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買須知
(略) 三水恒福興 (略) 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定于2024年9月3日10時起至2024年9月4日10時止(延時除外) (略) (處置單位: (略) 三水恒福興 (略) 管理人,監督單位: (略) 三 (略) ,網址:http://**)進行第一次公開拍賣活動。現就有關的拍賣事宜敬告各位競買人:
一、本須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等法律規定制訂,競買人應認真仔細閱讀,了解本須知的全部內容。
二、本次拍賣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具備法律效力。參加本次拍賣活動的當事人和競買人必須遵守《拍賣公告》及本須知的各項條款,并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三、本次拍賣活動計價貨幣為人民幣。拍賣時的起拍價、成交價均不含買受人在拍賣財產交割、過戶時所發生的由買受人承擔的全部費用和稅費。
四、根據《 (略) (略) 關于破產程 (略) 絡拍賣的工作指引(試行)》第四十一條之規定,破產案件涉及的下列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競買且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拍賣財產:
1. (略) ;
2.管理人;
3. (略) ;
4.拍賣輔助機構。
五、競買人決定參與競買的,視為對拍賣標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賣標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缺陷。拍賣成交之日起,標的損毀、滅失等風險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應于付清拍賣款、稅費保證金之日起3日內憑付清拍賣款、稅費保證金的支付憑證及相關身份證明材料到管理人指定的地點辦理交接手續,并于交接手續辦理之日起3日內將拍賣標的駛離、轉移出原存放地。買受人必須在標的所在場地權利方的現場監督下,將標的從現場轉移。標的的轉移工作由買受人負責,其中涉及的所有費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轉移過程中需遵守場地權利方的相關管理規則,并按場地權利方要求完成撤場工作。如因轉移過程中造成場地權利方損失的,買受人須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逾期未支付拍賣余款或未支付稅費保證金的,視為悔拍,管理人可提請重新拍賣,競買保證金及已支付款項均不予退還, (略) 財產。
拍賣成交后,由買受人自行辦理標的接收、轉移手續,相關安全責任問題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拍賣標的移交以現狀為準,管理人不負責清點拍賣標的。若實際交付的拍賣標的數量、質量、運行情況等與拍賣公告不一致的,本次拍賣成交價款均不作調整,相關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拍賣標的無法轉移、交接的風險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六、如拍賣標的需辦理過戶,競買人在競買前,須自行到相關職能部門或單位了解標的的過戶或持有、使用的規定并自行承擔因欠費、政策等原因造成的不能過戶或持有、使用的風險。拍賣標的相關權證原件無法取得或存在擔保物權的,辦理標的權屬變更登記時需辦理注銷手續或注銷他項權證手續,將導致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的時間延長。
七、競買人應當遵守本須知及《拍賣公告》的規定,不得阻撓其他競買人競拍,不得操縱、壟斷競拍價格,不得惡意串標,上述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其競買資格,并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八、根據法律規定和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權在拍賣開始前、拍賣過程中,中止或撤回拍賣。競買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損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因網絡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拍賣無法正常進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視情形決定重新拍賣,競買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損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拍賣成交后,如因破產案件需要無條件撤銷本次拍賣結果的,管理人不承擔任何責任,買受人僅有權要求返還已經支付的成交價款,不計利息,且不得主張其他任何請求權。
九、為便于買受人及時接收相關的文書資料,競買人在競價前須如 (略) 提供確切的收件地址或者主動與管理人聯系。管理人按預留的收件地址寄出文書資料即視為送達。如需更改收件地址,買受人應及時與管理人聯系確認更改。因提供的收件地址不確切或未及時告知變更地址,導致有關文書資料無法送達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
十、凡發現拍賣中有違規行為,可如實舉報。本須知其他未盡事宜,請向管理人咨詢。
舉報電話:0757-*;
咨詢電話:0757-*。
(略) 三水恒福興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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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