字化轉型試點(安監站牽頭);加 (略) 安全 (略) 口路段的排查治理,深 (略) (略) 口“一燈一帶”工程 (略) 災害防治工程(派出所、交管站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開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違法違規專項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實現存在安全隱患自建房整治全覆蓋(經濟發展辦、消防中隊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開展老舊場所消防設施升級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水庫除險加固、電梯安全筑底、應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動(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牽頭)。
(六)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素質能力提升行動
17.推動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深化提升。嚴格危化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100%持證上崗;在崗和新招錄從業人員100%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安監站、經濟發展辦、勞保所分別負責)
18.細化完善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結合各行業領域實際情況,2024年底前全面細化完善生產經營單位各類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頻次、內容、范圍、時間等規定要求,特別是要將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有關要求作為培訓考核的重要內容(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嚴格執行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準入機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條件要求的退出機制,提升從業人員整體能力水平(安監站負責)。
19.推動從業人員疏散逃生避險意識能力提升。組織開展《云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宣貫活動,推動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高危行業領域每半年至少1次),讓全體從業人員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應急處置要求,形成常態化機制。推動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全面依法建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滿足安全風險防范和事故搶險救援需要。(安監站牽頭)
(七)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行動
20.持續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強化安全生產領域聯合懲戒措施落實,推進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評分制和黑白名單制。推進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升級,探索實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定級制度,積極推動、引導有關行業領域各類企業單位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
21.選樹一批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標桿企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在減少檢查頻次、復產驗收優先、優化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信貸信用等級評定等方面的激勵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桿企業單位,推廣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先進經驗。(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
(八)開展安全生產精準執法和幫扶行動
22.依法集中掛牌、公布、曝光、處理一批重大事故隱患。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針對典型事故暴露出的嚴重違法行為和群眾舉報反映強烈的安全問題,綜合運用“四不兩直”、明查暗訪、“ (略) +執法”等方式,依法采取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行業禁入、聯合懲戒、“一案雙罰”等手段,落實行刑銜接機制,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
23.加強小散工程和零星作業執法檢查。對無需審批備案但具有較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經營活動,加大爆破、吊裝、動火、臨時用電、建筑工程拆除、高處作業、土方開挖、管線疏浚、有限空間作業、危險物品充裝和接卸作業以及場內機動車輛等現場執法檢查力度,完善“雙隨機”抽查檢查工作機制,嚴防小施工、小作業惹大事。(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
24.加強建設工程分包安全管理。規范建設工程用工管理及分包單位準入規定,嚴格執行建設工程用工及分包單位準入管理制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培育高素質施工作業人員,穩定施工勞務用工隊*。(各建設工程主管部門分別負責)
25.提升安全監管執法能力。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統計、執法考評和典型案例報送制度,完善自由裁量基準,對工作不力的部門和村(社區)進行約談通報,抓好以案說法、以案促改。2024年底前,根據部署組織開展或參加安全生產執法比武競賽。持續加大“ (略) +執法”推廣應用力度,推廣運用非現場執法方式實現“遠程+現場”執法。(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
26.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力量建設。綜合統籌安全生產監管、消防工作、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等人員力量,強化責任落實,共同做好安全檢查、安全宣傳、應急救援等工作(安監站、消防中隊、林業站、武裝部等牽頭)。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裝備配備,推動應急管理綜合執法隊*規范化建設。強化骨干專業安全生產救援隊*建設。探索建立包容審慎的容錯糾錯、盡職免責機制,突出正向激勵引導,穩定人員隊*(安監站牽頭)。
27.建立完善常態化幫扶指導機制。組織對高危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分級開展安全執法指導幫扶,制定高危行業以及基礎條件差、管理水平低的企業“一企一策”幫扶措施;研究小微企業傾斜幫扶政策,幫助其增強企業負責人安全法治意識、完善管理制度、培訓從業人員;推動保險機構積極參與高危行業領域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
