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嘉祥縣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國土、規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實施機關的通知》(嘉政字〔2024〕33號)文件精神,縣政府確定將原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承擔的國土、規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劃轉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實施(見附件)。自2024年6月25日起,該事項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理,具體辦理地點和咨詢電話如下:
辦理地點:嘉祥縣為民服務中心主樓3樓A101投資項目綜合受理窗口
咨詢電話:0537-*
附件:調整事項清單
嘉祥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調整事項清單
一、行政許可事項
1.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生產審查;
2.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選址意見書;
3.臨時占用林地審批;
4.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設審批;
5.建設用地、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
6.建設工程、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
7.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
8.歷史建筑外部修繕裝飾、添加設施以及改變歷史建筑的結構或者使用性質審批;
9.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內,拆除歷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審批;
10.歷史建筑實施原址保護審批;
11.鄉(鎮)村企業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審批;
12.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審批。
二、行政許可關聯事項
1.建設項目用地以劃撥方式使用國有土地審查;
2.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審查;
3.建設項目用地以出讓方式使用國有建設用地審查;
4.建設用地改變用途審核;
5.建設項目用地以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使用國有建設用地審查;
6.建設項目用地以租賃方式使用國有建設用地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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