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 (略) (代理機構) (略) 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中心(采購人)委托對"鷹飛之城"生態環境保護國際交流主題活動第二次(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成交法進行采購,歡迎符合資格要求并有服務能力的供應商踴躍報價。
五、商務條款
(一)實施周期及實施地點
1、實施周期:190 天
2、實施地點: (略) 轄 (略)
(二)報價要求:
本次報價須為人民幣報價,包含:服務費、策劃費、宣傳費、人工費、材料費及完成本項目所需的耗材費、稅費等完成本項目的所有費用,因成交供應商自身原因造成漏報、少報皆由其自行承擔責任,采購人不再補償。
(三)付款方式:
(一)第一筆:成交供應商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并開始提供服務后7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向成交供應商支付合同金額的50%。
(二)第二筆:成交供應商根據采購人要求完成階段性任務并通過審核后,成交供應商向采購人提交完整的項目佐證資料(包含文稿、圖片、視頻等)經采購人驗收合格后,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向成交供應商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
(三)第三筆:成交供應商按采購人要求完成項目所有服務后,經采購人驗收合格后,于15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在收到成交供應商提交發票后,向成交供應商支付合同金額的20%。
六、其他說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則說明:
在符合項目要求的供應商數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綜合得分最高的原則推薦成交供應商。
(二)報價說明:
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成交法,供應商需在本項目規定的報價有效時間段內進行在線一次性報價,在報價截止前可修改報價。
(三)代理服務費收取說明:
本采購項目由代理機構委托實施,經采購單位與采購代理機構委托協議約定,由中標供應商向采購代理機構繳納本項目采購代理服務費,按中標金額的1.5%收取,由中標供應商通過公對公支付方式向采購代理機構繳納。
(四)其他相關費用說明:
除履約保證金外,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向供應商收取投標(響應)保證金、標書費、報名費及其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影響營商環境的相關費用。
(五)采 (略) 理:
項目所產生的交易糾紛由雙方當事 (略) 理;若 (略) 理結果有異議,供應商可向采購單位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反映,做 (略) 理; (略) 理結果仍有異議的,供應商 (略) 提起訴訟;交易糾紛當事人也可直 (略) 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