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關于《 (略) 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 (略) 場活力,推動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我局牽頭編制了《 (略) 工程建設領域測繪事項“多測合一”實施方案(試行)(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63.com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 (略) (略) 與南團 (略) 口東北角(郵編:(略)),并請在信封上注明“《 (略) 工程建設領域測繪事項“多測合一”實施方案(試行)》征求意見”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5年2月10日。
附件:《 (略) 工程建設領域測繪事項“多測合一”實施方案(試行)(征求意見稿)》
(略) (略)
2025年1月10日
?(略) 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工作
實施方案(試行)
(征求意見稿)
根據《 (略) 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自然資源部關于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規發〔2019〕2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4〕1729號)、《陜西省自然資源廳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陜西省國防動員辦公室 陜西省數據和 (略) 陜西省測繪 (略) 關于陜西省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工作指導意見》(陜自然資發〔2024〕1375號)、《 (略) 深化營商環境突破年行動方案》(漢字〔2024〕38號)要求, (略) 實際, (略) 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和總書記來漢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推進建設環境優美、綠色低碳、宜居宜 (略) ,以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打破行業壟斷、 (略) 場活力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問題導向,優化整合測繪事項,強化信息共享互認, (略) 工程建設項目領域實施“多測合一”, (略) 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
根據“誰委托、誰付費”及“一次委托、全程服務”原則,通過實施“多測合一”,將不同測繪事項的相同標的物進行整合,著力解決測繪技術標準不統一、成果多頭反復提交、重復測繪以及成果質量不高、成果共享難度大等問題,實現同一標的物只測一次、同一測繪工作執行統一的技術標準、同一測繪成果只提交一次的目標。
(三)適用范圍
本方案所稱“多測合一” (略) (略) 范圍內需要行政審批的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房 (略) 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涉及的用地、規劃、施工、竣工驗收、不動產登記等涉及的測繪業務(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以及屬國家、省級審批權限的建設項目外)。 (略) 可參照本方案制定相應方案。
二、重點任務
(一)整合測繪事項。將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劃分為立項用地許可、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4個實施階段,按照“一階段一測繪” (略) ,將測繪事項合并為4項。
1.立項用地許可階段即工程建設項目用地審批和土地使用權證辦理前階段,將土地勘測定界、地籍測量等主要環節合并為立項測繪事項。
