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樁號7+200~15+300段、樁號66+200~68+200段和樁號114+000~126+500段河道工程初步設計報告》已經省發改委(蘇發改農經發〔2022〕1180號)批復,工程所需資金為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招 (略) 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省鴻源 (略)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鹽城段2022年度河道工程施工1標(樁號66+200~68+200)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招標項目建設地點: (略) 阜寧縣蘆蒲鎮境內。
2.2項目概況: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 (略) 確定的172項國家重大節水供水工程之一和進一步治理淮河三十八項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該工程西起洪澤湖二河閘,東至濱海縣扁擔港注入黃海,全長162.3km, (略) 、 (略) 。
2.3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鹽城段2022年度河道工程施工1標(樁號66+200~68+200),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深泓開挖、堤防(南堤1級、北堤2級)加固(含南堤防滲)、堤坡與泓坡防護、堤防及棄土區排水、調度河退建及水土保持、環境保護等。
(1)深泓擴挖
深泓擴挖2km,范圍為河道樁號66+200~68+200,底寬280m,底高程-2.0m(廢黃河高程系,下同),邊坡1:5。
(2)堤防工程
1)南北堤加高培厚
南、北堤堤線仍沿現狀堤線布置,長度2.0km,并與兩側現狀堤防順接,合計4.0km。南、北堤堤頂高程13.5m,頂寬10m,北堤迎水坡高程8. (略) ,邊坡1:3,北堤背水坡高程9. (略) ,邊坡1:3。南堤海道側高程9.0 (略) ,邊坡1:3。迎水坡設置縱橫排水溝,迎、背水坡坡頂至壩腳裸露地表處設狗牙根草皮防護。
2)防滲工程
河道樁號66+200~68+200段南堤采用攪拌樁防滲墻處理,長度2.0km。攪拌樁截滲墻施工前,首先 (略) ,防滲墻布置于現狀南堤海道側堤肩位置,樁徑0.6m,樁距0.5m,成墻厚度不小于0.33m。防滲墻墻頂高程布置在高程11.5m處,防滲墻底高程-0.5m,樁長12m,樁端入③1層淤泥質黏土層。
上述工程項目和工作內容詳見本工程招標文件第三卷招標圖紙和本卷技術條款的有關要求,工程量詳見招標文件第一卷第5章工程量清單。
本標段工程概算約*.*元。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547天。工程計劃于2022年11月中旬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簽發的開工通知為準);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泓道開挖和堤防填筑等主體工程;2024年3月31日完成防護工程,具備通水驗收條件;2024年5月15日完工。
2.5質量要求:工程質量達優良等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資質證書:投標人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資質動態核查結果必須達標)【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質動態核查結果達標提供招標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諾書】。
業績要求:2017年1月1日以來(時間以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具有單項合同金額(簽約合同價)≥*元的河道工程或單項合同金額(簽約合同價)≥*元的2級及以上堤防工程施工業績且工程質量為合格及以上【業績證明材料提供:1、中標通知書;2、施工合同協議書;3、驗收證明(提供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并蓋章的驗收文件,如堤防工程業績中無法反映堤防等級的,應附發包人(或其主管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材料);前述序號1、2、3項三者缺一不可】。
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省部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項目經理要求:具備水利水電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一級建造師須提供電子注冊證書,詳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 (略) 〔2021〕40號));2017年1月1日以來(時間以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具有單項合同金額(簽約合同價)≥*元的河道工程或單項合同金額(簽約合同價)≥*元的2級及以上堤防工程施工項目經理業績且工程質量為合格及以上。【提供水利水電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證書均在有效期內)、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1、中標通知書;2、施工合同協議書;3、驗收證明(提供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并蓋章的驗收文件,如堤防工程業績中無法反映堤防等級的,應附發包人(或其主管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材料);前述序號1、2、3項三者缺一不可。4、投標人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有,須原發包人簽字蓋章)】
投標人擬任的項目經理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提供投標人出具的承諾書,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布時間以后,投標截止時間以前。備注:擬任項目經理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在其它投標項目中擬任項目經理并中標,雖尚未簽訂承包合同但該項目中標通知書已發出的,該項目經理視為有在建工程);
②項目經理雖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該在建工程發包人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后,視為無在建工程,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供無在建工程承諾的,可以參加本招標工程項目的投標(提供最近一次中標工程發包人出具的證明和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承諾書,時間均為招標公告發布時間以后,投標截止時間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體工程已完成。
(b)通過水下(泵站機組啟動、河道通水)驗收。
(c)通過合同完工驗收。
(d)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
(6)技術負責人要求:擬任項目技術負責人 (須在項目管理機構表、主要人員匯總表中明確注明)具有水利工程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
(7)其他人員要求:/;
(8)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均應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分為A、B、C三類)。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數量最低要求為3人。須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崗位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企業以及水利部直屬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由水利部頒發)。
