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廳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0日(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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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 地點 | 建設 單位 | 環評 單位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1 | 新疆 (略) 600t/d優質浮法Low-E玻璃生產線項目 |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輪臺工業園區拉依蘇化工區內。 | 新疆 (略) | 新疆萬資 (略) | 本項目建設性質為技術改造,不新增占地。本次技改對現狀600噸/天玻璃熔窯進行停爐冷修,將玻璃熔窯拆除重砌(窯爐基礎、框架均不變,主要更換熔窯各部位耐火材料;燃料(天然氣)燃燒方式由原來的底燒式改為側燒式并采用富氧燃燒工藝),并將現有SCR脫硝措施改為“復合陶瓷纖維濾管脫硝脫硫除塵一體化工藝”煙氣治理設施;在現有浮法平板玻璃生產線基礎上延伸產業鏈,在現狀生產線錫槽窄段增加一套鍍膜機,建設一條在線Low-E優質玻璃生產線,包括原料系統、氣化系統、混合輸送分配系統、反應系統和尾氣處理系統。增加反應器組裝檢修區、鍍膜控制室、繃網室、配氣站等輔助設施,其余輔助工程及公用工程均依托現有工程。 | 施工期大氣:主要為施工揚塵、運輸車輛 (略) 揚塵、施工機械排放的廢氣等。采取灑水降塵、避免大風天氣下作業、運輸車輛加蓋篷布、加強機械設備維修及保養等措施后,施工揚塵對項目區大氣環境影響較小。施工期廢水:主要為施工生產廢水和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施工廢水經防滲沉淀處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經廠內現有化糞池處理后 (略) 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施工期噪聲:主要為施工作業噪聲,產生時間較短、影響范圍較小,隨施工結束而消失。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盡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運往當地填埋場處置;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收集后,定期送交當地環衛部門處置。 運營期廢氣:原料粉磨加工過程產生的粉塵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氣筒排放,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22)表1限值要求;各物料混料、配料車間原料稱量皮帶機轉運末端落料點顆粒物經濾筒式除塵器處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氣筒排放,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22)表1限值要求;混料過程將產生的粉塵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氣筒排放,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22)表1限值要求;投料過程產生的粉塵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氣筒排放,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22)表1限值要求;熔窯煙氣經余熱鍋爐利用熱量后,經“干法脫硫+復合陶瓷濾管除塵脫硝一體化”窯爐煙氣治理設施處理后由85米高排氣筒排放,玻璃熔窯廢氣中顆粒物、SO2、NOX、氟化物、氯化氫、氨排放濃度滿足《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排放限值要求;鍍膜工段廢氣經排氣管微負壓排出后進入焚燒爐焚燒處理,焚燒爐采用天然氣為燃料并配套低氮燃燒器,焚燒廢氣降溫后經“布袋除塵器+二級堿液吸收裝置”處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氣筒排放,廢氣中顆粒物、氯化氫、氟化物、錫及其化合物排放濃度滿足《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排放限值要求,SO2、NOX排放濃度滿足《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3燃燒裝置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本項目廠房外廠區內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22)表B.1限值;廠界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廠界氨排放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二級標準限值。