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北大學房產出租、出借管理辦法》和《東北大學房產公開招租辦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房產出租的實際需求,對以下房產開展公開招租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產的坐落、需求、底價、出租期限及招租方式等信息如下:
序號 | 房產名稱 | 房產坐落 | 分區及房間號 | 面積(㎡) | 房產出租底價(元/年) | 招租需求 | 出租期限 | 招租方式 | 聯系人及方式 |
1 | 計算中心 | (略) (略) (略) 3號巷11-34號 | 311 | 65 | (略) | 放置移動通訊設備 | 3年 | 公開談判 | 東北大學校園管理服務中心 聯系人:劉佳 聯系地址:東北大學第六宿舍108室 聯系電話:(略) (略) |
二、承租人資格及要求
⒈承租人必須是獨立法人,具備一定經營能力和經濟實力,具有相應的經營資質(營業執照),具有正在經營營業范圍內的項目,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
3.承租人必須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東北大學的各項規章制度。
4.本次招租的房屋為東北大學所有公用房產,如遇政府行為改造和遷移、東北大學規劃的擴建及征用相關事項以及房屋使用性質發生變化,承租人應無條件予以配合遷移或撤出,合同隨即變更或終止。
5.房屋的一切情況均以實地現狀為準,請參加公開招租的單位務必于報
名前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房屋之現狀及瑕疵。參加公開招租者一旦報名,即表明已了解并認可所招租房屋的品質及瑕疵等一切情況,我方不保證所招租房屋品質及缺失,也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請在簽訂房屋出租合同前謹慎考慮。
6.承租人在租用房屋期間須嚴格遵守報名時所持的營業執照中包含的經營項目,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加,如在租期內更改營業項目或范圍,則視為承租方違約,合同終止,房屋將重新對外進行公開招租,原承租方納入失信承租人管理。
三、租金、電費費用支付
⒈租金:本次公開招租的房產(場地)采用上打租年付的方式,即在簽訂房屋(場地)租賃合同時付清第一年租金,之后每年須嚴格按照約定日期交納租金。如不按約定交納租金,合同自動終止,將視該租戶為失信租戶,不再享有以后年度的房屋(場地)公開招租報名權。
⒉電費:租賃期間,承租方需承擔因使用租賃房屋(場地)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賃房屋(場地)的通訊費、電費、等。租賃期間房屋(場地)電費按實際發生數額, (略) 電費收費標準和實際情況,完全由承租人負責支付,不得拖延或拒絕。經營期間發生的房屋(場地)及設施設備的維護、維修費用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3.東北大學銀行賬戶信息:
戶名:東北大學
開戶行名稱:中國銀行沈陽東北大學支行
銀行賬號:(略)
銀行聯行號:(略)
四、裝修要求
承租人如因經營需要對店鋪進行改造、裝修,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⒈改造、裝修方案需提前以書面形式報招租人審批,所發生的費用自理。
⒉改造、裝修必須符合學校統一規劃和設計要求,不得破壞房屋結構,不得影響校容校貌。門前廣告牌匾 (略) 及(略)方的相關規范規定。
⒊房屋內部改造裝修、設施配備的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不得私自侵占房屋以外用地,服從招租人對房屋及周邊環境的管理,否則將視為承租人違約,合同自動終止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五、其他事項
⒈承租人實行三包。“包衛生、包管理、包安全”,按照消防要求配備消防安全器材,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店內的布置和設備等必須符合消防要求,并與學校簽訂相關安全協議書或責任書。
⒉營業活動僅 (略) 域內進行,不得擅自擴大至室外,對于室內外衛生、物品擺放等不合格的,招租人將限期整改,逾期未達要求的,將視為承租人違約,合同自動終止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⒊租期內嚴禁經營或從事餐飲烹飪(動明火)、娛樂、排煙污染環境、占道經營等相關業務,承租人不得在租賃房屋內居住、做飯。嚴禁轉租行為,一經發現,將視為承租方違約,合同自動終止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⒋承租人必須自營,不得轉租給他人經營。轉租行為一經發現將視為承租方違約,合同自動終止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⒌承租人及其所有工作人員與我校無隸屬關系,承租期間,承租方應最大限度保證承租房屋內的各項的安全,發生一切事故、工傷等事件,均由承租人自行解決。
⒍承租人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一經發現,承租人承 (略) 罰,并將視為承租人違約,合同自動終止。
⒎承租期滿,店面裝修產權歸招租人,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損壞所有裝修。承租人投資的設備等按照所有權歸承租方所有,并同承租方所有人員一起在規定日期內撤離。
六、報名須知
⒈凡有意參加本次公開招租的單位,須由法人代表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報名地點辦理報名登記及相關手續并簽訂《報名確認承諾書》,逾期視為棄權。
⒉辦理報名時,單位須憑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委托書、公章等進行辦理,同時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企業基礎信息、行政許可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相關證明,所有報名的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另如為原租戶申請本次招租,還須攜帶最后一期的交費發票(復印件)或交費證明材料以證明原租戶為交費信用合格租戶,否則不接受報名。
⒊參加公開招租的單位報名成功,將視為已充分了解以上公開招租的各項要求,并認可和遵守本次公開招租的各項要求,一經獲得承租資格將嚴格遵守以上要求,并嚴格履行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和相關安全協議。
⒋報名時間:2024年10月 14 日至2024年10月 16 日。
⒌公開談判工作,將于報名截止日后盡快組織完成,具體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報名單位。
東北大學后勤服務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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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