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梁 (略) :
你公司報送的梁平高新區集成電路產業園污水處理廠(項目編碼:2208-*-04-01-*)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我局原則同意 (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3XA)編制的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及其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
一、項目主要建設內容:項目位于重慶梁平工業園區高新組團集成電路片區,建設1座集成電路污水處理廠,總規模為1.0萬m3/d。建設內容包括廠外工程、廠內工程,廠內工程包含:新建辦公樓、1#預處理車間、2#深度處理車間、門衛室及配套工程等,廠外工程包含廠外污水收集管網(綜合管廊)和尾水排放管。污水處理廠共收集含氟廢水、低濃度有機廢水、高濃度有機廢水、含氨廢水、含氰廢水、焦銅廢水、酸銅廢水、化學鎳廢水、電鍍鎳廢水、含鋅廢水、含鉻廢水、含砷廢水共計12種生產廢水。本項目接納梁平工業園區高新組團集成電路產業片區(A/B/C)內各工業企業排放的分類分質廢水,上游企業12種生產廢水通過專用管道運送至集成電路污水處理廠進行分類分質預處理,再經深度處理達標后通過尾水排放管排放至小沙河。項目總投資18966.49萬元,環保投資1822萬元,占總投資的9.61%。
二、項目建設與運營管理中,必須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實施清潔生產,減少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重點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間,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擬采取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園區污水管網,加強施工機械管理,盡量避免跑、冒、滴、漏,設置固定的車輛沖洗場所和隔油沉淀池等處理設施。
運營期間,收集到的12種生產廢水先經各自的預處理系統進行處理,預處理后的酸銅廢水、化學鎳廢水、電鍍鎳廢水、含鋅廢水、含鉻廢水和含砷廢水進入重金屬綜合廢水調節池,均質化后經過強化水解+兩級AO+MBR聯合處理,再經芬頓氧化后排入反硝化濾池。預處理后的含氟廢水、焦銅廢水、含氰廢水、低濃度有機廢水、高濃度有機廢水及含氨廢水進入綜合廢水調節池,均質化后經過另一套強化水解+兩級AO+MBR聯合處理后排入反硝化濾池與含重金屬綜合廢水混合。混合后的廢水經過反硝化濾池+BAF生物濾池處理,再經過濾布濾池和紫外線消毒后達標排放至小沙河。SS、COD、氨氮、總氮、總磷、LAS、石油類7個因子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排放限值要求,其余14個因子執行《電子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31-2020))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其中總鉻、六價鉻、總砷、總鎳4種一類污染物在各自的預處理單元出口執行《電子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31-2020)間接排放限值要求。
在化學鎳廢水預處理系統進出口、電鍍鎳廢水預處理系統進出口、含鉻廢水預處理系統進出口、含砷廢水預處理系統進出口分別安裝流量自動監測系統,重金屬綜合廢水調節池出口和綜合廢水調節池安裝流量、COD、氨氮自動監測系統,在總排放口安裝流量、pH值、水溫、COD、氨氮、總磷、總氮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二)嚴格落實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間,嚴格控制粉塵的污染;工地進出口道路應當硬化處理;采用樁基礎的施工場地內實行全封閉和硬地坪施工。使用預拌混凝土,禁止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確因條件限制不能采用預拌混凝土的,應使用密封的散裝水泥,限制使用袋裝水泥等。
運營期間,收集到的調節池、事故應急池、強化水解池、污泥濃縮池、污泥脫水機房、加藥間產生的臭氣采取堿液洗滌+生物除臭處理后經15m排氣筒達標排放,收集到的含氰廢水處理系統產生的含氰廢氣采取氫氧化鈉+H2O2堿性洗滌塔處理后經25m排氣筒達標排放,收集到的含氨廢水處理系統產生的含氨廢氣采取硫酸吸收塔處理后經25m排氣筒達標排放,并確保廠界無組織排放達標。
(三)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間,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加強施工機械設備維護管理,高噪聲施工機械一般應安置于場地中心處,降低噪音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必要時可采取臨時的隔聲圍墻或設置人工隔聲屏障。
運營期間,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并將產噪設備布置在室內,同時采取建筑隔聲、減振、消聲等控制措施,降低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加強綠化,確保廠界噪聲達標。
(四)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
施工修建過程中產生的少量棄方,在場內臨時堆存后,用于回填處置利用;生活垃圾采取定點收集,統一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