28.提升監管執法隊*專業化水平。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執法人員入職培訓和復訓大綱(試行)》和《應急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職管理規定》,開展形式多樣的執法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培訓系統化規范化水平。(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
29.嚴格安全生產行刑銜接制度。貫徹落實加強生產安全事故調查“一案雙查”有關意見,對發生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安全責任事故、故意逃避監管情節嚴重、達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門追究企業和有關責任人員刑事責任。 (略) 、法院、公安機關參與的安全生產案件評查制度,堅決杜絕“以行代刑”情況。(安監站、派出所、司法所按職責分別負責)
(九)開展消除安全監管盲區行動
30.嚴格執行國家出臺的明確新興行業領域和職能交叉安全
監管職責劃分的有關文件,以及《云南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省級
主管部門(單位)目錄》《 (略) 部分職能交叉和新興行業領域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略) 部分職能交叉和新興行業領域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等有關文件,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采取部門會商、“一事一議”等方式明確監督部門和監管責任,逐項研究消除爭議和模糊地帶,加強新產業、新業態、新領域安全監管。(安監站牽頭,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31.針對所有小、散、多、亂的個體經營戶,以各村(社區)轄區劃分為單位,2024年底前要摸清底數,明確監管主體和責任,對具有較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經營活動探索建立作業報備等相關制度,盯緊看牢個體經營戶生產經營活動全鏈條、各環節,做到不漏一戶、不漏一人,嚴防因漏管缺管導致的事故發生。(各村(社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十)開展全民安全素質提升行動
32.加強全民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結合本單位職能職責和工作實際,廣泛向社會各界、廣大群眾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各有關單位分別負責)。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法治宣傳教育。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交通安全宣傳月、安全宣傳咨詢日等活動,將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引導公眾踐行安全的生產生活方式,推動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科普、教育培訓活動,組織貼近生產生活的應急處突、避險逃生演練。(安監站、消防中隊、交警中隊、司法所分別牽頭)
33.加強新媒介安全生產力度。利用好政務公開、媒體曝光、新聞發布、網絡直播等方式定期講解安全生產知識、介紹安全生產典型經驗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問題,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傳片強化典型事故教訓吸取。(宣傳辦牽頭,安監站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4.強化示范引領作用。 (略) 水運建設“平安工程”、“平安農機”、“平安漁業”、“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安全文化”示范企業等示范創建工作,力 (略) 級安全生產工作示范企業和單位。(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要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建立完善信息匯總、動態研判、晾曬通報、督導檢查等機制,切實加大督促推動力度。主要負責同志要定期組織研究安全生產治本攻堅有關工作,聽取進展情況匯報,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加強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工作的跟蹤分析,及時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二)加強安全投入。探索利用財政專項經費、政府債務資金、政策性貸款等多種渠道,加大安全生產領域投入力度。科學合理安排預算,確保重大事故風險隱患治理資金,切實做好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各項任務措施的支撐保障。聚焦制約安全生產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強統籌規劃、落實整治資金,一張藍圖繪到底,以久久為功的勁頭持續推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社會防”等治本之策,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要督促企業單位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力度,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在企業績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嚴防低價中標影響企業正常安全投入。
(三)完善工作制度。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法治思維,加強宏觀調控和配套政策供給,增強安全生產綜合能力。要聚焦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不斷推動完善有關工作規定要求,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升安全生產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強制性標準監督落實,從源頭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四)強化正向激勵。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用好正向激勵手段,在黨政領導干部考察、評優評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開展情況,按照黨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相關領導干部在同等條件下可按規定注意提拔晉升。要加大治本攻堅工作中成績先進單位的通報表揚力度,強化正面典型引導,嚴格按照技術示范和改革試點要求開展試點示范,以點帶面推動整體工作水平提升。
(五)強化考核巡查。把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作為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評重點,考評結果作為干部政績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也要結合實際,分級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導督辦、責任倒查等各項工作機制,緊盯重點行業,突出重點地區,緊抓與群眾密切相關的區域和點位開展督導檢查,嚴格問責問效,推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落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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