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新疆機場(集團) (略) 轉讓一批報廢資產(伊寧機場 資產包八) | 項目編號 | N0125WZ*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3-02-08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3-02-21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按(5)個工作日為周期延牌,最多延長至2024年2月7日。 |
標的 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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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伊寧機場 | ||||||||||||||||||||||||||
標的現狀 | 報廢 | ||||||||||||||||||||||||||
評估情況 | 評估價(元) | 5341.05 | |||||||||||||||||||||||||
評估基準日 | 2022-04-30 | ||||||||||||||||||||||||||
評估機構 | 天津華夏 (略) | ||||||||||||||||||||||||||
轉讓底價(元) | 5341.05 | ||||||||||||||||||||||||||
轉讓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轉出方名稱:新疆機場(集團) (略) 聯系人:包元聰 聯系電話:* | |||||||||||||||||||||||||
轉讓方承諾 | 我方向新疆產權交易所(以下統稱“交易所”)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由交易所公開發布轉讓信息并組織交易。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一、上述出讓產權權屬清晰明確,我方擁有該產權的合法處分權,對該產權出讓的行為已經過有效的決議及相應批準。 二、上述出讓產權及隨其出讓的相關權利,于出讓時不存在任何影響和限制該產權完成處置交易的瑕疵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涉訴、擔保、查封、扣押、凍結、未通知優先權人或其他有關權利人等)。 三、貴所有權對我方提交的項目資料依貴所組織交易的實際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對向貴所提交的項目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若因資料瑕疵導致糾紛或交易未達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關責任。 四、我方確保上述出讓產權在交易期間不發生與向貴所提交的項目資料顯示不相符合的變化,若因此導致糾紛或交易未達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關責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間發生與向貴所提交的項目資料顯示不相符合的變化,在不可抗力發生的三日內告知貴所,按相關規定進行后續工作。 五、貴所向我方發出各類征詢意見的通知后,我方承諾根據函件具體要求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回復,若因回復不及時造成交易延誤或交易未達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關責任。 六、確定最終受讓方三個工作日內與受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逾期未簽訂造成交易未達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關責任。 七、該聲明及承諾表明我方自愿嚴格遵國家法律、法規及交易所的有關交易規則,若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交易機制,我方將對造成的損失承擔各項經濟及法律責任。 | ||||||||||||||||||||||||||
轉讓方決策文件 | 《董事會決議》(2021年12月30日、2022年4月18日)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新疆機場(集團) (略) |
重大事 | |
特別 | 一、該批資產為轉讓方及其所屬分支機構所有,14家單位共13個資產包;報廢資產共計2786項,主要為辦公設備、專用設備、電源、功率放大器、熱空氣幕、民用機場特種車輛等,該批資產購置時間較早,現為報廢狀態,存放于烏魯木齊的機場集團及各地分支機場。 二、此次評估結果為含稅價格。 三、標的物以移交時的實物現狀為準,意向受讓方應當做好充分盡職調查,完全接受評估報告明細表可能出現的差異以及處置資產清單與展示資產可能存在的差異,成交價格不作相應調整。展示資產與清單不符的,以展示資產現狀和數量為準。項目公告中披露的標的數量及照片僅供參考,不代表標的與其現狀完全一致。意向受讓方成為最終受讓方后,視同完全接受資產明細表可能與實物現狀出現的差異。若由此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及糾紛與轉讓方及新疆產權交易所無關。 四、意向受讓方須到場對本次處置資產進行現場查勘,報名時須持雙方蓋章的《現場踏勘確認書》及新疆產權交易所實物資產報名資料至新疆產權交易所報名并繳納保證金。 五、看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吳強 *。 六、其他詳見《評估報告》。 |
交易 條件 | 資金繳納方式 | 錢包支付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一、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二、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讓方須為具有《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格證書》的法人企業,受讓方須將車輛報廢銷戶手續紙質資料提供給轉讓方; 四、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本項目按資產包單獨轉讓;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 |
標的交割 | 以現狀為準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一、標的以現狀進行轉讓,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去現場詳查標的后進行受讓登記。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資產轉讓項目涉及資產評估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且依據其盡職調查結果等內容同意對標的按其現狀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受讓方受讓后對標的提出的異議,轉讓方及新疆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意向受讓方應在獲得最終確認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受讓方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新疆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支付除已繳納保證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等費用。 三、標的過戶產生的所有稅費,由轉、受讓雙各自承擔,轉讓方協助受讓方辦理過戶。 四、此次資產拆解、裝卸、拉運產生的相關費用及安全責任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
交易 指南 | 競價規則 | 競買人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e交易平臺(http://**)的《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e交易平臺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買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您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買。 | |||
現場展示 | |||||
競價報名 | 報名時間 | 2023-02-08 09:00:00 至 2023-02-21 17:00:00 | |||
報名手續 | 意向受讓方須于本項目掛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產權交易所提出書面意向申請,且通過新 (略) 場(www.http://**)進行網上報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 | ||||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 一、繳納:金額1600.00元,截止時間2023-02-21 17:00:00,按系統提示繳納。 二、保證金設置條件:意向受讓方須在公告期間內報名登記時繳納足額保證金到新疆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保證金到帳時間應不晚于指定報名截止日17:00(北京時間)前。未足額、逾期或未交納保證金的,對收購意向不予確認。意向受讓方在報名時繳納了保證金,即視為意向受讓方充分了解產權標的情況,視為在《產權收購意向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 | ||||
競價安排 | 交易方式/競價方式 | 動態報價/加價 | 增價幅度(元) | 30.00 | |
自由競價時間 | 2023-02-08 09:00:00-2023-02-21 18:00:00 | 延時競價周期(秒) | 180 | ||
服務費 | 按交易所收費標準收取。 | ||||
附件下載 |
聯系 方式 | 咨詢聯系人 | 郭靖慧 |
咨詢電話 | 0991-* * | |
咨詢時間 | 工作日10:00-14:00 15:00-19:00 | |
咨詢地址 | 新 (略) 水磨溝區昆侖東街791號金融大廈12樓新疆產權交易所 | |
技術支持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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