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略) 車輛轉讓項目 | E交易項目編號 | ZZCQ(略)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年3月25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年4月8日17時 |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發布終結。 | ||||||||||||||||
標的概況 | 車輛號碼 | 品牌型號 | 車輛識別代號 | 發動機號碼 | 注冊日期 | 參考里程(km) | 掛牌價(萬元) | 交易保證金 (萬元) | |||||||||
甘ASG435 | 大眾汽車牌 SVW(略)KJ | LSVCJ6A43EN(略) | P(略) | 2014.4.18 | (略) | 3.4465 | 1 | ||||||||||
存放地 | (略) (略) | ||||||||||||||||
評估 情況 | 評估值(萬元) | —— | |||||||||||||||
評估基準日 | 2025年2月15日 | ||||||||||||||||
評估機構 | 甘肅中勤資產土 (略) | ||||||||||||||||
轉讓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略) | |||||||||||||||
轉讓方承諾 | 我方作為轉讓方,向甘肅省產權 (略) (略) (以下統稱“ (略) ”)提出申請,將我方持有的標的公開轉讓,由 (略) 公開發布轉讓信息并組織競價。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5.項目成交后,因我方原因造成《產權交易合同》不能簽署或轉讓標的不能移交的,我方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交易相關方造成的損失。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轉讓方決策文件 | 《蘭州蘭石重工總經理辦公會〔2025〕1號》、《蘭州蘭石重工總經理辦公會〔2025〕2號》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略) | ||||||||||||||||
特別 | 1.本項目一經公告即可進入調查期,意向受讓方應自行了解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并到有關部門咨詢。一旦報名則視為意向受讓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轉讓須知、轉讓申請與承諾書等附件材料全部內容,已實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認可標的現狀,已認真考慮了關于標的行業、市場、政策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風險。 2.標的均以展示的實物現狀為準, (略) 對標的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對標的所做的介紹和評價(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資料、圖片展示及口頭介紹等),僅供意向受讓方參考,不構成任何形式的保證。 3.意向受讓方在公告期間內應對標的可能存在的瑕疵進行審查、勘驗和鑒定。意向受讓方一旦交納了保證金,即表明接受該標的的一切現狀,愿意承擔一切風險和責任。 4.成交后, (略) 僅向受讓方開具服務費發票。 5.意向受讓方自備 (略) 絡競價, (略) 不提供競價場所及設備, (略) 絡等故障導致的一切風險及責任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 | ||||||||||||||||
交易 | 資金交納方式 | E交易錢包支付 |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受讓方須在成交后的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具有良好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及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2.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標的交割 | 1.受讓方付清全部交易價款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由轉讓方向受讓方移交標的、辦理車輛移交相關手續。車輛移交后發生的一切風險和法律責任(包含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丟失、損毀、無法轉移登記至異地等)全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受讓方辦理車輛移交相關手續后5個工作日內,須自行辦理完成車輛變更登記相關手續,逾期未辦理完成車輛變更登記手續的,應按照500元/日向轉讓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 ||||||||||||||||
轉讓方式 | 公告期內,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 (略) 絡競價方式轉讓;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按掛牌價與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于公告期內自行踏勘轉讓標的并到有關部門咨詢了解相關情況,并于公告期內到 (略) 辦理受讓申請,按要求提交受讓申請及相關材料,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在公告期內按規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到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完成E交易(http://**)注冊并報名,取得參與交易資格。逾期未提交受讓申請及相關材料,或交易保證金未按規定時間到賬的,視為放棄受讓意向。未受讓者的交易保證金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無息原渠道退還。 2.受讓方應在成交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否則,視為違約,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部分交易價款。 3.受讓方應按照機動車管理有關規定,自行辦理解決車輛脫保、脫審、維修、補辦證件、托運、二手車交易發票、過戶等相關手續,并承擔產生的全部稅、費。車輛移交前的違章、罰款等由轉讓方負責。 4.需要辦理車輛轉籍(市外)的,須按轉入地機動車限購政策、環保政策的相關要求辦理。報名前應自行到轉入地咨詢落實是否符合購買落戶條件及環保條件,因不能辦理檔案遷入引起的后果及其余風險均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 5.受讓方辦理車輛移交相關手續后5個工作日內,須自行辦理完成車輛變更登記相關手續,逾期未辦理完成車輛變更登記手續的,應按照500元/日向轉讓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6.轉讓標的以車輛現狀轉讓和移交,轉讓方不保證轉讓標的齊全和性能完好。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轉讓標的存在瑕疵、現場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還轉讓標的或拒付交易價款。否則,視為違約,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7.轉讓事宜如有變化,以變更公告為準,其他詳見《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受讓須知》等產權交易文件。 | ||||||||||||||||
交易 | 競價規則 | 意向受讓方在提交報名資料及競價前請務必遵照《轉讓公告》《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受讓須知》 (略) (http://**)的《 (略) 競價交易規則》《 (略) 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投資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交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投資、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情節嚴重者并將受到政府相關機構的聯合懲戒,請審慎參與投資。 | |||||||||||||||
現場展示 | --- | ||||||||||||||||
競價報名 | 報名時間 | 公告期內(工作日)08:30至 12:00;14:30至 17:00 | |||||||||||||||
報名手續 | 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規定時間內向 (略) 提交報名資料,具體如下: 1.主體資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資質文件;非法人組織需提供可證明其主體資格的相關材料。 意向受讓方須對其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實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
保 (略) 置方式 | 1.交納時間:掛牌截止日17:00:00前(以銀行實際到賬時間為準)。 2.若意向受讓方未成為受讓方, (略) 將按原渠道無息退還保證金。 3.若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交易保證金轉為交易服務費及部分交易價款。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權益,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應履行如下承諾: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轉讓方和 (略) 可扣除該意向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 (略) 的交易服務費用后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7)受讓方對轉讓 (略) 置等過程中發生安全、環保事故的。 特別提示:因受讓方違約導致標的再次掛牌的,若二次掛牌受讓價款低于本次受讓價款時,該受讓方還應補足差額部分。 | ||||||||||||||||
競價安排 | 交易方式/競價方式 | 掛牌轉讓/網絡競價 | 增價幅度(元) | --- | |||||||||||||
自由競價時間 | --- | 延時競價周期(秒) | --- | ||||||||||||||
服務費 | 按《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受讓須知》約定收取 | ||||||||||||||||
附件下載 | --- | ||||||||||||||||
聯系 | 咨詢聯系人 | 陳經理 (略) 楊經理 (略) | |||||||||||||||
踏勘聯系人 | 孫 工 (略) | ||||||||||||||||
咨詢時間 | 公告期內,08:30-12:00,14:30-17:00(節假日除外) | ||||||||||||||||
技術服務 | 400-828-9082 | ||||||||||||||||
咨詢地址 | (略) (略) (略) 87號中廣大廈9樓 | ||||||||||||||||
其 他 | 1.甘肅省公共 (略) http://**.cn 2. (略) 網站http://**.cn 3.微信公眾號: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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