2.規劃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規劃建設方案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等主要內容。將1:500比例尺規劃報建現狀地形圖測繪、日照分析測量、規劃總平面指標 (略) 紅線核實等合并為綜合測繪事項。
3.施工許可階段主要包括向建設單位出具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將建(構)筑物規劃驗(放)線、批后規劃監督測量等事項合并為規劃監督測量事項。房產分戶面積預測繪根據實際情況和審批機關要求進行測量。
4.竣工驗收階段主要是各相關部門對已建成工程進行現場核實,通過實地現狀與前期各階段審批內容對比,查驗是否滿足竣工條件。各階段的測繪成果、不動產(房地一體)地籍調查成果統一納入聯合驗收并形成聯合驗收報告。道路、地下管線、管網、管溝等驗(放)線測量根據實際情況和審批機關要求進行測量。
(二)建立統一技術標準。“多測合一”嚴格執行《1:500 1:1000 1:2000外業數字測圖規程》《1:500 1:1000 1:2000地形圖圖式》《城市測量規范》《工程測量規范》《地籍調查規程》《土地勘測定界技術規程》《民用建筑通用規范》《房產測量規范》《 (略) 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多測合一綜合技術標準(試行)》等有關測繪技術標準規定。測繪成果數據應使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和1985國家高程基準。同時,按照省級“多測合一”標準體系逐步建立完善相關標準。對各階段所需提供的測繪成果內容要求、成果模板范本等要及時公開,確保測繪成果格式規范、質量保證。按照“部門聯動、測驗合一、成果共享”的原則開展聯合測繪。
(三)嚴格“多測合一”工作流程。按照“一個窗口、一套數據標準、一個標識碼、 (略) ”原則,部門聯合設立工程建設領域建設項目受理綜合窗口,依托省級“多測合一” (略) ,統一受理各階段所需測繪事項并分發各相關行政部門審核,進行成果共享互認后,實施統一標準制圖、統一核算、統一導入數據,推 (略) 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數據檔案;建設單位根據建設項目需求自主選擇,并一次性委托給具備資質的一家測繪單位或聯合體;測繪資質單位或聯合體按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進展情況開展相應測繪服務,計算所需費用,根據相關審批部門要求提供專項報告(分項報告)或綜合報告,錄入《 (略) 工程建設領域“多測合一”數據成果表》,進行成效分析。確保同一測繪事項只測一次、同一個測繪事項由一家測繪單位或聯合體承擔、同一項測繪成果只向審批部門提交一次,不得重復收費,達到減環節、減時限、減材料、降費用的目的。
(四)推動不動產單元代碼“一碼管地”。建設單位在取得土地出讓合同(劃撥決定書)、繳納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費后,應當主動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編制不動產單元代碼,實現“交地即交證”。在土地征收、出讓及登記發證過程中,深化“不動產單元代碼”應用,建設項目用地范圍確定時,可提前設立不動產單元,預編不動產單元代碼,關聯審批、登記等環節,作為唯一標識碼貫穿土地、定著物全生命周期管理,記載于土地出讓合同、劃撥決定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動產登記簿證等材料,確保業務環節前后銜接一致、真實準確,便利共享查詢追溯,實現一次測繪、一碼關聯、一碼管理、一碼追溯、一碼共享。測繪資質單位按照不動產登記要求實施不動產登記測量,測量出地上建筑物幢最大層投影坐標、幢占地面積、不動產(房屋)單元應分攤土地面積等,滿足幢落宗及不動產登記數據上報要求,進一步核實項目建造、四鄰四至、權利歸屬等情況并出具《不動產測繪報告》,經不動產登記部門審核無誤后方可通過。
