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51/2018-03696 | 信息分類: | 建設項目環評 |
發布機構: | 芝罘區環保局 | 成文日期: | 2018-10-26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18年10月26日我局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8年10月26日-2018年11月1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535-* (區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 傳真:0535-*
通訊地址: (略) (略) 街46號郵編:*
擬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項目名稱 | 芝罘區北皂村明溝黑臭水體整治工程 |
建設地點 | 芝罘區北皂村北,化工路以西,橫穿藍煙鐵路至小曲河 |
建設單位 | (略) 芝罘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青島 (略) |
項目概況 | 項目為芝罘區北皂村明溝黑臭水體整治工程,整治河道長度約917m。工 (略) 芝罘區北皂村北,化工路以西,橫穿藍煙鐵路至小曲河。本次工程鐵路以東段在現狀明溝里埋設雨水、污水管道,對污水進行截污納管,同時對河道進行回填;鐵路以西段現狀河道進行清淤疏浚,清淤厚度按0.4m考慮。工程通過截污納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岸體整治等措施,有效解決上述水體黑臭問題。項目總投資427.99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0萬元。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加強施工期環境保護管理,采取必要的防塵降噪措施及水土保持、綠化補償等生態保護措施,減輕項目施工產生的環境及生態影響。 2.施工期施工廢水經沉淀后回用于灑水降塵,不外排。 3.采取灑水、遮蓋等有效的防塵措施,降低施工揚塵產生量。 4.對產生噪聲的設備應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場地和工期,禁止夜間施工,確保區域環境噪聲達標。 5.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收集處置;河道清淤產生的污泥及時清運到垃圾處理場。 6.落實生態保護與恢復措施,挖出土方及時回填,防止水土流失,及時進行生態恢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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