運營期廢水:純水制備系統的廢水全部用于車間設備、地面清洗,清洗過程全部損耗,無外排;廠區軟水制備系統排污水、離子交換樹脂系統清洗廢水、純水制備系統的廢水、循環冷卻水系統排污水、余熱鍋爐排污水,均為清潔下水,夏季全部用 (略) 抑塵,冬季 (略) 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鍍膜廢氣處理廢水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后 (略) 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調節后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運營期噪聲:主要為各類設備運轉產生機械性噪聲和空氣動力性噪聲;此外,還有產品、原料的運輸、裝卸噪聲。采取消聲、減振、隔聲、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等措施,廠界晝、夜間噪聲值均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008)3類標準要求。運營期固廢:生活垃圾在廠內定點集中收集,由園區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至輪臺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包裝袋,沉淀池尾砂,篩檢出的含鐵雜物,冷修時熔窯重砌產生的廢耐火材料,錫槽錫渣,廢離子交換樹脂,制氫站產生的廢分子篩,熔窯廢氣治理產生的脫硫產物,鍍膜廢氣治理設施布袋除塵器收集的除塵灰,在廠區一般固廢貯存點暫存后,定期外運綜合利用;聯合車間掰邊、落板工序產生的碎玻璃,由輸送皮帶輸送至密封料倉,由車輛及時轉運至原料工段配料使用;布袋除塵器/濾筒除塵器的收塵灰,回收摻于混合料,用于生產。危險廢物包括制氫站產生的廢鎳基催化劑(HW46 900-037-46)、設備維護產生的廢機油(HW08 900-249-08)及熔窯煙氣復合陶瓷濾管除塵脫硝一體化治理設施產生的廢復合陶瓷濾管(HW50 772-007-50),其中廢鎳基催化劑、廢機油在廠區已建成的危廢暫存間暫存,廢復合陶瓷濾管在廠區已建成的脫硝廢催化劑暫存間暫存,定期交由相應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 | 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規定, (略) 上公示、兩次刊登報紙公示和張貼告示等方式收集當地公眾意見,公示期間未收到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 |
2 | 吉康油田薩探1塊二疊系井井子溝組油藏開發先導試驗工程 | 昌吉州吉木薩爾縣 | 中國石 (略) (略) 準東勘探開發項目經理部 | 南京 (略) | 在薩探1 (略) 共78口井,其中利用老井13口(1口探評井轉注水井,12口探評井轉采油井),新井65口,鉆井總進尺22.9676×104米,新建產能19.3×104噸/年;吉康脫水站內原油處理規模擴增至19.3×104噸/年,采用“化學沉降+電化學脫水”兩級脫水工藝;新建注水撬裝裝置1座,注水規模700立方米/天;新建一體化污水處理撬裝裝置1座,設計處理規模2000立方米/天,采用“預除油+GEM三相渦流混合氣浮+石英砂、核桃殼、超濾膜三級過濾”工藝;新建集輸管線17.58千米、單井集油管線10.22千米、注水干線3.28千米,單井注水管線0.55千米,管線均采用埋地敷設。配套建設通信、自控、供配電、給排水、供熱、防腐等。 | 1.生態環境影響及擬采取措施 施工期擬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主要為: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工程征地及補償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并進行補償和恢復;集輸管線地下穿越濕地公園段施工時選擇非灌溉期施工,采用頂管施工工藝,施工臨時占地不得占用濕地公園,管線采用底部穿管保護,施工廢水及廢棄物嚴禁隨意丟棄至濕地公園;充分利用區 (略) ,施工機械和車輛應嚴格 (略) 線行駛,禁止隨 (略) ,防止擴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壞范圍;加強管道沿線的野生動物保護;嚴格控制管道施工作業帶寬度;施工區設置明顯的作業區域標志;施工時對管溝開挖的土壤做分層堆放,分層回填壓實;耕地區施工時盡量避開農作物收獲季節;施工完畢應盡快整理施工現場,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運營期擬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主要為:加強管理,確保各項環保措施落實;在管線上方設置標示樁、警示樁,以防附近的各類施工活動對管線的破壞;定期檢查管線,如發生管線老化,接口斷裂,及時更換管線;定時巡查井場設備設施等,防止“跑冒滴漏”;嚴禁在場地外砍伐植被、破壞農作物;加強環境保護宣傳工作,嚴禁隨意破壞植被、捕殺野生動物,日常巡檢時應控制車速,減小對野生動物的驚擾。 2.大氣環境影響及擬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大氣污染主要為施工揚塵及施工車輛尾氣等,施工過程中定期灑水,作業面要保持一定濕度;避免在大風季節施工,盡可能縮短施工時間,提高施工效率,減少裸地暴露時間;合理規劃、選擇最 (略) 線,充分利 (略) ,禁止隨 (略) ;鉆井期間定期對柴油發電機等設備進行維護,并且采用符合標準的柴油;加強對施工機械、車輛的維修保養,使用合格燃油;采取防塵、抑塵措施(灑水、遮蓋等措施)可減緩施工揚塵對項目區域大氣環境的影響。 