(五)加強測繪成果質量監管。落實測繪單位成果質量主體責任,實行測繪成果報告由作業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法人代表簽字背書制度,確保對測繪成果質量終身負責,實現測繪成果可追溯管理;建立測繪單位、建設單位對所提供的測繪成果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認可的“雙承諾”制度,并遵守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匯交等有關規定,不得偽造、篡改測繪成果,確保測繪成果質量;建設工程應達到國家、省、市竣工驗收標準方可進行竣工驗收,如發現未按照規劃修建、誤差超過相關標準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同一測繪事項因質量不合格需重復測繪的或未通過審批部門驗收的,測繪資質單位須及時進行重測、修測、補測,不得收取費用。對測繪單位質量差、行業信用差的,納入測繪行業信用監管,列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增加檢查頻次。對不符合質量監督抽查、測繪資質巡查要求的,不得承接測繪項目,并向社會動態公布。
三、方法步驟
(一)項目申報。 (略) 行政審批服務大廳設立的辦事窗口(市級 (略) 立項用地或建設規劃窗口),統一采集申請人項目信息, (略)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 (略) 上辦事大廳“多測合一”平臺向社會發布項目信息。
(二)項目委托。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項目建設單位按照自身相關需 (略)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 (略) 上辦事大廳(以下稱辦事大廳) (略) 中查看自然資源領域測繪資質單位的基本信息、資質信用、服務范圍及綜合評價,選擇一家具備相應資格的測繪資質單位,在測繪資質單位結束服務后,項目 (略) 中對測繪資質單位的服務質量、服務時效、服務態度、服務收費和服務規范等方面進行滿意度評價。
(三)合同簽訂。“多測合一”項目的委托雙方確定具體委托內容后, (略) 填寫測繪服務電子合同范 (略) 簽或線下簽約。受委托的測繪資質單位應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 (略) (略) 備案并公示,依法應當保密的合同除外。
(四)測繪實施。測繪資質單位根據“多測合一”合同載明的項目內容及要求開展測繪作業,開展測繪作業前2 (略) 上報具體作業事項。
(五)成果報送。建設單位或受委托測繪單位將規范的測繪成 (略) 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再由辦事窗口(市級 (略) 立項用地或建設規劃窗口)人員分發至各審批部門進行審查。同時,建設單位或受委托測繪單位應將成果資料的掃描電子版(PDF數據格式)上傳至 (略) 。
(六)成果歸檔。工程建設項目全部完成后,測繪資質單位應當在 (略) (略) 匯交該項目測量成果及該項目規劃用地紅線外周邊范圍的現狀地形等與基礎測繪相關的成果資料(包括紙質成果及電子數據成果)。
四、職責分工
(一)按照“誰提供,誰負責;誰審批,誰審核;誰使用,誰把關”的原則,“多測合一”項目審批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職 (略) 工程建設領域“多測合一”監管工作。市 (略) 、市住房和 (略) 是改革工作牽頭部門, (略) “多測合一”改革工作,對接省級“多測合一” (略) ;市 (略) 通過組織年度檢查、專項檢查及其他形式的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受理測繪地理信息質量投訴、舉報,按照《陜西省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管理辦法》,將不良信息依法納入測繪行業信用監管;市國防動員辦 (略) 人防測繪業務指導等工作;市住房和 (略) 按照房產測量和消防審驗相關測繪要求,對房地產測繪成果予以審核備案;市 (略) 、 (略) (略) 級“多測合一” (略) 所需數字基礎設施資源,協調相關部門提供系統所需數據資源等工作。
(二) (略) 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國防動員、數據管理、行政審批等主管部門按照相應職責,落實好 (略) 域內“多測合一”相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協作。 (略) 工程建設領域相關審批單位要主動對接,做好本行業上下溝通銜接和政策解讀工作;要加強協作,共同加快成果互認共享工作,并通過聯席會議、信息共享等方式,及時提出意見建議,通報有關情況;要嚴格遵守保密管理規定,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成果數據等資料。
