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 (略) 濟寧至商 (略) 嘉祥至金鄉段JSSG2項目配套瀝青混凝土拌合站項目、濟寧至商 (略) 嘉祥至金鄉段JSSG2項目配套水穩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3日(五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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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 | 建設地點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濟寧至商 (略) 嘉祥至金鄉段JSSG2項目配套瀝青混凝土拌合站項目 | (略) | (略) 金鄉縣胡集鎮北周村西南380米 | 山東 (略) | 項目為新建項目,投資*元,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瀝青混凝土生產線1套、配套輔助工程及環保工程等,項目建成后能形成*t/a瀝青混凝土的生產能力。其所生產的瀝青混凝土主要供濟寧至商 (略) 嘉祥至金鄉段項目使用,不外售給第三方。該項目為臨時工程,待相關工程結束后,本項目將停止生產。 | 一、廢氣污染物處理及排放情況 本項目運營過程中廢氣主要為砂石上料粉塵、礦粉筒倉呼吸廢氣、干燥滾筒天然氣燃燒廢氣、干燥滾筒骨料轉動廢氣、振動篩分廢氣、瀝青儲罐呼吸廢氣、拌合站攪拌廢氣及成品落料廢氣、導熱油爐燃燒器燃燒廢氣、車輛動力起塵、砂石卸料粉塵。 本項目傳送帶均全封閉設置;投料口設置噴淋降塵裝置及半密閉式集氣罩(進料口設置透明圍擋),將收集到的投料粉塵集中引至一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5米排氣筒排放(DA001),廢氣排放滿足《建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2373-2018)表2標準限值要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二級標準要求。 本項目振動篩分工序封閉設置集氣裝置;天然氣燃燒機配套安裝低氮燃燒器;干燥滾筒燃氣廢氣與筒倉廢氣、篩分廢氣、干燥等工序產生的粉塵由引風機引入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由15m高的DA002排氣筒排放,廢氣排放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標準限值、《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二級標準要求 瀝青儲罐呼吸口設密封式集氣裝置,放料口旁側設集氣裝置,將瀝青加熱過程產生的瀝青煙氣收集后引入總集氣管道,瀝青儲罐加熱、攪拌過程密閉,儲罐呼吸廢氣收集管道密閉,瀝青煙氣集中收集后采用水噴淋+電捕除油+過濾棉+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處理后的尾氣通過15m高DA003排氣筒排放,廢氣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標準限值要求;《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7部分:其他行業》(DB*.7-2019)表1Ⅱ時段標準限值要求。 導熱油爐配套低氮燃燒器,燃燒廢氣經1根15m高排氣筒DA004進行排放,廢氣排放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2374-2018)及《關 (略) 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濟氣綜治辦發[2018]43號)。 無組織排放廢氣 (略) 面硬化,路面灑水,利用洗車臺對進出車輛進行沖洗,運輸車輛采取全覆蓋方式;卸料在密閉車間內,設置噴淋設施;原料存放在密閉車間內,設置噴淋設施;傳送帶密閉,車間頂部設置噴霧設施等措施來減少無組織廢氣的排放。各種廢氣經過可行的處理方式進行處理后,無組織廢氣排放《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無組織排放限值、《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7部分:其他行業》(DB37/2801.7-2019)表2限值要求。 二、廢水污染物處理及排放 本項目廢氣處理裝置水噴淋塔用水經沉淀后循環使用,定期清理底部污泥作為危廢處置;洗車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噴淋降塵用水全部蒸發損耗。職工生活污水,經廠區化糞池預處理后外運農田堆肥。 三、固廢處置情況 項目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為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清掃地面粉塵、泥渣、廢布袋、滴漏瀝青及拌合殘渣、廢導熱油、噴淋塔沉淀污泥、廢焦油、廢過濾棉和廢活性炭、廢潤滑油、廢包裝桶及職工生活垃圾等。 (1)一般工業固廢 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清掃地面粉塵、滴漏瀝青及拌合殘渣分類收集后回用于生產;泥渣、廢布袋統一收集、分區儲存,及時外售。 (2)危險廢物 水噴淋裝置污泥、廢焦油 廢過濾棉、廢活性炭、廢導熱油、廢潤滑油、廢包裝桶存放于危廢暫存間,定期委托有危廢資質的單位定期處置。 (3)生活垃圾 密閉、防滲垃圾箱收集,由環衛部門及時清運 四、噪聲情況 項目生產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噪聲主要為機械性噪聲、空氣動力性噪聲以及運輸車輛噪聲。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噪聲設備全部布置在車間內,對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及合理布局等措施,并對設備所在廠房采取適當的隔聲等降噪措施,項目各廠界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2類標準要求,不會對周圍聲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
2 | 濟寧至商 (略) 嘉祥至金鄉段JSSG2項目配套水穩站項目 | (略) | (略) 金鄉縣胡集鎮劉莊寨村西南210米 | 山東 (略) | 項目為新建項目,投資*元,主要用于生產水泥穩定碎石,項目建成后能形成*t/a水泥穩定碎石的生產能力。其所生產的水泥穩定碎石主要供濟寧至商 (略) 嘉祥至金鄉段項目使用,不外售給第三方本項目屬于臨時工程,待相關工程結束后,本項目將停止生產并拆除,建 (略) 收費站。 | 一、廢氣污染物處理及排放情況 本項目廢氣排放主要為筒倉呼吸粉塵、砂石上料粉塵、攪拌站粉塵、車輛動力起塵、砂石卸料粉塵。筒倉呼吸粉塵通過脈沖除塵器處理后由15m 高排氣筒排放(DA0001);砂石上料粉塵及攪拌粉塵經脈沖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15m 高排氣筒排放(DA002);無組織廢氣 (略) 面硬化,路面灑水,利用洗車臺對進出車輛進行沖洗,運輸車輛采取全覆蓋方式;卸料在密閉車間內,設置噴淋設施;原料存放在密閉車間內,設置噴淋設施;傳送帶密閉,車間頂部設置噴霧設施等措施來減少無組織粉塵的排放。各種廢氣經過可行的處理方式進行處理后,顆粒物的排放能夠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 2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 2 二級標準以及《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 3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限值。 二、廢水污染物處理及排放 本項目生產用水全部進入產品;洗車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噴淋用水全部蒸發損耗。職工生活污水經廠區化糞池預處理后外運農田堆肥。 三、固廢處置情況 項目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為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清掃地面粉塵、泥渣、廢布袋、廢潤滑油、廢潤滑油桶及職工生活垃圾等。 (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清掃地面粉塵收集后回用于生產;泥渣、廢布袋統一收集、分區儲存,及時外售。 (2)危險廢物 廢潤滑油、廢潤滑油桶存放于危廢暫存間,定期委托有危廢資質的單位定期處置。 (3)生活垃圾 密閉、防滲垃圾箱收集,由環衛部門及時清運。 四、噪聲情況 項目生產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噪聲主要為機械性噪聲、空氣動力性噪聲以及運輸車輛噪聲。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噪聲設備全部布置在車間內,對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及合理布局等措施,并對設備所在廠房采取適當的隔聲等降噪措施,項目各廠界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2類標準要求,不會對周圍聲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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