(9)信用等級要求:投標人履約考核信用等級在C級(或賦分值2.0分)及以上(賦分標準詳見江蘇省 (略) 首頁—更多—新聞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蘇省重點水利基本建設工程從業單位履約信用等級及賦分值結果公布》(5月19日公布))。
(10)施工設備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成員<如有>)被“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在“承諾函”中提供“無失信被執行人承諾”)。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2年10月19日22時00分至2022年10月26日18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江 (略) -水利工程-投標人- (略) )中建立企業投標信息資料庫,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2)投標人在獲取招標文件前,須辦理投標所需的電子CA及簽章(相關資料下載:江 (略) -水利工程-投標人-相關下載)。
4.2獲取招標文件
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定的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內使用單位數字證書登*江蘇省 (略) (江 (略) -水利工程-投標人),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2年11月9日10時00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 (略) 將予以拒收。
5.2遞交方式及開標模式
5.2.1電子 (略) 遞交。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5.2.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參與開標(江 (略) —系統登錄—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
5.2.3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予以答復,并制作記錄。開標結束后投標人不得對開標事項再提出異議。
5.2.4首次參與“不見面”開標的投標人請確保CA證書為適用版本,并提前(開標前兩天以上)使用CA測試登錄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如遇顯示用戶名和密碼不匹配或其他異常情況無法登錄,請及時聯系翔晟客服(工作時間8:30-20:30),進行遠程CA證書升級,客服電話:025-*,客服QQ:*;如遇登錄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后系統出現問題,請及時聯系新點客服,客服電話: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統相關問題,請及時聯系江蘇百盛,客服電話:025-*,客服QQ:*。
6.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集中組織投標人進行踏勘現場,投標人可自行踏勘。招標人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7.評標標準和方法
7.1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7.2資格評審標準
評審標準打“/”的為不作評審要求。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1.營業執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
2.資質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1)項規定 |
3.業績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2)項規定 |
4.財務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3)項規定 |
5.安全生產許可證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4)項規定 |
6.項目經理資格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5)項規定 |
7.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5)項規定 |
8.技術負責人資格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6)項規定 |
9.其他人員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7)項規定 |
10.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8)項規定 |
11.信用等級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9)項規定 |
12.施工設備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10)項規定 |
13.其他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11)項規定 |
14.社會保險 | 項目管理機構所有人員(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須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從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之內全部月份的在投標人本單位參保的社保繳費證明。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10款要求 |
15.聯合體 | 符合招標公告第3.2款規定 |
16.分包人資格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1款規定 |
17.不存在禁止投標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
7.3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
評標基準價為C=0.6×A+0.4 ×B
其中:C—評標基準價(低于最高投標限價85%的投標報價不參與評標基準價的計算,小數點后保留2位小數);
A—最高投標限價;
B—剔除被否決的投標以及低于最高投標限價85%的投標后,剩余投標人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①當剩余投標報價個數≤5時,B為所有剩余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②當剩余投標報價個數>5時,B為所有剩余投標報價剔除最高價、最低價各若干后的算術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報價個數各為:剩余投標報價個數×20%(四舍五入取整數值)】
本次招標特別約定: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報告上簽字確認后,評標基準價不因為質疑、投訴、復審等情形而改變(糾正評標委員會計算錯誤的除外)。
最高投標限價:*.*元(含3%預留金),超過最高投標限價的投標將被否決。
7.4分值構成
總分值為100分,詳見7.5。
7.5評分因素與評分標準
序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分值 | |
商務評分標準 | 投標人信用等級 | 按照“江蘇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重點水利基本建設工程從業單位履約信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蘇水規〔2021〕7號)、江蘇省水利廳《2021年度江蘇省重點水利基本建設工程從業單位履約信用等級及賦分值結果公布》”執行。 請投標人自行下載并提供截圖。 在履約信用等級評價期內,獲得下列獎項(限水利工程)的非表內的施工企業,在投標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招標人根據《履約信用辦法》第二十三條,在2.95分的基礎上進行調增。獎項限于:2020~2021年度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第十九屆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2021年江蘇省省長質量獎;2019-2020年度中國水利工程優質(大禹)獎;2020-2021年度國家優質工程獎;2021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2020年度江蘇省水利優質工程;2021年度江蘇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 | 4 | |