(二)保證質量。測繪單位要嚴格按照《陜西省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做好測繪成果的生產、更新、匯交、保管、提供、利用和質量管理,按照建設項目工序和工作量規范實施“多測合一”服務,并按照財政、物價等部門相關要求分類計算和匯總測繪服務費用。同時,要嚴格遵循公開、公正、 (略) 場競爭原則,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分割、封鎖、 (略) 場,“多測合一”項目不得分包、轉包。
(三)自主選擇。建設單位要遵循自愿選擇的原則,選取具備合法資質且業務范圍滿足項目建設要求的測繪單位開展“多測合一”工作,不論其產權性質、所屬部門、所在地域,杜絕指定或變相指定特定單位提供測繪服務的行為。同時,客觀、公正地對測繪單位的服務實施評價。
(四)成果匯交。“多測合一”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應當逐 (略) 工程建設領域“多測合一”數據成果表,表中列舉的各項數據應在專項報告(分項報告)或綜合報告中體現,并將該表附于成果報告后。“多測合一”項目在完工時,應當同 (略) 工程建設領域“多測合一”數據成果表。相關行政審批部門和項目參與單位 (略) 工程建設領域“多測合一”數據成果表了解項目情況,提取項目信息,實現數據共享。
(五)方案時限。為更好銜接省級工作安排,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
(略) 工程建設領域“多測合一”數據成果表
基礎數據 | |||||
序號 | 要素名稱 | 填報條件 | 填報要求 | 成果數據 | 備注 |
1 | 建設單位 | 必填 | 建設單位全稱,不能簡寫 | ||
2 | 項目名稱 | 必填 | 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中項目名稱一致 | ||
3 | 項目位置 | 必填 | 如: (略) XX 區 (略) XX 號附XX號XX項目 | ||
4 | 平面坐標系統 | 必填 | 填寫“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 ||
5 | 高程基準 | 必填 | 填寫“1985 國家高程基準” | ||
6 | 產品名稱 | 必填 | (略) 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 數據成果 | ||
7 | 陜 (略) 編號 | 必填 | (略) 的項目唯一碼 | ||
8 | 測繪編號 | 必填 | 建設項目的測繪編號保持一致 | 聯合測繪時不同類成果的測繪編號要求保持一致 | |
9 | 規劃條件編號 | 必填 | 規劃條件文件編號 | 需填寫核發日期 | |
10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 | 必填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編號 | 需填寫發證日期 | |
11 | 施工許可證證號 | 必填 | 施工許可證編號 | 需填寫發證日期 | |
12 | 建設工程總平圖編號 | 必填 | 需填寫核發日期 | ||
13 | 主導測繪單位名稱 | 必填 | 單位全稱,不能簡寫 | ||
14 | 主導測繪單位資格證書編號 | 必填 | 測繪資質證書編號 | ||
15 | 主導測繪單位項目負責人 | 必填 | 項目負責人名字 | ||
16 | 參與測繪單位名稱 | 必填 | 與主導測繪單位要求一致 | 按照聯合體實際測繪單位數量的情況填寫 | |
17 | 參與單位資格證書編號 | 必填 | |||
18 | 參與單位項目負責人 | 必填 | |||
19 | 成果提交日期 | 選填 | 日期格式 X/XX月/XX日 | ||
20 | 作業人員 | 必填 | 作業員名字 | ||
21 | 檢查人 | 必填 | 檢查員名字 | ||
22 | 驗收情況 | 必填 | 若只有一次驗收則填寫“本次驗收(全部驗收)”;若分多次驗收,則填寫“第X次驗收” | ||
23 | 備注信息 | 選填 | 需要說明的其他信息 | ||
土地核驗數據 | |||||
序號 | 要素名稱 | 填報條件 | 填報要求 | 成果數據 | 備注 |
24 | 宗地名稱 | 必填 | 宗地的土地審批件名稱 | ||
25 | 土地權利人 | 必填 | 完整的權利人名稱,不得簡寫,多個以 “/”分隔 | ||