運營期間,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嚴格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相關要求設置危險廢物暫存間與污泥堆放場,分類、分區堆放,含銅污泥、含鎳污泥、含鋅污泥、含鉻污泥、含砷污泥等污泥和廢MBR膜、廢碳濾材料、反滲透膜、危險化學品包裝材料、生物除臭污泥、試劑包裝容器、實驗室廢液按規定交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含氟污泥、生化污泥、綜合污泥暫按危險廢物進行管理,待鑒別是否具有危險特性后,再進一步確定管理方式。一般包裝材料和粗硫酸銨等一般工業固廢暫存定期外售綜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環衛部門處置。
(五)嚴格落實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據污水處理廠的功能將其劃分為重點防滲區、一般防滲區和簡單防滲區,針對不同的防滲區域采取相應防滲措施。重點防滲區包括各類廢水調節池、事故應急池、各類廢水處理系統單元等污水處理構筑物、加藥間、危險廢物暫存間、綜合管廊、進水泵房、MBR泵房、實驗室、污泥泵房、污泥脫水間、污泥外運間、消防廢水池等。項目一般防滲區包括機修間、鼓風機房及配電間、一般固廢暫存區等。重點污染防滲區防滲性能不低于6.0m厚滲透系數1×10-7cm/s的等效黏土層的防滲性能,一般防滲區防滲性能不應低于1.5m厚滲透系數1×10-7cm/s的等效黏土層的防滲性能。設置地下水監控井3座,建立地下水長期監控系統,完善地下水監測制度,定期檢查監督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的實施和效果,降低地下水對環境可能造成的污染。
(六)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范設施和措施,對污水處理廠采取分區防滲措施,并在藥劑儲存區加藥區設置圍堰,設置7座事故應急池,包括綜合廢水事故應急池276.66 m3、含砷廢水事故應急池42.56 m3、化學鎳廢水事故應急池51.07m3、電鍍鎳廢水事故應急池127.68 m3、含鉻廢水事故應急池90.44 m3、其他廢水事故應急池34.05 m3、備用廢水事故應急池44.69 m3各1座,總有效容積667.15 m3,設置1座有效容積286m3消防廢水池。綜合管廊按重點防滲區要求進行防滲處理,管廊內安裝鋼結構支柱支架,支架分兩層,將管道架空布置,實現管網可視化,管廊內部預留檢修通道并安裝監控攝像,管廊內各類廢水管進口均設總閥門,在管廊起點(鄰污水處理廠)與管廊200m處分別設置集水井并配套污水泵,建立綜合管廊定期巡查制度。建立完善環境風險防范制度,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并報生態環境行政執法部門備案,加強環境風險管理,防止因事故引發環境污染。
(七)嚴格落實生態保護措施。
將施工活動布置在預留用地范圍內,優先建設擋土墻,設置截洪溝、排水溝,在雨水匯集處設沉淀池,將雨水安全導入溝渠內;對開挖后的邊坡及時完善護坡、堡坎等防護措施;堆放臨時渣料時,可設置臨時擋板,將易產生水土流失的表層土堆放在場地中間,開挖產生的塊石堆放在其周圍;嚴格執行綠化及自然生態布局結構規劃,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施工場地及道路進行地面硬化處理,減少水土流失量。
三、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環保投資應納入工程投資概算并予以落實。項目投入運行前,應依據 (略) 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排污許可,不得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項目竣工后,你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并依法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應登錄全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平臺,填報驗收等相關信息。
四、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依法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該項目自批準之日起超過5年方開工建設的,其環評文件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
五、本 (略) 報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推薦方案預測的環境狀態和相應條件作出,若項目實施或運行后, (略) 、梁平區提出新的環境質量要求,或發布更加嚴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或項目運行出現明顯影響區域環境質量的狀況,你公司有義務按 (略) 的新要求或發生明顯影響環境質量的新情況,采取有效的改進措施確保項目滿足新的環境保護管理要求。
六、 (略) 梁平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略) 梁平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該項目的日常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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