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略) 工網掛[2024]008號
規劃指標要求 | ||||||||||
編號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積(㎡) | 土地用途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綠化率(%) | 出讓年限(年) | 保證金(萬元) | 起始價(萬元) | 增價規則及幅度 |
*、海政地復〔2017〕17號 | 開發區南陽村18組 | 14464 | 工業/工業用地 | 1.4 ≤ 容積率 | 43 ≤ 建筑密度 | 綠化率 ≤ 6 | 50 | 492 | 492 | 1 (萬元) |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平臺(http://**),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
地塊編號:*、海政地復〔2017〕17號;
報名時間:2024年02月19日09時00分至2024年02月28日16時00分;
保證金繳納時間:2024年02月19日09時00分至2024年02月28日16時00分;
掛牌時間:2024年02月19日09時00分至2024年03月01日16時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競得人不得建設"兩高一資"類和屬于《限制用地項目目錄》、《禁止用地項目目錄》的工業企業。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1、土地受讓人的建設項目必須符合該區鎮整體規劃和國家產業政策鼓勵類項目要求,并通過環評。 2.競買保證金的繳納銀行由競買申請人在網上交易平臺上自行選定的銀行,賬戶由網上交易平臺自動確定。 3.本次出讓宗地土地使用權交付義務由所在區鎮履行,于中買人繳清土地出讓金后1個月內劃交。因土地交付產生的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均由所在區鎮和競得人承擔,與出讓人無關。 4、土地受讓人必須在土地劃交后6個月內動工,竣工時間為土地劃交后2年內。 5、競得人從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須一次性付清出讓價款,如不能按時支付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經出讓人催繳后仍不支付出讓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損失。 6、開發建設中涉及周邊地塊的,由土地競得人自行與周邊地塊使用人協商解決;競得人除按合同約定繳納土地出讓金外,還須按國家、政府有關規定繳納費、稅。 7、本公告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按本期掛牌出讓須知及有關附件辦理。 8、競得人不得建設"兩高一資"類和屬于《限制用地項目目錄》、《禁止用地項目目錄》的工業企業。
八、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 (略) 江海東路22號
聯系電話:0513-*;0513-*
聯系人:戴女士、袁女士
開戶單位: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開戶行:競買申請人在網上交易平臺上自行選定的銀行 賬號:網上交易平臺自動確定繳納競買保證金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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