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溪鎮人民政府:
報來《關于申請東至龍泉河流域(泥溪段)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三期)立項的報告》及相關材料收悉。按照《東至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修訂)》(東政辦〔2020〕25號)的相關規定,結合縣直有關部門審核意見,經研究同意立項?,F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東至龍泉河流域(泥溪段)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三期)。
二、項目建設單位:東至縣泥溪鎮人民政府。
三、建設性質:新建。
四、建設地點:泥溪鎮。
五、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河道清淤疏??傞L18.445km,起點為灣坑橋、終點為水村,涉及黎痕河(水村-中洲段)及石城河(雙龍-宋陽段);勘查預計余砂方量75.3萬m3、121.47萬噸,工程余砂就近運至符合防洪及環保規定的昭潭鎮營橋村砂石堆場集中堆放,平均運距25公里。
六、項目建設工期:2023年9月—2026年9月,計劃2023年9月正式開工建設。
七、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估算項目總投資2869.85萬元;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
八、項目工程招投標方式為公開招標,其中: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和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以下的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以下的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項目單位可以依法自主實施, (略)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
九、嚴格落實《東至縣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若干措施》(東政辦秘〔2022〕87號)要求,未經投資主管部門批復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及概算等手續,不得提請招投標;項目用地、規劃、環境保護、安全、節能等項目開工手續不全的,不得開工建設。
十、如需對本立項批復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調整申請。
十一、項目編碼:2306-*-04-01-*。
十二、本批復文件有效期2年,自2023年9月開始計算;不能按期建設的,須在有效期內提出延期申請;原則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
此復
202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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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