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隴縣華能50兆瓦農光綜合利用光伏項目(重大變動)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項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間為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5個工作日),公眾可以通過電話、信函、傳真等方式, (略) 提出意見。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917-#
傳真:0917-#
郵箱:*@*63.com
通訊地址:隴縣城 (略) (略) (略) (略)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基本情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對策和措施 |
隴縣華能50兆瓦農光綜合利用光伏項目(重大變動) | 隴縣溫水鎮蘇家塬村、郭家山村 | 隴 (略) | 項目總投資#萬元,環保投資139.#元,新建光伏項目規模#千瓦,主要包括光伏陣列、逆變器、箱變、方陣接線等,占地面積75.61hm2,共計21塊地塊,地塊一至地塊八屬于變動內容,項目現因南場址重新選址建設發生重大變動,需進行重新報批。 | 1.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揚塵執行《施工場界揚塵排放限值》(陜西省地方標準DB61/1078-2017)表1中施工場界揚塵(總懸浮顆粒物)濃度限值。施工機 (略) 移動機械廢氣排放應滿足《 (略) 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 (中國第三、四階段)》(GB#—2014)及其修改單(2020年)中相關要求。 2.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產廢水經集中收 (略) 理后全部回用。運營期廢水主要為太陽能電池組件清洗廢水,光伏組件清洗廢水除部分自然蒸發外,其余滴落至光伏板下澆灌植被,不外排。 3.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強運輸車輛管理,采用低噪聲工程設備,噪聲排放標準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運營 (略) ,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聲環境保 (略) 噪聲值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1類標準限值。 4.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按“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落實各項收集、貯存 (略) 置措施。生活垃圾應當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 (略) 置,交由溫水鎮統 (略) 置。運營過程產生的固廢主要為廢單晶硅電池板和廢變壓器油,廢單晶硅電池板由生產廠 (略) 理;廢變壓器油等危險廢物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要求進行收集、貯存、轉移及運輸,定期交由有危 (略) 理資質 (略) 理。 5.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過程中做到“分層開挖、分層堆放、分層回填”的情況下,合理安排施工次序,邊開挖邊恢復,盡量縮短施工周期,盡量減輕對作物生長的影響。嚴格控 (略) 域面積,減少對地表的擾動,減少工程臨時占地對自然植被的破壞,嚴格落實植被恢復措施,敷設完成后,應及時覆土,及時將施工場地恢復,同時對清表時的農作物進行生態補償。 6.落實生態保護措施。(1)項目建成后,光 (略) 實施生態種植方案,通過植物多樣性的選擇,根據當地氣候土壤條件以及光伏電站特定要求進行綜合分析,選擇以適合當地生長的玉米、黃豆、連翹進行播種,并進行澆水養護,從 (略) 域綠化面積,減少風蝕影響;對于少量不能進行植被 (略) 域,進行平整壓實,以減輕水土流失。(2)嚴格實施土地復合利用方案,根據光 (略) ,集約利用土地資源,提高植被覆蓋率,改善當地生態環境,固住松散砂粒。(3) (略) 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 7.落實退役期生態保護措施:本項目太陽能電池板壽命約25 年,待項目運營期滿后,按國家相關要求, (略) (電池組件及支架、變壓器等)進行全部拆除,拆除后項 (略) 則應進行生態恢復。服務期滿后,太陽能電池板、變壓器等應交由有回收業務的光伏廠家統 (略) 理。光伏電站服務期滿后,建設單位應依據管理部門的相關要求進行封場或繼續發電,封場應依據當時的環境和生態管理要求采取相應環境保護和生態恢復措施,確保無遺留環保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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