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一般固廢綜合利用項目 | |
建設地點: | (略) 即墨區金口鎮 (略) | |
建設單位: | 青島新 (略) |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青島 (略) | |
公示時間: | 2024年06月12日 至 2024年06月18日 | |
項目概況: | 租賃土地建設建重鈣粉、石基填充母粒、包裝箱生產設備及配套設施,年產超細填充粉*噸、石基填充母粒2700噸、包裝箱2050噸 |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 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 對策和措施: | (一)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生物質顆粒燃燒爐采用低氮燃燒技術、攪拌及烘干過程封閉,廢氣經管道引至1套旋風除塵器+布袋除塵器處理;篩分系統篩分過程在密閉防塵罩中進行,篩分系統廢氣通過管道經風機引入布袋除塵器處理;室內筒倉包裝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由濾筒除塵器處理,上述處理后的廢氣共同經1支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 篩分機廢氣及篩分后包裝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引入濾筒除塵器處理;輥筒磨粉機工作時封閉,磨粉廢氣由管道引入布袋除塵器處理,上述處理后的廢氣共同經1支15m排氣筒DA002排放。 造粒、拉板、印刷廢氣經造粒機、拉板機出料口和印刷工位上方集氣罩收集后進入1套“水冷卻(間接冷卻)+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廢氣經1支15m高排氣筒DA003排放。 顆粒物、SO2、NOx排放濃度須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中“重點控制區”的排放濃度限值,顆粒物排放速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中二級標準要求;煙氣黑度、汞及其化合物須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2375-2019)表1中的排放濃度限值;VOCs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均須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4部分:印刷業》(DB37/2801.4-2017)表2中排放限值。 加強無組織廢氣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項目筒倉呼吸廢氣經倉頂濾筒除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原料棚和一車間封閉,設置灑水抑塵裝置,投料口上方設置噴淋頭,卸料、投料期間灑水抑塵,并定期對車輛和叉車運行通道灑水;裝車時筒倉下部與罐車連接,罐車自帶布袋除塵器;包裝機出料口設置環形回吸口引風,即出料口設套管,內管出料,內管外、外管內引風將包裝廢氣引至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水淬渣落料工位上方設置集氣罩,經集氣罩收集后的落料廢氣引入1套布袋除塵器處理,處理后廢氣無組織排放。水淬渣運輸車輛車廂遮蓋密閉運輸, (略) 面硬化, (略) 面的清掃和灑水頻率。廠區設1個霧炮、1個洗車臺,霧炮定時灑水,進出廠區的車輛在洗車臺洗車,車輛底盤、車輪和車身周圍沖洗干凈, (略) ;進出廠區大門口 (略) 使用灑水車定期灑水抑塵。產塵點周邊、 (略) 兩側布設空氣質量監測設備,監控PM10濃度;造粒系統粉料投料口上方設置集氣罩,投料廢氣經收集后引至1套濾筒除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顆粒物廠界監控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VOCs廠界監控濃度須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4部分:印刷業》(DB37/2801.4-2017)中表3標準限值要求;廠區內車間外廢氣NMHC濃度須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2019)中表A.1特別排放限值。 (二)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車輛沖洗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車輛沖洗工序;設備冷卻廢水、有機廢氣間接冷卻水循環使用,定期更換用作廠區灑水抑塵;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旱作堆肥。 項目須對危廢暫存場所等進行嚴格防滲處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目生產設備置于室內,并采取隔聲、降噪、減振等治理措施,確保營運期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的2類標準, (略) 一側(東廠界)滿足4類功能區標準要求。 (四)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固體廢物進行規范收集、貯存和無害化處置利用。潤滑油包裝桶為周轉桶,不作為固體廢物管理;含鐵水淬渣、廢包裝物(成型生物質燃料、聚*烯顆粒)、廢布袋及廢濾芯、下腳料及不合格品等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一般固廢處置場所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要求。廢包裝桶(大豆油墨、洗車水)、廢油墨、含油墨抹布、洗車水抹布、廢活性炭等須委托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處置,項目危險廢物暫存場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的要求,按規定使用危險 (略) ,申報危險廢物相關資料。生產中若發現環境影響報告中未識別的危險廢物,按照危險廢物的管理要求處理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五)嚴格落實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和《報告表》提出的管理與監測制度。嚴格按照《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試行)》等規范設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標志牌。排氣筒設置采樣監測孔, (略) 。 (六)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完善風險管理,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我分局備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如遇環保設施檢修、出現異常等情況,應立即停產搶修并及時向我分局報告,如實記錄被查。嚴格依據標準規范建設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健全內部管理責任制度,依法依規對污染防治設施開展安全評價、評估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并按規定報安全生產主管部門。 (七)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途徑,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回應和解決公眾關切的環境問題,切實維護公眾合法環境權益。 |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關部門作出的相關環 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 | ||
審 批 單 位 | 名稱: | (略) 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 |
聯系電話: | 0532-* | |
傳真電話: | ||
通訊地址: | 即 (略) 496號 | |
郵政編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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