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R2024SC(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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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汶川縣漩口鎮裕 (略) 置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汶川縣 (略) |
轉讓標的 (略) | |
掛牌價格 | (略)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5 |
掛牌日期 | 2024-10-14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一、本次轉讓標的物均按現狀對外公開轉讓。意向受讓方報名前應自行或聘請專家對標的物的規劃的數量、質量等存在狀況合法性、效力、有無行使權障礙等各方面情況進行全面勘察、鑒定,現場勘察、鑒定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和責任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意向受讓方報名則視為其完全了解標的物的情況,對標的物所有情況無異議,成交后,不論標的物存在任何問題,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在場地中施工工具僅能使用挖掘、運輸工具,不得在標的物場地中出現生產加工設備,或設置篩分和洗選機具等加工設備。 三、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須自行組織車輛運輸并確定運輸車輛數量。運輸車輛在運輸標的物前,須按轉讓方要求報備運輸車輛并辦理運輸車輛電子通行證(芯片卡),該卡包含車輛基本信息、運輸點位和標的信息。 四、按照汶川縣道安辦要求:運輸車輛必須統一安裝能接入汶川縣智慧砂石監控 (略) 的GPS,GPS安裝費及相關服務費包括:押金620元/輛、租賃費用80元/輛/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收取)、網絡費用60元/輛/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收取),所有費用一次性支付。 (略) 開展砂石運輸工作后將拆除GPS,若設備無損壞,押金全額退換,若有損壞將扣除設備維修費后退回剩余押金。 五、受讓方用于標的物外運的稱重地磅必須接入汶川縣生態安全智慧管理系統,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六、運輸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場地內、外便橋、路的架設、協調補償、恢復、使用費用等及場地租金,同時須接受轉讓方及相關部門的監督和指揮,確保施工安全,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且應在運輸前按規定購買保險。 七、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嚴格按照國家關于運輸的法律法規及行業規定進行安全運輸,同時對標的物進行運輸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在向場外運輸過程 (略) 面上的灑漏物等應及時清理,不得造成不良影響,否則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八、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須自行做好標的物安全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丟失等相關情況,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九、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須按轉讓方及主管部門挖運、效果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情形時,由受讓方繼續施工至達到符合要求為準。若按時限要求未能驗收合格,轉讓方有權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終止合同,并追究相關責任。 十、受讓方進場前須向行業主管部門、縣國資中心、標的物管轄鄉鎮府等相應部門進行報備, (略) 要求制作施工場地公示牌、警示牌。 十一、轉讓涉及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受讓方承擔。 十二、如受讓方在收到《關于成交相關事項的告知函》并明確其競得標的后未按照要求簽訂合同的,或在合同簽訂后,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相關款項,轉讓方將取消其受讓資格,直接扣收受讓方報名時繳納的交易保證金,西南聯交所憑競價系統確認的最終成交單價為標準×方量×1.5%收取受讓方應交納的交易服務費,該筆交易服務費在受讓方報名時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中直接扣除,若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務費,不足部分由受讓方補交,若有余額,在轉、受雙方簽訂交易合同后,由西南聯合交易所直接按照原渠道無息退還至受讓方賬戶。 十三、標的物移交后直至整個項目結束期間,受讓方在施工過程中若造成了公共或私人財產損失和損毀的,由受讓方自行負責修復和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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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