運營期無組織廢氣主要為井場、站場設備閥門、法蘭等在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廢氣,主要污染物為非*烷總烴。采用密閉集輸流程;采用技術質量可靠的設備、儀表控制、閥門等;定期對設備、閥門等進行巡檢,以防止跑、冒、漏現象的發生;吉康脫水站原油儲運、裝車采用底部/液下裝載,設氣相平衡系統,廢氣匯入現有大罐抽氣裝置回收,回收率≥98%;提高對風險事故的防范意識。廠界無組織非*烷總烴排放滿足《*上石油天然氣開采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企業邊界污染物控制要求。場內非*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表A.1廠區內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 3.水環境影響及擬采取措施 施工期施工廢水及管道試壓廢水回用于施工現場灑水降塵;井下射孔壓裂返排液收集入罐,統一收集運至準東頁巖油聯合站污水處理系統處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滲收集池,施工結束后清運至吉木薩爾縣污水處理廠處理。 運營期產生的廢水生產廢水主要為井場采出水,經吉康脫水站內一體化污水處理撬裝裝置處理,滿足《碎屑巖油藏注水水質指標技術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標準后回注油藏。 4.聲環境影響及擬采取措施 施工期噪聲主要為鉆井施工機械和各種車輛發出的噪聲,產生短期、局部影響,施工噪聲影響范圍內無居民區,不產生噪聲擾民現象,施工結束后噪聲影響消失。 運營期噪聲主要為站場泵等設備噪聲,采取相應的減震措施;提高工藝過程自動化水平,盡量減少操作人員在噪聲源的停留時間;經采取措施后,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2類標準要求。 5.固體廢物影響及擬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鉆井采用不落地技術,水基巖屑臨時貯存在井場內的水基巖屑儲罐中,委托第三方合規處置;油基巖屑臨時貯存在井場內的油基巖屑儲罐,委托克拉瑪依博達生態 (略) 處置;落地油泥、廢含油防滲布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拉運并進行無害化處置;施工土方施工結束后回填管堤之上;建筑垃圾優先考慮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運至指定地點填埋;生活垃圾拉運至吉木薩爾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 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含油污泥、落地油、廢防滲材料,廢潤滑油、采出水處理污泥,以上危廢交由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 6.施工期擬采取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劃定施工作業范圍,避免對施工范圍外的土壤擾動,尤其應注意減少對周邊農田土壤的擾動;施工時分層開挖、分層填埋、分層放置,保護植被生長層;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應按 (略) 行駛,減少對土壤的碾壓。 運營期擬采取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選用耐腐蝕性能好、抗老化性能、耐熱性能好、抗凍性能好、耐磨性能好的管材作為集輸管線,防止管線腐蝕穿孔,降低管線環境風險事故的發生;定期對設備、管道定期檢修,將事故發生的概率降至最低;采取分區防滲措施;建立土壤跟蹤監測系統,建立完善的跟蹤監測制度,定期開展土壤跟蹤監測并制定監測計劃。 7.環境風險及擬采取防范措施 環境風險主要為井噴、油類泄漏導致火災、爆炸、有毒氣體擴散對大氣、地下水、土壤等環境的污染和人員健康安全產生的影響。擬采取的防治措施:鉆井井場設置放噴管線、放噴池,井口安裝防噴器和控制裝置;鉆井、井下作業時要求帶罐操作,加強日常管理,對壓裂液罐和廢液收集罐采取監控設施,做好罐體防腐防漏工作;設備、管道、管件等均采用可靠的密封技術,加強儲罐和管線接口的檢查工作,防止腐蝕穿孔。定期進行壁厚檢測,腐蝕余量低于規定的允許值時,要及時進行檢修和更換。井場、站場按規定配備泡沫滅火器、干粉滅火器、消防鐵鍬等消防器材;在可能發生原油泄漏或油氣積聚的場所應按照規范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完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發生事故時立即啟動。 | 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規定, (略) 上公示、兩次刊登報紙公示和張貼告示等方式收集當地公眾意見,公示期間未收到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 |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做出批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決定要求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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