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養殖塘管理,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寧海縣村級小微權力清單三十六條》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充分合理利用資源,達到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同步提升。現經寧海縣桃源街道 (略) 大廟坪股份經濟合作社研究決定,對本村所屬水域、灘涂承包進行公開招標,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寧海縣桃源街道大廟坪村群英塘海塘承包項目
二、項目地址:寧海縣越溪鄉群英塘
三、承包范圍:項目位于寧海縣越溪鄉群英 (略) 塊,養殖塘占地面積124畝。意向承租人可在報名前對承包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凡參加競租者都視同已經實地勘測,確認了租賃范圍并認可標的物現狀及承包要求。
四、項目用途:養殖塘僅作為水產養殖使用,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水域、灘涂使用的管理規定,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五、承包年限:6年
六、承包底價:不得低于2500元/畝·年;
七、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年滿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法律另有規定除外),均可參與競包,不接受聯合體競標;
(2)競標人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寧海縣水產養殖失信人員【具體以開標當天統一通過“ (略)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查詢為準】,如中標人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則取消中標資格,沒收競標保證金,該標的重新競標。
八、中標方式:
采用明標暗投方式,本次競標以最高價中標的方式進行,如低于標的承包底價視為無效。如遇二個或二個以上競標報價相同時,則按搖號抽簽的方式確定中標人。當有效競包商數量為1名的,直接確定為中標人。
九、合同簽訂:中標后10日內簽訂合同并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承包款和履約保證金。
如因中標人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與業主簽訂合同及付款的視作放棄中標資格,沒收競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另行對本項目重新招標。
十、投標保證金:
①按《寧海縣投標保證金管理辦法》(詳見“http://**.cn法規制度”)
②帳戶名稱:寧波維林 (略)
③開戶銀行:杭州銀行寧海支行
④銀行帳號:(略)8174
⑤保證金金額:人民幣 叄 萬元整。中標人的競標保證金在簽訂合同提交履約保證金后退還,未中標人在開標后5個工作日退還。
⑥截止時間:2025年 4 月 10 日 16 : 30 時前實際到帳。
⑦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一律通過投標人基本賬戶繳納,否則由銀行直接退回原繳納賬戶,視為未提交投標保證金。
十一、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2025年 4 月 3 日至2025年 4 月 1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無效。(法定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寧波維林 (略) (寧海縣 (略) 26#2樓 )
(一)自然人報名登記時應攜帶: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企業法人報名登記時應攜帶: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招標文件資料費200元,資料費售后不退。
注:投標人須將所有報名資料復印件裝訂成冊,并在每一頁上加蓋投標人公章(紅章),自然人應由本人簽字并按手印。
十二、履約保證金:
在本合同簽訂之前,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納按年度承包費 10% 的履約保證金。在承包合同終止且承包人返還養殖塘后30日內,發包人收取的履約保證金除用以抵充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承包人,不足抵充的部分,承包人仍需補足。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內放棄承包權,視作違約,履約保證金不予返回。
十三、付款方式
承包期限為6年,承包款先付后用。承包人在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承包款。每年承包款必須在上一年承包款到期前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每年承包款不變。如逾期支付承包款,發包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設施與設備均由 (略) 置。
十四、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
投標截止日期:2025年 4 月 11 日 14:00 時,逾期遞交的投標將被拒絕。
開標時間:2025年 4 月 11 日 14:00 時整(北京時間)。
開標地點:寧海縣 (略) 開標室(寧海縣桃源 (略) 189號一樓)
注:開標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沒有報名和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不能參加投標。不接受逾期遞交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不接受未按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
十五、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 (略) (略) 、政務(村務)公告欄上發布。
十六、其他要求:根據“寧黨辦【2010】43號文件《關于村級集體工程建設項目實行五禁止五不準”的意見》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關系人參與投標。
十七、其他要求
1、養殖塘以現狀為主進行招租,凡參加競租者都視同已經實地勘測,確認了租賃范圍并認可標的物現狀及承包要求。基礎設施(包括水、電、道路、橋、塘岸、閘門、溝渠、排灌溉設施等)及建筑物(包括管理房、生活用房、經營性用房等)維修均由承包人自負,自行安排。在承包期內至結束須保護好現有的一切基礎設施,不得損壞,否則照價賠償。
2、承包人同意由發包人或養殖行業管理部門在養殖用房外張貼或養殖塘邊豎立養殖信息公示牌,公示承包人姓名、照片(肖像)、聯系方式(手機號碼)、養殖塘面積、編號及租賃期限等有關信息。
3、承包期間,承包方若要對海塘進行改造,必須提供塘改及尾水設施配套建設相關方案并經發包人同意,報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備案。如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進行改造給發包人造成損失,承包人應承擔賠償責任,相關損失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支付。
4、如合同期滿后或中途放棄承包權的,承包人必須保證養殖塘的正常使用不被破壞,養殖塘需按原狀返還。承包人在承包期將滿期間故意破壞基礎設施和建筑物的,承包人必須按當時破壞的價值進行賠償或恢復現狀。如不履行,視作違約,履約保證金不予返回。
5、承包人在生產管理過程中因為生產需要爭取到的國家資金扶持歸承包人所有,但有國家補助的設施設備在合同期滿后歸發包人所有,承包人不得破壞及帶走。
6、競標人之間私下串通協商,進行圍標、串標、控制競標價格、借用他人名義參與競標等不正當行為的,其競標保證金將被沒收,并自愿接受招競標監督管理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或司法機 (略) 理。
7、招標代理服務費由中標人支付。
8、本公告未盡事宜解釋權歸寧海縣桃源街道 (略) 大廟坪股份經濟合作社所有。
十八、聯系方式
招標人:寧海縣桃源街道 (略) 大廟坪股份經濟合作社
辦公地址:寧海縣桃源街道 (略) 大廟坪
聯系人:徐知榮
聯系電話:(略)
招標代理機構:寧波維林 (略)
辦公地址:寧海縣 (略) 26#2樓
聯系人:鄧思悅
聯系電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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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