26 | 原土地權利人 | 選填 | 原申領“兩證一書”的權利人與竣工驗收時土地權利人名稱不一致的情形時填寫 | 原申領“兩證一書”的權利人因土地交易、名稱變更等情形導致名稱不一致時填寫 | |
27 | 宗地代碼 | 必填 | 完整規范的宗地代碼(不動產單元代碼) | ||
28 | 宗地坐落 | 必填 | 如: (略) XX 區 (略) XX 號附XX號 | ||
29 | 宗地面積 | 必填 | 單位㎡,保留 2 位小數 | ||
30 | 宗地四至邊界 | 必填 | 宗地四至邊界說明及周邊情況 | ||
31 | 界址點代碼 | 必填 | 規范界址統編號,如“J1” ,有多少編號填寫多少,并寫明X、Y軸坐標 | ||
32 | 驗收類型 | 必填 | “并聯驗收(全部竣工)”“并聯驗收 (部分竣工)”“宗地全部竣工(項目部分竣工)”中選填 | ||
33 | 權屬來源文件 及簽訂時間 | 必填 | 填寫合同完整名稱,多個以“/”分隔,并以 X/XX月/XX日注明簽訂日期 | ||
34 | 不動產權/土地證號 | 必填 | 規范的不動產權號或土地證號,多個以 “/”分隔 | ||
35 | 批準宗地用途 | 必填 | 按照《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略)) 填寫宗地用途情況 | ||
36 | 權屬界線和界標物 | 必填 | 按實際情況填寫 | ||
37 | 備注信息 | 選填 | 需要說明的其他信息 | ||
規劃條件核實 | |||||
序號 | 要素名稱 | 填報條件 | 填報要求 | 成果數據 | 備注 |
38 | 驗收范圍 | 必填 | 本次驗收涉及到的樓棟說明 | ||
39 | 原批準容積率 | 必填 | 如有多種建筑用途則分開填寫,如:住宅XX/商業XX,保留 2 位小數 | ||
40 | 實際容積率 | 必填 | 如有多種建筑用途則分開填寫,如:住宅XX/商業XX,保留 2 位小數 | ||
41 | 建筑密度(%) | 必填 | 如有多種建筑用途則分開填寫,如:住宅XX%/商業XX%,保留 2 位小數 | ||
42 | 綠地率(%) | 必填 | 保留 2 位小數 | ||
43 | 總建筑面積 | 必填 | 單位㎡,保留 2 位小數;地上、地下以“/”分隔 | 填寫建筑面積測繪的總面積 | |
44 | 驗收計容面積 | 必填 | 本次驗收的計容建筑面積,單位㎡,保留 2 位小數 | ||
45 | 累計驗收計容建筑面積 | 必填 | 同一項目分配次多次驗收的,需填報,單位㎡,保留 2 位小數 | 多次驗收的需填報累計驗收計容建筑面積比例 | |
46 | 宗地計容建筑面積 | 必填 | 宗地總面積乘以規劃條件批準的最大容積率,單位㎡,保留 2 位小數 | ||
47 | 規劃方案調整情況 | 選填 | 方案調整情況說明,如“住宅改為商業”,沒有調整時填寫“未改變出讓時規劃方案” | 進行過規劃方案調整時,此項必填 | |
48 | 規劃批準調整時間 | 選填 | 方案調整時填寫,XXXX 年 XX 月 XX 日 | 進行過規劃方案調整時,此項必填 | |
49 | 批準用地面積 | 必填 | 單位㎡,保留 2 位小數 | ||
50 | 實際用地面積 | 必填 | 單位㎡,保留 2 位小數 | ||
51 | 建筑總面積 | 必填 | 建筑面積測繪的總面積,單位㎡,保留 2 位小數 | ||
52 | 基底總面積 | 必填 | 建筑物基底測繪的總面積,單位㎡,保留 2 位小數 | ||
53 | 使用控規 | 選填 | 控規名稱和簽章時間,控規名稱要具 (略) ,簽章時間格式為 XXXX 年 XX 月 XX 日,多個以“/”分隔 | ||
54 | 綠地面積 | 必填 | 單位㎡,保留 2 位小數 | ||
55 | 建筑總層數及高度 | 必填 | 總層數/建筑物地上層數/建筑物地下層數,三個數據以“/”分隔 | ||
56 | 建設項目配套設施建筑面積(㎡) | 必填 | 設施類型和面積,如;物管用房(㎡) ;門衛室(㎡) | ||
57 | 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筑面積(㎡) | 必填 | 設施類型和面積,如;社區服務中心(㎡) ;社區用房(㎡) ; (略) 場(㎡) ;幼兒園(㎡) ;公廁(㎡) | ||
58 | 其他用房(㎡) | 必填 | 請在備注中注明具體配套設施功能的分項名稱及分項面積 | 類似物流中心、市場、劇場、體育館等本表未涵蓋的內容 | |
59 | 地上不計入容積率的建筑面積(㎡) | 必填 | 按照政策文件,不計入容積率的建筑名稱及面積 | ||
60 | 機動車停車庫(㎡) | 必填 | 機動車停車位面積和個數 | ||
61 | 非機動車停車庫(㎡) | 必填 | 非機動車停車位面積 | ||
