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接受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地質災害防治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彭水縣2025年地質災害避險轉移撤離預案編制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有資格的供應商前來參與磋商。
一、競爭性磋商內容 采購項目名稱 | 最高限價(萬元) | 成交供應商數量(名) | 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 |
彭水縣2025年地質災害避險轉移撤離預案編制 | 78 | 1 | 其他未列明行業 |
財政預算資金。
三、供應商資格條件(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供應商應同時具有下列資質:
(1)具有自然資源部(原國土資源部)或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地質災害勘查#級資質;
(2)具有自然資源部(原國土資源部)或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地質災害設計#級資質;
(3)具有自然資源部(原國土資源部)或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級資質;
(以上證明材料復印件需加蓋投標人公章)。
四、磋商有關說明 (一)凡有意參加磋商的供應商, (略) 公共 (略) (彭水縣)(http://**)下載本項目磋商文件以及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 所有項目資料,無論供應商領取或下載與否,均視為已知曉所有磋商實質性要求內容。
(二)競爭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購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
(三)競爭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2.報名方式:不需報名,供應商在磋商截止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即可。
3.磋商文件:免費提供。
(五)遞交響應文件地點: (略) 彭水縣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地址:烏江港灣 B 棟 2 樓)(具體開標室詳見遞交文件當日交易中心大廳電子顯示屏)
(六)遞交響應文件開始和截止時間:2025年 3 月31日09時30分至10時00分(北京時間)。
(七)磋商開始時間:2025年 3 月31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
(八)磋商地點:同響應文件遞交地點。
五、磋商保證金
本項目不提交磋商保證金。
六、采購項目需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一)按照《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8號)和《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的規定,落實國家節能環保政策。
(二)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的規定,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
(三)按照《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的規定,落實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 141號)的規定,落實支持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政策。
七、其它有關規定(一)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均為無效響應。
(二)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三)本項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 (略) 公共 (略) ( 彭水縣 ) (http://**)上發布,無論供應商下載或領取與否,均視同供應商已知曉本項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內容。
(四)超過響應文件截止時間遞交的響應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費用:無論磋商結果如何,供應商參與本項目磋商的所有費用均應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六)本項目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如供應商組成聯合體,須明確聯合體牽頭單位,并提供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協議書格式見第七章響應文件編制要求)。聯合體協議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就采購合同約定的事項對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七)本項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供應商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將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七、聯系方式(一)采購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地質災害防治中心
聯系人:張老師
電 話:#
地 址:彭水縣 (略) 國土大廈
(二)采購代理機構: (略)
聯系人:陳老師
電 話:#
地 址: (略) 彭 (略) 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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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