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2024年7月31日, (略) 人民政府以《市規劃資源局關于西青區750兆瓦風力發電項目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的批復》(津規資源準函〔2024〕121號)批準征收土地7.2782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略) 土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現將經依法批準的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單位及建設項目名稱、土地用途
1.建設單位:天津西 (略) ;
2.建設項目:西青區750兆瓦風力發電項目;
3.征收土地用途: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
二、征收土地范圍和位置(見附圖)
東至辛口鎮當城村,南至辛口鎮當城村,西至辛口鎮當城村,北至辛口鎮當城村。
三、征收土地權屬、地類、面積
征收土地辛口鎮當城村集體土地1.2534公頃(合18.801畝),具體情況如下:
地類 | 征收土地面積(公頃) | 征收土地面積(畝) |
耕地 | | |
園地 | | |
林地 | 1.2096 | 18.144 |
牧草地 | | |
其他農用地 | 0.0438 | 0.657 |
建設用地 | | |
未利用地 | | |
合計 | 1.2534 | 18.801 |
四、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及補償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 (略) 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為145.*元/公頃,計182.*元。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采取貨幣補償,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執行。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員數量及安置方式
(略) 有關規定,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安置農業人口。
六、征收土地工作安排
(一)征地補償費用撥付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補償安置有關費用由區人 (略) 規劃資源局西青分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單位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進行撥付。
(二)交付土地
征地補償安置有關費用足額撥付后,相關各方要及時清理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逾期不騰退土地的區人民政府將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將依法 (略) 強制執行。
特此公告。
西青區人民政府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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