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項目名稱:關于申請對S334線波斯坦鐵列克鄉-膘爾托闊依鄉公路建設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及相關部門成果批復文件
項目編號:#55
項目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古麗加瑪麗·昂爾卡西 #
報價起止時間:2025-04-14 20:20 - 2025-04-17 20:00
采購單位:烏恰縣 (略)
供應商規模要求: -
供應商資質要求: -
供應商基本要求:詳見采購需求
二、采購需求清單
商品名稱 | 參數要求 | 購買數量 | 控制金額(元) | 意向品牌 |
社會與管理咨詢服務 | 核心參數要求: 商品類目: 社會與管理咨詢服務; 描述: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范; 次要參數要求: | 1項 | #.00 | - |
附件: (略) 社會穩定競價函.docx
響應附件要求:根據采購需求要求上傳
三、收貨信息
送貨方式: 送貨上門
送貨時間: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貨期限: 競價成交后7個工作日內
送貨地址: 新疆維吾 (略) 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 烏恰縣 烏恰鎮 (略) (略)
送貨備注: -
四、商務要求
商務項目 | 商務要求 |
商務要求 |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批復意見內容: 1、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對該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開展評估論證,可以采取在項目所在地公示、問卷調查、實地走訪和召開座談會、聽證會等多種方式聽取各方面意見,分析判斷進行風險調查、風險識別、風險估計、提出綜合性和專項性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并確定風險等級,編制社會穩定性風險分析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為項目建設實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可能引發的社會穩定風險。 2、自采購完畢后,能立即進場提供服務,編制材料,辦理流程,滿足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手續的需要,按主管部門要求開展專家評審工作并按專家評審意見修改,保證按時取得《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備案及批復意見手續。8、成交供應商須在成交后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合同簽訂,按照#方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貨物供應,未按#方規定時間供貨的,#方有權扣除成交金額的1%作為違約金;5、在質保期如果相關報告程序發生爭議問題,1小時內響應,24小時內提供解決方案,期間費用由中標商承擔:6、驗收時,提供報告相關批復原件備查。 3、低價不正當競爭預防措施(實質性要求):根據“財政部87號令《政府采購貨物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六十條之規定: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供應商的報價,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評標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將其作為無 (略) 理。”我方將參照本條對各潛在報價人報價進行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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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