62 | 地下停車位占總停車位的比例(%) | 必填 | 如有機械式停車位,應在備注欄注明機械式停車位數量及比例 | ||
63 | 建筑退距(m) | 必填 | 建筑物退后規劃控制線(紅線、藍線、綠線、紫線、黃線等)間距 | ||
64 | 規劃用途 | 必填 | 根據規劃用地性質填寫 | ||
65 | 備注信息 | 選填 | 需要說明的其他信息 | ||
房產測繪 | |||||
序號 | 要素名稱 | 填報條件 | 填報要求 | 成果數據 | 備注 |
66 | 總房產面積 | 必填 | 單位㎡,保留 2 位小數;地上、地下以“/”分隔 | 房產測繪成果報告中的總房產面積 | |
67 | 總套數 | 必填 | 單位層,如“100” | ||
68 | 房產測繪報告 | 必填 | 是否完成房產測繪報告的“房產測繪成果審核備案” | ||
69 | 測繪階段 | 必填 | 從“預測”“實測”中選填一項 | ||
70 | 棟號或建(構)筑物名稱 | 必填 | 與許可總平圖的棟號或名稱保持一致;若沒有,則應遵循《 (略) 樓盤表建立規范》關于樓幢劃分的有關規定。 | ||
71 | 預測日期 | 選填 | XXXX 年 XX 月 XX 日 | 進行過房產預測時,此項必填 | |
72 | 單元數 | 必填 | 總單元數,沒有分單元時 填寫“0” | ||
73 | 套內建筑面積 | 必填 | 房屋套內面積,單位㎡,保留 2 位小數 | ||
74 | 分攤面積 | 必填 | 公用分攤建筑面積,單位㎡,保留 2 位小數 | ||
75 | 分攤系數 | 必填 | 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 | ||
76 | 建筑結構 | 必填 | 依據施工圖審查報告填寫 | ||
77 | 人防設施面積(㎡) | 必填 | 如有配建人防設施填面積,如無則填“無” | ||
78 | 套型 | 選填 | 按實際情況填寫,X 室 X 廳 X 衛 X 陽臺 | ||
79 | 房屋說明 | 選填 | 對房屋進行描述,機械車位必須填寫 “機械車位(可停車 XX 輛)”;躍層住宅須備注“X 層躍 X 層”等 | ||
80 | 備注信息 | 選填 | 需要說明的其他信息 | ||
管線規劃核實測量 | |||||
序號 | 要素名稱 | 填報條件 | 填報要求 | 成果數據 | 備注 |
81 | 項目名稱 | 必填 | |||
82 | 管線種類 | 必填 | 如排水、給水、燃氣等 | ||
83 | 管徑 | 必填 | |||
84 | 材質 | 必填 | 注明使用管道材質 | ||
85 | 長度 | 必填 | 總長度 | ||
86 | 埋深 | 必填 | 起點、終點埋深 | ||
87 | 管線竣工圖 | 必填 | |||
消防核實測量 | |||||
序號 | 要素名稱 | 填報條件 | 填報要求 | 成果數據 | 備注 |
88 | 工程名稱 | 必填 | |||
89 | 工程類別 | 必填 | 如新建、擴建、改建、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 | ||
90 |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 必填 | |||
91 | 設計功能 | 必填 | 如車庫、商業、公共建筑 | ||
92 | 地下室總面積 | 必填 | |||
93 | 地下室深度 | 必填 | |||
94 | 地上面積 | 必填 | |||
95 | (略) 實測面積 | 必填 | |||
96 | 消防竣工圖 | 必填 | |||
不動產(房地一體)地籍調查 | |||||
序號 | 要素名稱 | 填報條件 | 填報要求 | 成果數據 | 備注 |
97 | 建筑物幢最大層投影坐標 | 必填 | 建筑物的最大垂直投影底層閉合線內的土地面積,單位㎡,保留 2 位小數 | ||
98 | 幢占地面積 | 必填 | 建筑物幢最大層投影坐標占地面積,單位㎡,保留 2 位小數 | 以自然幢計算 | |
99 | 不動產(房屋)單元應分攤土地面積 | 必填 | 單位㎡,保留 2 位小數 | ||
100 | 不動產測繪報告 | 必填 | 是否完成不動產測繪報告 | ||
101 | 幢界址坐標 | 規范界址統編號,如“J1” ,有多少編號填寫多少,并寫明X、Y軸坐標 | 幢界址點、界址線 | ||
102 | 備注信息 | 選填 | 需要說明的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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