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 | 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為一級的得1分,二級的得0.9分,三級的得0.7分。非本省評定的二級和三級視同本省同級別。(需提供加蓋公章的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證明的原件掃描件,否則不得分)。 | 1 | ||
單位業績評分標準 | 類似項目業績 | 投標人2017年1月1日以來(時間以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具有單項合同金額(簽約合同價)≥1.4億元的河道工程或單項合同金額(簽約合同價)≥*元的2級及以上堤防工程施工業績且工程質量為合格及以上的,有一項得1分,最多得2分。 【業績證明材料提供:1、中標通知書;2、施工合同協議書;3、驗收證明(提供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并蓋章的驗收文件,如堤防工程業績中無法反映堤防等級的,應附發包人(或其主管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材料);前述序號1、2、3項三者缺一不可。】 | 2 | |
項目管理機構評分標準 | 項目經理業績 | 項目經理2017年1月1日以來(時間以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具有單項合同金額(簽約合同價)≥1.4億元的河道工程或≥*元的2級及以上堤防工程施工業績且工程質量為合格及以上的,有一項得1分。 【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1、中標通知書;2、施工合同協議書;3、驗收證明(提供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并蓋章的驗收文件,如堤防工程業績中無法反映堤防等級的,應附發包人(或其主管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材料);前述序號1、2、3項三者缺一不可。4、投標人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有,須原發包人簽字蓋章)】 | 1 | |
主要施工管理人員配備 | 1. 質檢員、施工員、資料員、安全員、材料員配備齊全(提供相應的崗位證書)得1分,缺1個不得分。 2. 上述人員有水利工程中級職稱及以上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 3 | ||
施工組織設計評分標準 | 施工現場標準化建設 | 工場布置、 (略) 和臨時設施等布置方案合理可行、且符合《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施工現場標準化建設導則(試行)》要求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無表述不得分; | 2 | |
施工導流、降排水 | 1.施工導流、施工圍堰方案與技術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無表述不得分; 2. 土方開挖、滲水排除方案與技術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無表述不得分。 | 4 | ||
土方工程 | 1. 土方調配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無表述不得分;有土方平衡表得1分,無土方平衡表不得分; 7. (略) 布置、結構層填筑技術方案及措施合理可行的3分,有缺陷扣0.1~1.5分,無表述不得分。 | 16 | ||
河坡、堤坡防護 | 河坡、堤坡防護工程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合理可行、質量有保障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無表述不得分。 | 1 | ||
防滲工程 | 防滲工程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合理可行、質量有保障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無表述不得分。 | 1 | ||
水土保持工程 | 水土保持工程(截水溝、導流溝與植被恢復等)施工工藝與技術措施合理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無表述不得分。 | 1 | ||
質量管理體系與措施 | 質量管理體系與措施全面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無表述不得分。 | 1 | ||
安全管理體系與措施 | 安全管理體系與措施全面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無表述不得分。 | 1 | ||
文明工地創建措施 | 文明工地創建措施可行、內容全面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無表述不得分。 | 1 | ||
環境保護措施 | 環境保護方案(含大氣污染防治、揚塵治理等)和措施滿足要求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無表述不得分。 | 1 | ||
工程進度計劃與措施 | 施工進度計劃合理、工期保證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無表述不得分。 | 2 | ||
資源配置計劃 | 設備配備、勞動力配備、資金保障滿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證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無表述不得分。 | 2 | ||
施工難點對策措施及創優、創新措施方案 | 1.工程施工重點難點分析及對策措施:具體情況熟悉,施工難點把握準確,相應對 (略) 清晰、 (略) 線正確得5分;有缺陷扣0.1~2.5分,無表述不得分; | 6 | ||
投標報價評分標準 | 投標報價 | l.與評標基準價相同的得49分; 2.偏差每超過評標基準價+l%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5.偏差率=(投標人報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100% 數值之間采用內插法計算。 上述計算結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數點后保留2位小數。 | 50 |
7.6關聯標段內中標標段限制數量規定
一個投標人在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鹽城段2022年度河道工程施工1標(樁號66+200~68+200)、施工2標(樁號114+000~120+300)、施工3標(樁號120+300~126+500)3個標段中最多只能在 1個合同項目上中標,評標順序按施工2標、施工3標、施工1標依次評標,推薦中標候選人的標段順序: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鹽城段2022年度河道工程施工2標(樁號114+000~120+300)、施工3標(樁號120+300~126+500)、施工1標(樁號66+200~68+200)。詳細情況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7.1款。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公共 (略) 、江蘇省 (略) 、 (略) 上發布。
9.聯系方式
地址: (略) (略) 27號
聯系人:費玲玲
電話:0515-*
地址: (略) 建鄴區嘉陵江東街18號1號樓6樓
聯系人:王揚、談暢、吳露琰
電話:025-*
傳真: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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